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 杭州 萧山区 >> 张露芳(张露方)

女, 30
个人情况: 杭州市萧山区女医生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个人近况: 未关押
立案日期: 2015-04-02
案例分类: 医务人员  起诉案例  非法拘留/绑架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抄家/非法搜查  流离失所/背井离乡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6-06-21:女医生修大法重获健康 做好人被迫害流离失所 杭州市张露方医生控告江泽民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女医生张露方,虽才三十多岁,却被多种疾病折磨,身为医生的她对自己的病无能为力,曾遍访名医也无效。二零一四年春天,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五天后全身病症消失。可随之而来的,却被中共警察和单位迫害,现在被迫流离失所。 张露方医生二零一五年六月控告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在《刑事控告书》中,她陈述了自己的

2016-06-21: 女医生修大法重获健康 做好人被迫害流离失所
杭州市张露方医生控告江泽民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女医生张露方,虽才三十多岁,却被多种疾病折磨,身为医生的她对自己的病无能为力,曾遍访名医也无效。二零一四年春天,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五天后全身病症消失。可随之而来的,却被中共警察和单位迫害,现在被迫流离失所。

张露方医生二零一五年六月控告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在《刑事控告书》中,她陈述了自己的情况、被迫害事实。

一、法轮功使我重获健康

从二零零三年我患急性胃溃疡吐血开始,十年来,频发的带状疱疹(6-10次/年)、严重的小叶增生、频繁的胃痛、病因不明反复发作的尿血、常年的失眠……各种疾病相继而来折磨我。常年来身心痛苦、怨天尤人。作为一名医生,我却看不好自己的病,走访了很多名医也不能使我的病情好转。只能通过每天吃各种药物缓解自己的痛苦症状。

二零一四年春,我听说一名晚期肝癌患者因修炼法轮功而恢复健康,我也因此喜得大法,仅五天时间,身心健康状况迅速得到了改变,出现了症状消失、全身一身轻的感觉,至今没有吃过一颗药。其速度和效果令我很吃惊。

二、做好人工作受好评

修炼法轮功之后,我按照法轮大法的要求,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工作上、生活中注重个人品德,做一个与人为善、先他后我、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

经过一年多的修炼,我不但没病了,之前暗沉、大片黄褐斑的皮肤也变得白里透红,有了光泽。由于病好不需要再吃药,省下不少医药费。我变得热情开朗、精力充沛,工作中勤勤恳恳,领导分配什么做什么,不讲条件,不讲代价,不计报酬,有了足够的精力和耐心面对前来就诊的患者。由于我工作努力,受到患者的一致好评和单位领导、同事的一致认可,工作效率也大大提高。

我知道除了名誉、地位、荣耀与金钱,还有更珍贵却很稀缺的东西——良知、道德。从此以后,从内心到行为,我可以做到付出不求回报、先他后我、的正觉,不再怨天尤人,反倒更有动力。在我小小的工作岗位上辛勤努力着。通过我和大量法轮功修炼者修炼前后的身心变化可以证明,法轮大法是一部教人向善、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高德之法。人们通过修炼可以净化心灵、陶冶情操、祛病健身,思想境界会达到一个很高的层次。

三、无辜遭劫,违法定罪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十点多,在我上班(浙江萧山医院)期间,杭州萧山区当地两名警察(高黎明、欧文生)闯入我工作岗位上,在没有出示证件、没带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确定我是法轮功修炼者之后,要求我跟他们走一趟。当时我要求通知单位领导,但遭到他们的拒绝,说是他们已经通知过了(半月后才知道,我们单位得知我出事是在我被带走二十四小时后)。

我被带到当地萧山区北干派出所后,才知道他俩是国保大队的警察。他们对我进行非法审问,多数以诱导式审问,主要是审问我修炼法轮功的经过。

在下午一点多,他们出示了一张写有莫名其妙罪行的搜查证,要求搜查我的住处,我拒绝,但他们说我不同意不行,要强制执行。在三名国保警察和一名该派出所警察的强制执行下,没有任何见证人在场,他们非法搜查了我的住处,并非法强行抄走了我的大法书籍及一些资料,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在此期间,我一直对他们讲述大法带给我的健康和美好,以及法轮大法的正确和无辜,告诉他们的行为是在执法犯法,非法抄家。但他们不听,一直在继续做违法的事情。

非法抄家后,他们又非法把我和带回派出所,大概是下午五点左右,对我进行非法审讯做笔录,用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健康”来给我定“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危害社会”罪陷害我。还非法要我在各种材料上签字,我拒绝签字。之后给我出示了一张拘留七天、罚款一千元的非法判决书,我拒绝签字。过几分钟,他们又给我出示了另一张拘留十五天非法判决书,我仍然拒绝签字。一致持续到晚上十一点多。

在此期间,家人及同修打过来电话,要求他们放人。他们答应放人,要求家属来接。但是当我家属前来接我的时候,他们把我藏起来,骗我家人说:张**不在这个派出所,不知道她在哪里。等我家属一离开,他们立刻把我塞进押送车,带到了萧山红垦农场的萧山区拘留所。

在我被拘留期间,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指令影响下,杭州市萧山区政法委、“610” 办公室的副书记宣卓伦、潘季霖及国保警察高黎明等对我进行非法提审,提审期间采用恐吓、友情转化等方式,逼我放弃信仰,要我写下“三书”,我当时拒绝了。他们见我不为所动,就恐吓威胁我说:不让我工作、要把我赶出萧山等等。

半个月的非法刑拘结束后,我回到所在工作单位——浙江萧山医院,但是医院说接到萧山区政法委、萧山区卫生局领导口头(没有文件)指示:不许我工作,写了“三书”才可以考虑给我工作。并指出:我因为修炼法轮功,在整个浙江省将都很难找到工作。仅因为我修炼法轮功,也不愿放弃信仰,我工作单位已予口头(没有任何文件下达)停止我的工作,萧山区卫生局也已口头(没有任何文件下达)取消刚刚事业编制录用的公务员身份;同时户口所在地被迫迁出我的户口以致我现在变成黑户;当我回到住所才发现,我放在文件盒里的户口本也已在我被非法拘留期间被国保大队偷走。

目前,我被迫失业、流离失所,手机也仍处于被监控状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21/女医生修大法重获健康-做好人被迫害流离失所-330180.html

2015-03-28:杭州市妇女张露芳一年前因病修炼法轮功,遭单位保安举报,于三月二十五日被萧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目前已被非法拘留。 张芳露曾经一身疾病,常年患带状疱疹、严重便秘膝盖损伤及严重的体寒等病,夏天吃西瓜都要在微波炉里热一热,常年药不离身。 二零一四年过年期间,张芳露去拜访同学,得知这位同学的婶子得了癌症,修炼法轮功后就好了。张芳露由于病痛的折磨也想试试,只炼了两个星期,她就第一次感到

2015-03-28: 杭州市妇女张露芳一年前因病修炼法轮功,遭单位保安举报,于三月二十五日被萧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目前已被非法拘留。

张芳露曾经一身疾病,常年患带状疱疹、严重便秘膝盖损伤及严重的体寒等病,夏天吃西瓜都要在微波炉里热一热,常年药不离身。

二零一四年过年期间,张芳露去拜访同学,得知这位同学的婶子得了癌症,修炼法轮功后就好了。张芳露由于病痛的折磨也想试试,只炼了两个星期,她就第一次感到无病一身轻的幸福。

但是单位的保安人员将张露芳修炼法轮功的消息报告给警察。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十点多,张露芳在单位被杭州市萧山区国保警察绑架到派出所。目前她被非法关押在萧山区拘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28/修炼法轮功获健康-杭州张露芳被中共绑架-306795.html

杭州 萧山区联系资料(区号: 571)

2020-09-04: 杭州市萧山区国保队长丁龙明13805756565
国保副队长欧文生13967111022
邵费率17858621270
金德华13967169787
高黎明 13906713037

2020-09-03: 相关信息如下:
一、杭州市委政法委(市委平安办、市综治办、市委维稳办)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188号 邮政编码310026 公开(监督)电话:057185252110,办公室电话:057185252140、057185252131、057185252114、057185252115、057185252111、057185252152、057185252161、057185252128
杭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张仲灿
政法委副书记 戴建平
政法委副书记 陈健
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王木刚
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江成器
维稳办副主任 楼敏雄
纪检组组长 李长青
市综治办副主任 楼正权
纪检组组长 孙明义
巡视员 张拥军
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 汤浙青
维稳(稳平)处处长 黄昌富 057185252120
执法监督室主任 梅云霞 057185252161
政治部副主任 刘雪樵057185252142
政治部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委副书记 朱春燕057185252113
办公室主任 周晔华057185252101
市委政法委督查考评处处长 王以胜057185253139
二、杭州市公安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华光路35号,邮编:310002 联系电话总机:057187280114 公开(监督)电话:0571110, 057112389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杭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金志 057187280114
副局长 张宏亮
党委副书记 金洪亮
安全保卫部部长 汪劲浩
纪检监察组组长 赵清平
政治部主任 方国伟
办公室主任 黄希和
巡视员 李坚
三、杭州市萧山区政法委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萧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赵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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