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5: 吉林通化法轮功学员张素华结束6年零1个月冤狱于10月2日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0/15/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3419.html
2016-07-01:吉林省通化市75岁老太被非法判七年
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对七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张素华非法判刑七年,对六十多岁的朱亚先非法判刑五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1/吉林省通化市75岁老太被非法判七年-330750.html
2016-04-22:未通知律师 吉林通化市法院非法庭审张素华、朱亚先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在未通知律师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张素华、朱亚先非法开庭。家属从接到通知到开庭不足三小时。
下午一点半对张素华非法庭审,整个过程仅用了十分钟,草草收场。下午三点又对朱亚先非法庭审,其自辩的权利被剥夺,整个过程大约二十分钟左右。
近几日来,通化市已对多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张素华女士和朱亚先女士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被通化市警察绑架,至今已被非法关押一年半。由于当地公检法阻拦辩护律师阅卷,案子至今悬置。
张素华,现年七十五岁;被非法关押在通化市看守所至今十八个月,在当事人张素华和朱亚先零口供、零签字的情况下,构陷她们的案卷被送到了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并被非法立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22/未通知律师-吉林通化市法院非法庭审张素华、朱亚先-326965.html
2015-04-24:吉林省通化市张素华被剥夺辩护权
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张素华女士,在通化市及东昌区两级政法委、“610办公室”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组织的绑架中被非法抓捕,当时被绑架的有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
张素华被非法关押在通化市看守所至今七个多月,陷害她的案卷经检察院两次退检,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送达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家人为张素华聘请的律师因刑事庭长赵岩违法办案,其上级和通化市中级法院的违法,至今无法介入。
一、遭绑架构陷
张素华,女,现年七十四岁,退休前在银行系统工作。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一身病:肝炎、肝硬化、肾炎、胰腺炎、胆囊炎、心脏病、红细胞满视野,即俗称的血尿等。经常被病痛折磨的彻夜失眠,每年要住三、四个月医院,身体很虚弱,常年血压低,高压只有八十多,低压达到三十多,关节疼得夏天还需要穿棉裤。家里熬药的锅不知烧漏了几个。身体糟到了她都安排好了身后事。儿女小时候,她做了大小不一的许多条棉裤。因为她怕自己不在了,儿女们还没长大,冬天那么冷,孩子们连棉裤都穿不上。
修炼后,她所有的病痛都神奇的消失了,至今已十九年了,一粒药也没吃过。而且十二年前,就开始独自照顾因父母离异而无人照顾的两岁孙女。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通化市及东昌区的政法委、“610办公室”、东昌分局、国安、刑警队、特警队、二道江分局、通化县国保以及老站、团结、新站、东昌、环通、民主等各派出所警察,凌晨三点多开始蹲坑,从早晨六点到八点左右,绑架了包括张素华在内的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并非法抄家。
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张素华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新站派出所把构陷张素华的材料移交到东昌区检察院公诉科,办案人胡爱民。因证据不足,检察院分别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和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两次将案卷退回东昌公安分局新站派出所。为达到迫害目的,派出所虚报、造假,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和二零一五年三月四日又两次将材料送回检察院,检察员为公诉科科长张磊。
在当事人张素华零口供、零签字的情况下,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构陷张素华的案卷送到了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并被非法立案,承办法官为吕晶。
二、各部门违法办案、推诿,剥夺辩护权
为维护张素华的合法权益,家人为她聘请了律师。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早八点,张素华家属与受聘律师到通化市东昌区法院递交律师函,在法院一楼接待大厅打通了刑事庭法官吕晶的电话说明来意,身怀有孕的吕晶推脱说这个案子归庭长赵岩管,当律师打通赵岩电话时,赵岩说不能接律师的手续,律师必须先到司法局备案。
律师指出:你这个要求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赵岩说:上面就这么规定的。律师问赵岩是否有书面的文件,赵岩说是口头传达的,没有书面文件。律师要求赵岩依法办案,赵挂断电话。
随后家属与律师到通化市中级法院,在一楼大厅给纪检监察室主任李伟打电话,向其投诉东昌区法院赵岩的违法行为。李伟也不停地推脱说:法院不能直接接律师文件,要到政法委备案。在两级法院,指定的备案部门都不一样,司法部门办案的随意性可见一斑。当律师向李伟要书面文件时,李伟却说市里开会了,是口头传的,没有文件。律师说这样做是违法的,李伟挂断电话。
四月十七日上午,张素华家属到通化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找到科长侯建新(音)接待了家属,侯说法律上是没有这样(备案)的规定,但上级单位有律师到司法局备案的要求,有这么回事。家属问能否给出书面文件,侯说有也不给看,后改口说没有文件,只是口头传达的文件。家属说律师依法律办事,法院也应依据法律办事,明明法条上写着律师辩护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为什么口头传达的文件还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呢?侯说文件、法条都得执行。家属说既然都得执行,能不能给看一下文件?侯说没文件,那就让律师去开庭给辩护。家属说法院不接律师函,怎么辩护啊?侯说那就没办法了,看你说的挺清楚,你给辩护吧!家属说赵岩说了家属没律师证不让辩护。侯说:根据法条,家属可以辩护,你就告诉法院,我说的,家属可以辩护。他问旁边的一个同事:是不是家属可以辩护?那人回答:可以。
下午家属拨通赵岩电话,告诉他到司法局律师管理科了,司法局(的人)说家属可以辩护,赵岩问谁说的,家属说,是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的科长侯建新。他说:不认识!让他给我们发个公函,盖上公章,我就让你辩护。我不能总这么等你了,你抓紧办。家属了解到,公民代理(公民做辩护人)需办理手续这个规定已经废止。赵岩又在无理刁难。
《刑事诉讼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明文规定:被告人有权在各个阶段分别聘请一至二名律师或亲友担任辩护人,对职业律师担任辩护人没有任何法律限制。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现在因东昌区法院执法犯法、违法办案,通化市中级法院纵容包庇、不作为,张素华的律师无法阅卷,张素华的辩护权被蓄意剥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24/吉林省通化市张素华被剥夺辩护权-307942.html
2015-04-12: 法官刁难辩护律师 称“上面就这么规定”
吉林省通化市74岁的法轮功学员张素华面临非法庭审,然而东昌区法院违法刁难她的辩护律师,通化中级法院人员还说:法轮功的案子就这么规定,想要文件去政法委和“610”要。
张素华老人于2014年9月2日在家中被新站派出所警察绑架,9月30日被非法批捕。家人聘请北京律师做无罪辩护。2015年3月26日早八点,张素华的家人与律师到东昌区法院递交律师函,刑庭庭长赵岩称,不能接律师的函,律师必须到司法局备案。律师说:你这个要求违背了刑法的规定。赵岩说:上面就这么规定的。律师问赵岩是否有书面的文件,赵岩说是口头传达的,没有书面文件。律师与其理论,赵岩挂断电话。
2015年4月8日,张素华的家人再次打电话给赵岩询问情况。赵岩说,他特地打电话向上面问过了,北京律师必须在北京开具当地同意受理此案的证明,再到当地司法局备案。张素华的家人当日还给主管刑庭的副院长姚桂英打电话,姚桂英未接。
4月9日,家人再次打通赵岩电话,告诉赵岩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四章第32条、33条明确规定:被告人有权在各个阶段分别聘请一至二名律师或亲友担任辩护人,对职业律师担任辩护人没有任何法律限制。
赵岩说:上面就这么规定的,找我也解决不了,赶紧让律师去备案,政法委就这么定的。家人说:那给出示政法委的文件吧。赵岩说没有。家人说:政法委是行政单位,怎么能发个口头文件就当法律执行呢,这不违法吗?赵岩说:你去告吧,上中院、上省院,上哪都可以。家人说不想告他,只想解决问题。他说别在就这个问题给他打电话了,就挂断电话。家人又给主管刑事的副院长姚桂英打电话,仍未接。
家人随后打通了通化中级法院的纪检监察的电话,请求纠正东昌区法院的违法行为。电话回复说:法轮功的案子有这个规定,是中央纪委传来的,省里也这样执行,上次律师给他打过电话,他已经说清了。家人说:既然是上面的规定,能出示文件么吗?回答说:没有文件,让到政法委和“610”要文件。家人说曾去过“610”,根本没有文件,对方说:你就去找他们要,就他们有。然后挂断电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12/法官刁难辩护律师-称“上面就这么规定”-307392.html
2015-04-06:通化法院刑事庭庭长赵岩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素华
2015年4月3日,面临被非法开庭的74岁法轮功学员张素华的家人,又一次来至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就法院刑事庭庭长赵岩无理阻挠律师介入一事,家属要求赵岩拿出相关文件。通话中,家属直指赵岩知法范法,单凭口头传达的文件,无理要求律师到司法局备案。
赵岩说:“要文件没有,这个规定是吉林省自定的,只适用吉林省,且只是口头传达。这些年,我办了很多(迫害)法轮功的案子,都是依据这个口头规定办理的。律师不到司法局备案,就休想阅案。”态度十分嚣张。
家属又问:“如果我们的律师不能介入,我们是否可以申请家属为其辩护?”赵岩马上反问家属:“你有律师证吗?没有律师证,不许申请。”
在这个问题上,赵岩又一次知法范法,因为中国的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家属有申请辩护权。赵岩还说:“张素华没有任何口供,连自己叫啥都没说,让家属赶快联系律师,按他们的规定到司法局备案,否则他们就会指定他们的律师为张素华辩护。”
家属坚决反对他这种野蛮行径,明确表示不同意法院私自指定律师,并重申张素华信仰真善忍无罪,但赵岩完全忽视家属及张素华的合法权益,把上级的口头传达当圣旨,妄想私自开庭,枉判法轮功学员张素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6/二零一五年四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07162.html#1545223430-4
2015-03-31: 吉林张素华被构陷 聘请律师遭阻挠
吉林省通化市七十四岁的张素华女士因修炼法轮功,被警察入室绑架、非法关押已经半年,遭构陷面临非法庭审,聘请律师的权利遭当地司法人员以“口头传的”文件阻挠。
张素华老人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在家中被通化市新站派出所恶警李华锋、胡爱民、莫连军、高兴宇、姜福生等十几个警察入室绑架,非法抄家,并非法关押在通化市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张素华被非法批捕。通化东昌分局与新站派出所相互勾结,黑箱操作、捏造罪名构陷张素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新站派出所把构陷张素华的黑材料移交到东昌区检察院公诉科。
为达到迫害的目的,检察院分别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和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两次将案卷退回东昌公安分局新站派出所所谓“补充材料”,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构陷张素华的案卷送到了通化市东昌区法院。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早八点,张素华家属与聘请的律师到通化市东昌区法院递交律师函,在法院一楼接待大厅打通了刑事庭法官吕晶的电话说明来意,吕晶推脱说这个案子归庭长赵岩管,当律师打通赵岩电话时,赵岩说不能接律师的函,律师必须到司法局备案。
律师说:你这个要求违背了刑法的规定。赵岩说:上面就这么规定的。律师问赵岩是否有书面的文件,赵岩说是口头传达的,没有书面文件。律师与其理论,赵挂断电话。
随后家属与律师到通化市中级法院,在一楼大厅给纪检监察室主任李伟打电话,投诉东昌区法院赵岩,李伟也不停地推脱说,法院不能直接接律师文件,要到政法委备案,与赵岩说的还不一样。律师同李伟要书面文件,李伟说市里开会了,是口头传的,没有文件。律师说这样做是违法的,李伟挂断电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31/吉林张素华被构陷-聘请律师遭阻挠-306913.html
2015-03-20: 吉林省通化市单广忠、朱亚先、张素华被迫害近况
2014年9月2日,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张素华、单广忠、朱亚先被绑架,非法关押在通化市长流看守所,3月3日,张素华的所谓案卷被通化市东昌区检察院二次退回新站派出所。
3月18日得知,法轮功学员张素华、单广忠、朱亚先所谓案卷现已转到通化市东昌区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20/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06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