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6: 乌鲁木齐市张春献被二审维持冤判三年半
二零一八年九月初,乌鲁木齐市法轮功学员张春献女士被二审维持原审三年半冤判。这是张春献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张春献,现年四十八岁,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挂法轮大法真相横幅,半夜被沙区公安局警察绑架,后移交新市区公安局国保大队,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被批捕。
在公安侦查期间,国保大队办案警察张建军用逼供、诱供的方式采集所谓的证据,同年八月底新市区检察院起诉到法院。
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张春献的案子在新市区法院非法开庭,家人聘请了北京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
开庭时公诉人拿出一份虚假证据被张春献当场驳斥,法官宣布休庭。
该案拖了近三个月,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五日第二次开庭,六月中旬一审冤判三年半,张春献向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上诉。
张春献于一九九六年生孩子时得了产后风,浑身疼痛,关节变形,治疗不见好转,无奈之时,朋友介绍法轮功,当年十一月份开始修炼,半年之后各种病消失。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四日(大年初四)张春献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五日,被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法院冤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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