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610张越等绑架法轮功学员
2015年8月19日上午,通河县610张越和国保大队指导员张士果等数人便装在浓河派出所警察夏立民、浓河派出所指导员左臣辉的带领下,将浓河镇民权村的王相文、刘文军、周美珍绑架到通河县拘留所,将近中午,又闯入浓河镇新胜村的姜淑媛、魏明义借住其妹妹的家中将二人绑架,魏明义拒不上车,被强行拽入车中。此次绑架是因为他们的诉江状被高检签收返回到当地,他们的诉状是独立的小信封,一同装入EMS快递大信封邮寄的,信封上写的是姜淑媛的名字及手机号码,邪恶因此认定是姜淑媛组织的,将姜淑媛和周美珍绑架到哈市,王相文和刘文军被各勒索4000元放回,魏明义目前仍在通河县拘留所。
公民依法向高检提交诉状是公民的权利,向信任的高检提交诉状揭露反映在江泽民执政期间当地公检法对他们进行迫害的事实,控告的人江泽民,公检法的工作人员也是在江泽民的胁迫之下,希望张越、张士果等人不要再助纣为虐,作恶殃及家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23/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14536.html#15822221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