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4: 四川眉山黃曉莉、祝群華等不服非法判決 提起上訴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七日,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法院非法判法輪功學員周國平五年,判萬武、祝群華、黃曉莉、謝凱軍四名法輪功學員三年零兩個月至六個月,張學軍被判緩刑。
據悉,2015年5月,四川眉山大法弟子萬武已被送到成都龍泉。黃曉莉、祝群華等大法弟子不服眉山市東坡區法院的非法判決,已上訴至眉山市中級法院,負責法官:鄧勝果,電話:028-38166098。詳情待查。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4/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大陸綜合消息-3104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