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3: 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法轮功学员遭公安部门骚扰
河北省河间市卧佛堂镇北店一村,胡云花,女,50岁,自修炼法轮大法以来,身心受益,99年7月,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残酷打压迫害,我及我的家人十几年来经历着非人的精神迫害,因此于2015年8月初向国家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寄出了对发动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的控告状。
8月28日上午,快递信被邮局扣押后转至公安部门,本村的村党书记闫怀申(手机号:15831890272)带人将我从家中强行带至乡政府非法扣押,我的儿子被迫花钱将我赎回。邮局及公安、政府部门的非法行为给我及我的家人造成极大伤害。
郭巧霞,河北省河间市北石槽乡满堂村法轮功学员,46岁,本人于2015年7月,从邮局寄出了快递“诉江状”。8月初,乡派出所两名公安人员拿着她7月份寄出的诉江状进门骚扰恐吓,不叫其再写信和炼法轮功。
王福林和妻子墨俊花河北省河间市北石槽乡南石槽村法轮功学员,因修炼法轮功王福林被劳教3年、被判刑6年。墨俊花被判刑3年。于2015年7月2人向国家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从邮局寄出快递对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的控告状。8月16日,乡派出所的两名公安人员不打招呼偷偷进屋进行骚扰恐吓并拍照录音。
我地二十多名诉江的法轮功学员遭公安、政府部门不同程度的骚扰、恐吓、24小时严密监控、扣押、逼迫保证不再炼法轮功、被挑拨是非制造家庭麻烦和社会矛盾,被迫使离婚等等。因此写出此事实揭露其黑社会流氓行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13/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15637.html#1591223375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