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 宿迁 泗洪县 洪泽湖监狱(泗洪监狱,男) >> 丁宝亮


紧急成度: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15-03-01
案例分类: 奴工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交叉列在: 山东 > 济宁 金乡县
交叉列在: 江苏 > 徐州 丰县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5-09-23:江苏和山东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法院非法判决:孙梅英八年;司秀丽七年;郭艳华五年;李新荣五年;姜群四年半;刘巧珍四年。她们现在被关押在江苏南通女子监狱。 郭艳华被非法关押在四监区;刘巧珍被非法关押在三监区。 李拥军、丁宝亮两位法轮功学员,半月前,被江苏丰县法院非法判处五年和三年半,现在已转押在江苏泗洪县洪泽湖监狱。请知情者补充同修和洪泽湖监狱方面的信息。

2015-09-23: 江苏和山东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法院非法判决:孙梅英八年;司秀丽七年;郭艳华五年;李新荣五年;姜群四年半;刘巧珍四年。她们现在被关押在江苏南通女子监狱。

郭艳华被非法关押在四监区;刘巧珍被非法关押在三监区。

李拥军、丁宝亮两位法轮功学员,半月前,被江苏丰县法院非法判处五年和三年半,现在已转押在江苏泗洪县洪泽湖监狱。请知情者补充同修和洪泽湖监狱方面的信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23/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16160.html

2015-05-02:江苏省丰县法院法官孙武正无理驱赶、关押律师 江苏省丰县法院的法官孙武正4月20日对法轮功学员李拥军、丁宝亮等4人案第三次开庭,因律师陈建刚要求书记员记录其“违法就违法吧”的言论,将陈律师逐出庭关进法院临时羁押室。现陈建刚律师已组100多人律师团,准备到丰县控告,希望更多的正义人士支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二零一五年五月

2015-05-02: 江苏省丰县法院法官孙武正无理驱赶、关押律师

江苏省丰县法院的法官孙武正4月20日对法轮功学员李拥军、丁宝亮等4人案第三次开庭,因律师陈建刚要求书记员记录其“违法就违法吧”的言论,将陈律师逐出庭关进法院临时羁押室。现陈建刚律师已组100多人律师团,准备到丰县控告,希望更多的正义人士支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二零一五年五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08213.html

2015-04-25:江苏丰县法官当庭称“违法就违法吧!”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日,江苏省丰县法院再次非法对法轮功学员李拥军、丁宝亮开庭,当律师要求为李拥军、丁宝亮解除脚镣,并指出这样庭审是违法时,法官孙武正惊人雷语:“违法就违法吧”。 四月二十日是第三次开庭,李春富律师与陈建刚律师共同为法轮功学员李拥军先生辩护。此前三月十七日庭审,因为辩护律师揭穿了控方的惊人捏造之举,检察官王晓娟、刘念宏中途逃离而被迫中止。

2015-04-25: 江苏丰县法官当庭称“违法就违法吧!”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日,江苏省丰县法院再次非法对法轮功学员李拥军、丁宝亮开庭,当律师要求为李拥军、丁宝亮解除脚镣,并指出这样庭审是违法时,法官孙武正惊人雷语:“违法就违法吧”。
四月二十日是第三次开庭,李春富律师与陈建刚律师共同为法轮功学员李拥军先生辩护。此前三月十七日庭审,因为辩护律师揭穿了控方的惊人捏造之举,检察官王晓娟、刘念宏中途逃离而被迫中止。

依据规定,法庭应当解除对李拥军先生的械具,去除脚镣,李春富律师与陈建刚律师向法庭提出要求。审判长孙武正说:“械具不能解除,我们法警有法警的规则,你们就不要提这个事情了。”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规则》第十六条:在法庭审判活动中,应当为被告人解除戒具;对于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等较重刑罚和有迹象显示具有脱逃、行凶和自杀、自残可能的被告人,可以不解除戒具。

辩护人提出明确法律依据,表示带着械具进行庭审这是违法的。岂料孙武正法官作出如下雷人言语:“违法就违法吧,你们可以庭后提交书面意见。”

被告人李拥军生来文雅安静,上次开庭面对曾经对其数日数夜不间断疲劳审讯的国保恶警都无激烈言辞,这次还是被强制戴着脚镣进入法庭。

辩护律师再次提出不能违法进行审判、必须依法审判、保障被告人权益的要求,孙武正法官猛击法槌:“你们不能再说话了,这个问题就说到这里。”

见法官如此任性,二位辩护律师打算不再纠缠这一问题,但提出请书记员如实记录法官发言的要求,这一要求被法官拒绝,书记员也没有如实记录。孙武正法官说:“你们是参加庭审为被告人辩护呢还是来和法官吵架呢?咬住这一两个问题能显示你们的价值吗?”辩护人回答:“我们为当事人辩护就是要依法维护他的权利,这能体现我们的价值。法官你说违法就违法吧,这是在违法呢还是在审判呢?请法庭实事求是,如实记录庭审事实。”

孙武正手指陈建刚律师,“法警,把他带出去。”立时四五位法警冲上前来,有法警高喊“拿手铐来”,不容陈建刚律师收拾电脑、案卷,将陈律师反剪双手架出法庭,关进法院临时羁押室。

随后不久,法警到羁押室威胁,“不听法官安排,纠缠一个问题不休,告诉你们,你们这样完全可以被拘留。”陈律师回答:那就依法办吧,该拘留请拘留,我绝不逃离绝不回避。法警表示“没那个必要”,随后将陈律师释放。

情况介绍:

山东金乡县法轮功学员李拥军为营救妻子刘巧珍(被江苏丰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与周甚启(山东金乡县)、丁宝亮(山东巨野 县)等法轮功学员,在从山东金乡去江苏丰县法院反映情况的路上,被一伙人(没穿警服,没出示工作证)强行拦下绑架至丰县公安局,第二天又挟持到丰县一宾馆 内,连续五天五夜不让睡觉,且对其不停地辱骂,并非法制作许多虚假笔录、虚假证人证言,歪曲事实。

暂居江苏徐州市丰县的刘巧珍和郭艳华两位女士,以及江苏法轮功学员司秀丽、孙梅英、姜群、李新荣二零一三年五月四日被丰县警察绑架,国保队长苏 敏、六一零副主任马本营指示恶警王国华、王卫华等在丰县一宾馆内对六位法轮功学员刑讯逼供、构陷。刘巧珍遭王国华等恶警连续三天三夜不让睡觉,用灯泡炙烤(第一次庭审供述),受酷刑详情待查;郭艳华遭恶警从其颈部灌凉水,并猛抽其耳光,掐其大腿内侧大面 积瘀紫,至徐州看守所关押体检时仍大面积瘀紫。恶警威胁扬言:庭审时若说出,将对其家人报复。六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被非法判刑:孙梅英八年、司秀丽七年、郭艳华五年、李新荣五年、姜群四年零六个月、刘巧珍四年。

李拥军和刘巧珍被非法关押后,两个女儿居无定所,投亲靠友,有家不能回,其小女儿只有十三岁,即将考高中,学费生活费全靠亲戚相助。其家中存折和稍微贵重的物品如笔记本等被丰县国保大队扣押。刘巧珍父亲身患癌症,气愤离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25/江苏丰县法官当庭称“违法就违法吧-”-307986.html

2015-04-01:山东金乡丁宝亮仍被非法关押在江苏省徐州市丰县看守所 山东金乡丁宝亮在江苏省徐州市丰县被绑架,非法关押在丰县看守所。刚被抓进去时,被迫害,让剥蒜,两个手十个指甲盖掉了8个,露出血,还被迫每日剥蒜,至今在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1/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06946.html

2015-04-01: 山东金乡丁宝亮仍被非法关押在江苏省徐州市丰县看守所

山东金乡丁宝亮在江苏省徐州市丰县被绑架,非法关押在丰县看守所。刚被抓进去时,被迫害,让剥蒜,两个手十个指甲盖掉了8个,露出血,还被迫每日剥蒜,至今在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1/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06946.html

2015-03-20: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法院非法庭审李拥军、丁宝亮补充 在庭审过程中,参与办案的警察杨宇、王宇斐到庭作伪证。在回答律师的提问中,信口雌黄地辩驳在宾馆里如何保证李拥军的安全,而在一涉及到关键问题,就推脱说“不记得了”,“想不起来了”,“不知道”,玩世不恭地表演着一副流氓嘴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20/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

2015-03-20: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法院非法庭审李拥军、丁宝亮补充

在庭审过程中,参与办案的警察杨宇、王宇斐到庭作伪证。在回答律师的提问中,信口雌黄地辩驳在宾馆里如何保证李拥军的安全,而在一涉及到关键问题,就推脱说“不记得了”,“想不起来了”,“不知道”,玩世不恭地表演着一副流氓嘴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20/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06464.html

2015-03-17:江苏省丰县法院将再次非法庭审李拥军、丁宝亮 3月4日下午2:30,在江苏省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非法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李拥军、丁宝亮、周甚启、周金良(已经取保候审)。主审法官孙武正,公诉人王婉芳。 周甚启在开庭前突然出现高血压症状,半身瘫痪,办理取保候审,在山东省金乡县人民医院治疗。北京律师为李拥军做无罪辩护,指出法院多处程序违法,审判期间多次休庭,因周甚启缺庭,律师要求休庭。

2015-03-17: 江苏省丰县法院将再次非法庭审李拥军、丁宝亮

3月4日下午2:30,在江苏省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非法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李拥军、丁宝亮、周甚启、周金良(已经取保候审)。主审法官孙武正,公诉人王婉芳。

周甚启在开庭前突然出现高血压症状,半身瘫痪,办理取保候审,在山东省金乡县人民医院治疗。北京律师为李拥军做无罪辩护,指出法院多处程序违法,审判期间多次休庭,因周甚启缺庭,律师要求休庭。

近日,律师又接到非法开庭的通知,法院欲于3月17日(星期二)上午9:30,在江苏省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再次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17/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06340.html

2015-02-27:山东金乡李拥军、周甚启、丁宝亮面临江苏丰县法院非法开庭 金乡法轮功学员李拥军、羊山法轮功学员周甚启、巨野法轮功学员丁宝亮,将于2014年3月4日,在江苏徐州丰县法院遭开庭审理。主审法官孙武正。 因2013年5月李拥军妻子刘巧珍、郭艳华、孙梅英等6名法轮功学员被丰县国保大队绑架,期间,丰县公检法存在诸多违法办案情况,如刑讯逼供,超期关押等。李拥军与5名法轮功学员于2014年6月6日去法

2015-02-27: 山东金乡李拥军、周甚启、丁宝亮面临江苏丰县法院非法开庭

金乡法轮功学员李拥军、羊山法轮功学员周甚启、巨野法轮功学员丁宝亮,将于2014年3月4日,在江苏徐州丰县法院遭开庭审理。主审法官孙武正。

因2013年5月李拥军妻子刘巧珍、郭艳华、孙梅英等6名法轮功学员被丰县国保大队绑架,期间,丰县公检法存在诸多违法办案情况,如刑讯逼供,超期关押等。李拥军与5名法轮功学员于2014年6月6日去法院要人,被丰县国保大队绑架,2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李拥军、周甚启、丁宝亮被非法关押在丰县看守所至今。

主审刘巧珍、法官谢福志(现被免去丰县法院刑事庭庭长职务,在审判委员会任职)于2014年11月28日非法判刑刘巧珍4年,郭艳华5年,孙梅英8年,司秀丽7年,李新荣5年,姜群4年零6个月。该6名法轮功学员均已上诉至徐州中级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李拥军和刘巧珍的两个女儿现在居无定所,投亲靠友,有家不能回,其小女儿即将考高中,学费生活费全靠亲戚相助。其家中存折和稍微贵重的物品如笔记本等被丰县国保大队扣押。国保大队队长苏敏。刘巧珍父亲身患癌症,气愤离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27/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05664.html

2014-06-15:山东鲁西南地区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江苏丰县警察绑架、抄家 山东金乡县法轮功学员刘巧珍去年5月4日在江苏省丰县被绑架,2013年11月15日曾遭丰县法院非法庭审,现被非法关押在丰县看守所至今已经一年多。 刘巧珍的丈夫及数名友人6月6日去江苏丰县“610”及公安局要求无罪释放刘巧珍,也遭警察绑架、关押。丰县“610”及公安局警察之后伙同山东金乡公安局警察,非法抄了的家。目前,这四人仍然被非法

2014-06-15: 山东鲁西南地区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江苏丰县警察绑架、抄家

山东金乡县法轮功学员刘巧珍去年5月4日在江苏省丰县被绑架,2013年11月15日曾遭丰县法院非法庭审,现被非法关押在丰县看守所至今已经一年多。

刘巧珍的丈夫及数名友人6月6日去江苏丰县“610”及公安局要求无罪释放刘巧珍,也遭警察绑架、关押。丰县“610”及公安局警察之后伙同山东金乡公安局警察,非法抄了的家。目前,这四人仍然被非法劫持在江苏丰县。

五人遭非法抄家的情况:

金乡法轮功学员李拥军笔记本一台、台式电脑主机一个、打印机一台、数十本大法书籍、真相资料若干被非法抄去、一辆轿车仍被扣押。警察把抽屉撬开,见有存款折,想趁人不注意窃取,被李拥军之女发现未能得逞。

羊山法轮功学员李玲经营首饰店,被非法抄家后,现金全部消失。羊山另一法轮功学员周慎起,家中一千多元现金和数本大法书籍被抄。菏泽巨野县法轮功学员丁宝亮,有一个二十多岁的智障儿子,生活不能自理,平时全靠丁宝亮照顾。警察非法抄家时,抢走了其子的残疾证(后被要回)。警察没有在另一法轮功学员家抄到东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15/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89697.html

宿迁 泗洪县 洪泽湖监狱(泗洪监狱,男)联系资料(区号: )

2021-06-18:江苏省洪泽湖监狱: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洪泽湖农场 邮政编码:223932
监狱电话0527-86478123
狱政科0527-86478069、0527-86478072
教改科0527-86478075、0527-86478076
心理矫治科孙运(男,约40岁,老家江苏睢宁县,原“教育监区”指导员,电话
0527-86478078)
狱政科:翟洪举(男,40多岁,科长,警号3207123,手机:13511790345 电话:0527-86478069、0527-86478072.)
同时协助迫害者:
教改科曹新红:手机13611572127,女,40多岁,警号3207662;心理矫治科董立宝,男,约40岁,0527-86478078)
狱政科胡居求(男,30多岁,原五监区指导员。电话:0527-86478069、0527-86478072)
狱政科科长周生才:手机13852835916

2018-07-14江苏省洪泽湖监狱信息补充
江苏省洪泽湖监狱入监队(十一监区):
电话:0527-86478504 86478502
原教导员郭某13485086116(也在食堂监区(十监区)做过教导员):

2018-02-27: 江苏省洪泽湖监狱:
狱政科科长周生才13852835916
610狱警翟洪举13511790345

2015-01-31: 江苏省泗洪监狱:
十一监区: 0527-86478504
教导员郭龙13485086116
科长杜协进13851366022、0527-86478502

2013-12-26:彭城监狱:
电话:0516-83163029、0516-83163000传真0516-83161888
监狱长宋永进、政委钱夕林咨询电话:0516-83163044投诉电话:0516-83163027
政治处405室:邓元民、董培电话0516-83163026
五监区:
穆孝成(男,40多岁,监区长,恶警,主管织羊毛衫车间,家里开有羊毛衫厂,妻子曾与其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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