2015-09-12: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4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情况补充
9月5日晚上,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派出所警察、居委会人员带着诉江控告书复印件,在未出示传唤证明的情况下,说要传唤(“传唤”在法律是严格规定的,传唤应当针对实施了某种行为(如违法行为,犯罪行为)的人,或者被采取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人才有随时接受传唤的义务,同时传唤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情况复杂案件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将刘玉娥、和昭含、张红梅、刘俊英4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说要行政拘留15天。现4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南山拘留所。
参与绑架和昭含的责任人由一个穿便衣的领头,两个招商派出所的警察:张志凌(警号061349)彭梓真(警号067785),还有一个女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12/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15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