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30: 坚信真善忍 河北蠡县王向辉遭十三年冤狱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疯狂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无数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河北省蠡县49岁的王向辉便是其中一例。
他曾被枉判十一年,被勒索巨款一万三千五百元;被绑架五次;被拘禁十五次;并从二零零一年三月份开始,被非法开除公职。从冤狱回来,为了照顾瘫痪在床的老母亲和正在上学需要用钱的儿子,王向辉找到单位要求恢复工作受到冷遇,给三位局长各自写了封信,却被扣上“宣传××活动”的罪名,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再遭绑架,又被非法判一年九个月。一个好端端的家庭被迫害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王向辉,男,汉族,原蠡县电力局职工,河北蠡县电力局郭丹所会计。王向辉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四日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身体瘦弱不堪,长年拉肚子;修炼后,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一、为大法说公道话 两次进京上访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犯罪集团对法轮功发动了迫害,当天,王向辉便毅然进京上访,警察强行绑架王向辉和其他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将王向辉和其他大法弟子拖进几辆公共汽车,车装得满满的,三伏天,非常热,送到丰台体育场,又转到长途客运站。目的将王向辉和其他大法弟子驱散。王向辉二十二日才回到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八点,单位叫王向辉到局办公室,副局长刘新乐问王向辉是不是去了北京?王向辉说:“是。”刘说上边有指示,不允许法轮功学员上访,上访是非法的,命令王向辉在局“学习”,“学习”期间不许回家,吃饭叫家人送,派专人看管。逼迫王向辉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并说如果不写就要送看守所,更甚者劳教。
局长陈大水派多人同王向辉谈话,软禁王向辉二十四小时,天黑,将王向辉放回家。之后,对王向辉严加看管,实行“五看一”不准炼功,王向辉的情况与其他五位同事(包夹)的工资奖金挂钩。每天早晚,让王向辉必须向领导汇报行踪。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王向辉再次进京上访,因投诉无门,只好到天安门广场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要求还法轮大法清白,还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老师清白,遭警察绑架,警察将王向辉关进了铁笼子里。晚上,把王向辉带到保定驻京办事处,牛海峰等人在那里。牛海峰通知王向辉单位来车接人。王向辉单位副局长刘新乐来了,牛海峰让他给王向辉垫交了罚金三千一百元,才将王向辉带回蠡县。王向辉被直接送到蠡县公安局。610又以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罪”将王向辉押送到蠡县看守所非法拘禁,时间为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早4点。没有手续、没有任何说辞,同时还遭非法抄家。
在看守所,因王向辉不报号,看守警察杨大雪、李国昌等就打王向辉耳光,要王向辉脱光衣服,趴在院内水泥地上。当时正值三九天严寒。三十六天后,才允许王向辉回家。王向辉回家后,才知道又被县610勒索一万元,他们叫做“保证金”,一直到现在也没退,此外还让交纳伙食费三百元,回来后,局长陈大水停止王向辉工作,后经多方托人,直到二零零零年三月一日,才允许王向辉上班。但工资、奖金从三月一日起开始发,一、二月份工资、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月奖金不再给,九九年工龄不给记。为此,王向辉找到人保科长王玉卿,问他为什么这样对待我,王很不耐烦,示意这还算轻呢!五月份,单位又无故把王向辉行政工资降一级,据说是县委“610办公室”让这样做的。
二零零零年,单位职工涨工资,每人普调一级,局长不给王向辉涨。且一年之中,所有的敏感日如:“两会”、“4.25”、“5.13”、7.20”;“10.1”、元旦、中国新年,局里都要通知王向辉在单位值班。每次都说是上面的意思。“610办公室”人员也多次光顾王向辉所在单位,跟王向辉谈话,不让炼功,不许进京。借王向辉的问题在王向辉单位吃、拿、卡、要。
二、因坚持修炼被开除公职 遭劫持至洗脑班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八日,电力局办公室再次通知王向辉到局办公室,叫王向辉必须服从上面安排,不许回家,吃住在单位,睡办公桌,上厕所都有人跟着。二十日晚上,书记韩忠明将王向辉叫到党委办公室,问王向辉还炼不炼法轮功,并告诉王向辉他在县委开会时,县委副书记陈永华说,根据上级指示,对待法轮功份子要像文革中对待“四类分子”一样,要叫其达到“家破人亡”。最后王向辉坚持自己的立场:法轮大法是正法,王向辉将继续修炼法轮功。
然后,韩念了一份党委文件,(党委二零零一、五号文件)由于王向辉继续修炼法轮功,将王向辉开除公职,并要继续在单位“学习”,不准回家,又说这是县委的意思。二十六日,王向辉愤然离去。整个下午,发动全域人员找王向辉。晚上九点钟,办公室副主任梅金生带人从家找到王向辉并说:局长有令,找不到你不让我们回家吃饭。王向辉不忍心让他们受领导责难,含辱又回到单位。
单位无理开除王向辉之后,仍不允许王向辉回家,仍继续关押他。五、六天之后,王向辉趁机离开。单位并不放过王向辉,办公室副主任于涛一再找王向辉,要王向辉回单位上班。三月三日,王向辉去了单位,局长陈大水声明:每月只给王向辉二百元生活费,王向辉提出异议。陈大水说下来再说。
二零零一年三月九日,王向辉得到消息电力派出所要来单位抓他,王向辉正要离开,郭丹供电所所长韩小发、指导员张双占,强行将王向辉扣押,并配合电力派出所所长陈兴国和张志刚用警车(牌照号0449)强行把王向辉从单位带走,拉到电力派出所,问王向辉还炼不炼法轮功?只准回答:炼或者不炼。王向辉说:“炼。”然后他们以“破坏社会秩序罪”将王向辉送到蠡县拘留所,行政拘留十五天。王向辉问为什么拘留我?我破坏了什么社会秩序?他们回答这是上面的意思。
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八点多,单位人保科科长王玉卿、张胜利等一伙人强行从家中将王向辉绑架,并劫持到蠡县八里庄洗脑班。此洗脑班由“610办公室”副主任牛海峰负责,为抵制迫害,王向辉开始绝食。当时洗脑班上有王向辉的一中学同学,他告诉王向辉说:“你知道现在国家对你们法轮功什么政策吗?打死你白打,你死了算自杀,这后面就是火葬场,你死了,直接就送火葬场火化,连尸体都不让你家里人看见。”五月三日下午,绝食五天后,王向辉逃出了洗脑班。至此,王向辉开始长期流离失所。同时蠡县公安给王向辉下达了通缉令。
王向辉走后,610的人诬陷王向辉的妻子,说她把王向辉放走的。从此,王向辉的妻子被限制自由,并被单位看管了一星期。说找不到王向辉,不让其母子回家(孩子五岁,没人照看,只好跟王向辉爱人)。
三、用电视插播真相 遭非法拘禁、刑讯逼供
为了让世人了解法轮功真相,制止这场迫害,王向辉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用电视插播的方式揭露江泽民一手导演的“天安门自焚”伪案,还老百姓知情权,于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七日,在回安新县的途中被徐水县公安局刑警一队中队长柏森绑架。(身上的手机、现金被抢走。)
在徐水县公安局,王向辉被非法拘禁二十四小时,刑讯逼供:遭多人殴打,戴手铐、用电话机电、坐铁椅子、十个脚趾全部被踩烂,头上戴上头盔,用重物敲打。
二十八日,王向辉被送到徐水县看守所,曾被多次带出去审讯、多次被电话机电:电话机的两极,一极连手指、一极连脚趾,连好之后,摇电话机,王向辉的身体、心脏就会被电击的强烈的震动;用木棍击打小腿的筋脉,直至休克。送回看守所,号头怕王向辉死去,用点着的烟头烧王向辉的指甲,王向辉疼醒过来。
在徐水看守所期间(2002年8月28日——2003年10月15日)王向辉多次绝食抗议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多次遭警察、囚犯殴打:打耳光、罚站、用烟头熏指甲、用木板打手背。三九天全身棉衣被浇透,冻了三天三夜,以后导致牙齿松动,五颗嚼牙脱落、一手指甲至今未能恢复,左手背筋脉不能平复,双脚落下神经疼痛的毛病。
二零零三年九月五日,妻子顶不住压力,怕失去工作无力照顾孩子,被迫与王向辉办理了离婚手续。她的单位蠡县公安局多次要她回避。但她后来的十几年中,每月定期都到看守所、监狱看王向辉。
四、被枉判十一年、遭迫害几度命危
二零零三年十月,王向辉被徐水县法院非法判刑十一年,王向辉写了上诉状,被保定市中级法院驳回。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王向辉和其他大法弟子八个被判十年以上重刑的被武警劫持到河北一监狱继续迫害。其他九人被送进唐山监狱关押。
王向辉和其他大法弟子先被送进了“严管队”,强制统一穿囚服、逼迫背监规、逼迫写“四书”、逼迫观看诽谤大法的节目,不配合就遭恐吓、罚站。第二天,王向辉和其他大法弟子开始绝食抗议,监狱把王向辉和其他大法弟子八个人分开,其中四个人送石家庄监狱,剩下王向辉和其他大法弟子四个人,每人一个屋,分别由三个人看管,继续逼迫写“四书”。
在“严管队”二十多天后,王向辉被分到保定监狱二监区迫害,他们挑选了五个人对王向辉“包夹”。上厕所都有人跟着,强迫写“四书”、背监规,不写就罚站。每天从早上六点一直站到第二天凌晨两点,仅让休息四个小时,之后继续。在二监区被严管了二十多天,被安排到二监区一中队强制劳动。
监狱对王向辉的写信、打电话、接见控制得很严,亲属接见得有当地“610办公室”的证明,该亲属不炼法轮功,如果炼功就不允许接见。每月写思想汇报,每天点名十几次,常年有几个“包夹”跟着王向辉。由于长期不允许炼功,身体每况愈下,原来有过的病和没有过的病都表现出来了。头晕、头疼、牙疼、拉肚子、便秘、胃疼、胃酸、胃胀、尿频、尿痛、脚神经疼、身上长瘤。为了制止迫害,为了争取炼功环境,六、七年中一直绝食抗议,几次都面临生命垂危状态。
五、妻离子散,至亲先后含冤离世
从三十岁到四十岁,人生最好的岁月,王向辉完全在被迫害中,在监狱中度过了,孝敬老人、抚养孩子的责任都无法尽。
王向辉的父亲因为他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单位无理开除,并被非法劳教,没有了任何收入。王向辉的母亲被公安从家中抓走,非法关押在蠡县看守所七个多月,家中没人了。王向辉的奶奶、爷爷又在长期的惊恐和忧郁中先后含冤离世。
妻子和王向辉的儿子两人相依为命,多少年生活在惊恐当中,妻子得了肾炎,切除了一个肾,一条输尿管。王向辉儿子从小就一个心愿,盼望爸爸回来,他的作文、QQ号名字都是“思念”。王向辉的岳丈一家多少年来长期生活在中共迫害的阴影当中。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狱方终于答应王向辉出狱。但蠡县610办公室主任张跃贤却命令电力局出车将王向辉从监狱直接接走,并带至蠡县“转化班”,又非法拘禁王向辉二十多天。
王向辉年近七十的老父亲盼儿心切,望眼欲穿,寝食不安。老母亲经不住长期的心灵折磨,已瘫痪在床。好不容易盼到了儿子冤狱期满,母子终于可以团圆了。王向辉本可以照顾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让白发苍苍的老父亲歇口气。可蠡县610办公室主任张跃贤不顾二位老人的号啕大哭,硬是知法犯法的把王向辉又关进了另一个监狱——洗脑班。王向辉的老母亲想儿子,整天哭呀!老父亲来到洗脑班,想看看王向辉,张跃贤竟然不让王向辉和其他大法弟子相见。
回家了,却没有家,因和妻子办了离婚手续,有家也不能进。十年冤狱,会计证、电工证全部作废,为了生活,王向辉只能靠卖苦力为生。
六、要求恢复工作遭报复 二零一八再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王向辉为了照顾瘫痪在床的老母亲和正在上学需要用钱的儿子,王向辉找到单位,要求恢复工作,受到冷遇。王向辉按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和《上访条例》给中央领导寄信,并抄送省长许勤,要求公开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的相关信息。
王向辉的合法行为不仅没受到保护,却遭打击报复。河北省省委和省政府信访局以及省防范办的相关人员,指使蠡县国保警察在王向辉母亲去世圆坟的当天,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就将其绑架,并非法关押到蠡县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河北蠡县法院相关人员,无视律师及家属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做出非法裁定:王向辉被判处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遭非法没收台式电脑主机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五日,王向辉结束一年九个月冤狱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8/30/坚信真善忍-河北蠡县王向辉遭十三年冤狱迫害-430211.html
2019-03-18: 河北省蠡县王向辉结束一年九个月冤狱于3月15日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3/18/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84046.html#19317235038-2
2019-01-04:曾被冤判11年 河北蠡县王向辉再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河北蠡县法院做出裁定:王向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没收台式电脑主机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家人正在准备上诉。
早在庭前会议时,王向辉就曾问过在场的各位公检法人员:“法大还是党大?”在场的公检法人员们都沉默不语,现在的判决告诉了王向辉:在中共邪党的体制下:邪党永远比宪法大。
原蠡县电力局职工王向辉,为祛病修炼了法轮功,身心受益。却在二零零一年只因说了一个“炼”字,就多次被中共非法关押,并被电力局非法开除公职。后因传播法轮功真相,又被冤判十一年,以致造成他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王向辉九死一生从监狱回来,面对他的是瘫痪在床的老母亲和正在上学需要用钱的儿子,在两难之际,找到单位,要求恢复工作,受到冷遇后,只好给三位局长各自写了封信,却被扣上“宣传××活动”的罪名。
二零一七年,王向辉按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和《上访条例》给中央领导寄信,并抄送省长许勤,要求公开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的相关信息。王向辉的合法行为不仅没受到保护,却遭打击报复。河北省省委和省政府信访局以及省防范办的相关人员,非法指使蠡县国保警察在王向辉母亲去世圆坟的当天就将其绑架,并非法关押到蠡县看守所至今已一年半有余。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蠡县法院就王向辉一案,开庭审理。当天下午不到一点,载着王向辉的警车就驶进了法院,法院的门外还停着几辆警车,警车内坐满警察。车下还有警察在驱赶着路人不得靠近。一辆120急救车也随后赶到。
大约在一点五十分左右,王向辉的律师及家属们也随后赶到。律师和家属辩护人直接进入法院,其他参加旁听的家属却被拦下,经过验证之后只让王向辉的姐姐等三位家属进入旁听。县政法委、公安局、防范办等一些人员参加了旁听。
庭审从下午两点一直进行到晚上八点多,历经六个多小时。这里首先说明:本案曾于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号,在蠡县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本次开庭审判长和公诉人都换了人。
庭审一开始,律师要求:所有党员回避,未被允许。接下来,律师在法律层面有理有据的为王向辉做了近三个小时的无罪辩护。
作为家属辩护人的王向辉的父亲为儿子辩护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公通字(2000)39号文件,明确认定邪教组织共有14种,其中并没有法轮功。公诉人说王向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那么王向辉利用了14种邪教组织中的哪一种?如果公诉人认为法轮功是×教,请公诉人拿出法律依据来。”(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此时公诉人沉默不语。审判长要求家属辩护人往下进行。家属辩护人接着辩道:“任何犯罪都有社会危害性,没有社会危害性也就没有刑事违法性。王向辉究竟破坏了哪一部法律、法规的实施?被破坏到什么程度了?给国家、社会造成了什么危害?王向辉写信给省长许勤和电力局三位局长造成什么伤害和损失?他们是疯了还是傻了?既然本案没有社会危害性,也没有被害人,公诉方对王向辉‘破坏法律实施’罪名的指控是不存在的。所以,王向辉不构成‘破坏法律实施罪’,应该立即无罪释放”。
针对起诉书中关于“累犯”的问题,家属辩护人讲述了儿子王向辉,从小身体有病,修炼了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后,就因为一个“炼”字多次被关押,并被单位无故开除公职;十一年的冤狱,导致他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当老人讲到:二零零二年,徐水公安为逼迫王向辉“认罪”,对他用尽各种各样的酷刑:拳打脚踢、扇耳光、电刑、坐老虎凳、冷冻、戴上头盔击打头部、野蛮灌食。恶人用烟头把他的手指甲一个个烫烂;把他绑在铁椅子上踩脚趾甲,将其十个脚趾甲一个一个踩碎,手指、脚趾至今仍有残迹;三九天穿着棉衣服用凉水浇透,罚站三天三夜,双脚被冻坏,造成左手致残,四个臼齿脱落;用手摇电话机连上手脚多次电击心脏,一次次把他电得昏死过去,很长时间醒不过来,犯人们怕他死去,用烟头将他烫醒…… 时,禁不住声音哽咽,让在场的人不禁为之动容。
在排除非法证据阶段,律师要求的所有证人均未到庭,而三位办案警察却走上法庭为自己作证办案时程序没违法。
在庭前会议上,律师曾讲出了公安办案人员,在绑架王向辉时,是先把人抓走然后检查抄家,然后再让王向辉在检查证上签字。整个过程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手续,属于程序违法。而如果程序是违法的,所办案件就是违法的,应该立即无罪释放当事人,并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受害人损失。所以今天的到庭,三位警察是有备而来。
王军昌第一个出庭,他首先承认:检查证、询问笔录是事后补签的,原因是王向辉的父亲当场阻挠,场面混乱,没有填写、制作的环境,把责任推到王向辉父亲的身上。当公诉人问他,你们检查时 ,王向辉在哪?王军昌回答说,“已弄到车上去了”。当问到出没出示手续?回答,“都出示了,都给向辉的父亲出示了。”当问到有没有执法记录仪?回答:忘记带,没带了。
面对警察当庭造假,王向辉的父亲非常气愤,禁不住手指王军昌:“王军昌啊,你可是堂堂的国家公务员,说话要负责任,你什么时候给我出示证件了?”
第二个出庭的是张士超。他回答有没有出示手续时说:都给王向辉的家人出示了,警官证也出示了,当问到你们检查时王向辉在什么地方?回答说:弄到院里去了。当问到有没有执法记录仪?回答:记不清了。
陈立宁第三个出庭。他说:什么手续都出示了,连检查证都当场给王向辉出示了。当问到有没有执法记录仪?回答:闹不清了。
三个人的回答,有些自相矛盾。王军昌早已供认:检查证、检查笔录是事后补签的,可陈立宁却说,“连检查证都当场给王向辉出示了。”就在陈立宁说“连检查证都给王向辉出示了”的时候,律师从卷宗里拿出了他们事后编造的“检查证”和“检查笔录”,“检查证”的填写时间是十二点五十五分,而检查完之后才应该有的“检查笔录”的填写时间是十二点五十分。比“检查证”的填写时间还早五分钟,这不是笑话吗?律师首先将文件呈给审判长,审判长点了点头,意思是明白了。之后拿给公诉人看,公诉人说:“这有什么错呀?”律师无奈的说:“你要这么说,我就无话可说了。”然后让当事人王向辉看,并问上面的时间是谁写的?王向辉说不是我写的。之后放在陈立宁眼前,问他作何解释?他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王向辉也在法庭上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王向辉说,自己给电力局局长写信,就是为了找工作,为了有口饭吃;给中央领导写信是因为看到习近平总是讲:依法治国、以宪治国。我想看看是不是真的,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就解脱了。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官很少打断律师及家属辩护人的发言。公诉人也只是照本宣科。到了晚上八点多,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三、一纸判决回答了他的疑问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法院相关人员,无视律师及家属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做出裁定:王向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没收台式电脑主机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
判决书中赫然写着:辩护人董前勇的辩护意见主要是,侦察机关办案程序违法,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现有对法轮功信仰者进行刑事追究的规范体系,明显不符合国家规定,两高的司法解释违宪违法,不能作为本案的裁判依据。刑罚只惩罚行为犯,思想、言论、著作、宗教信仰不可入罪。公诉机关指控王向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本案不存在社会危害性;本案没有被害人;本罪的构成必须是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重申宗教信仰自由的普世价值;重申政教分离原则;被告人王向辉无罪。
辩护人王平均的辩护意见主要是,被告人王向辉不具有利用××组织的情形,不存在破坏法律实施的客观事实和后果;两高的司法解释越权违法,不能作为本案的法律依据,王向辉因坚持信仰,被冤判十一年;被告人王向辉无罪。
如此有理有据的辩护,却被无视。判决书写的是:辩解、辩护意见,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相悖,不予采纳。辩护人提供的证据与本案无关联性,不能作为定案根据。如此不顾事实、不讲法律、毫无公正而言的裁判,再一次说明:在中共邪党的体制下:邪党永远比宪法大。其实早有人说过这样的话:花钱请律师有什么用,无罪也得判;不判了你,就说明公安抓错人了;法院和公安可都姓‘党’。从这点看,就不难明白开庭之初,律师为什么要求所有邪党党员回避了。
结语:以法律方式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打压、迫害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这一页不光彩的历史即将掀过,它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在这一过程中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公正执法,不要继续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担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4/曾被冤判11年-河北蠡县王向辉再被非法判刑-380007.html
2018-11-29: 河北蠡县国保警察法庭上造假做伪证、陷害好人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法轮功学员王向辉被构陷一案在蠡县法院开庭。办案人国保王军昌和张士超、陈立宁等人到庭做伪证,公然造假,否认在绑架王向辉时没出示任何手续和证件就抓人的违法行为。由于三人说辞不一,前后矛盾,自相矛盾、互相矛盾,结果越造越假。
当公诉人讯问他们,一、在抓王向辉并检查其家时,是否出示传唤证、检查证等手续;二、在审讯王向辉时,是否采用了诱供的手段。王军昌等三人妄图掩盖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当庭造假或拒不承认。
当时的情况是: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中午,蠡县国保大队王军昌带领着六、七个人(没有着装,都是便衣)擅自闯进王向辉家,不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进门就把正在守孝的王向辉强行抓走(他母亲六月十一日去世)。之后开始抄家,他们抢走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式电脑主机。抄家没出示搜查证件,没留扣押清单,更没见证人签字。当时家中有王向辉的父亲和他的姐姐。
王向辉的邻居反映,在向辉被抓前几天就有一辆小白车停在向辉家附近,当时谁也不知道那辆小白车是干什么的,王向辉出事后,才知道那是监视王向辉的。国保王军昌等王向辉丧事办完后,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中午人们正吃午饭、街上没人时,突然将王向辉抓走。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在县法院召开的庭前会议上,王向辉的律师讲出了公安办案人员先把人抓走并检查抄家后再让当事人在检查证上签字的违法事实,当事人王向辉当场也讲出了国保在审讯他时采用了诱供的违法手段。法轮功学员将此事在社会上曝光。
王军昌等人知道后怕承担法律责任,所以经过一番秘密策划并统一了口径。然后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开庭时,王军昌等三人一一出庭,公诉人讯问他们时,三人都当庭公然造假。
王军昌第一个出庭:他首先承认:检查证、询问笔录是事后补签的,原因是王向辉的父亲当场阻挠,场面混乱,没有填写、制作的环境,把责任推到向辉父亲的身上。当公诉人问他,你们检查时 ,王向辉在哪?王军昌回答说,“已弄到车上去了”。当问到出没出示手续?回答,“都出示了,都给向辉的父亲出示了。”当问到有没有执法记录仪?回答:忘记带没带了。
实际情况是,王向辉的父亲只是问王军昌为什么抓人?为什么不出示手续?然后慈悲地给他们讲真相,他们也都静静地听了,足有十几分钟,场面比较安静。
第二个出庭的是张士超。他回答有没有出示手续时说:都给王向辉的家人出示了,警官证也出示了,当问到你们检查时王向辉在什么地方?回答说:弄到院里去了。当问到有没有执法记录仪?回答:记不清了。
陈立宁第三个出庭。他说:什么手续都出示了,连检查证都当场给王向辉出示了。当问到有没有执法记录仪?回答:闹不清了。说到关键的事情,口径是一致的:都记不清了。实际上如果有执法记录仪,就没法任意胡编了。
三个人自相矛盾的回答,令人啼笑皆非。王军昌早已供认:检查证、检查笔录是事后补签的,可陈立宁却说,“连检查证都当场给王向辉出示了。”就在陈立宁说“连检查证都给王向辉出示了”的时候,辩护律师从卷宗里拿出了他们事后编造的“检查证”和“检查笔录”,“检查证”的填写时间是十二点五十五分,而检查完之后才应该有的“检查笔录”的填写时间是十二点五十分。比“检查证”的填写时间还早五分钟,这不是笑话吗?律师首先呈给审判长,之后让当事人王向辉看,并问上面的时间是谁写的?王向辉说不是我写的。然后放在陈立宁眼前,问他作何解释?他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庭审过程中,律师拿出了河北省信访局在收到王向辉寄给省长许勤的信访信件后,所下达的批示是:“妥善处理”。不知蠡县610和蠡县公安国保是如何理解的?把 “妥善处理”歪曲成了抓捕,刑拘、逮捕、起诉,并欲置王向辉一家于死地。
蠡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将王向辉案的卷宗退回到公安局国保大队,要他们“补充”证据,即随意添加所谓“证据”进行构陷。在构陷蠡县南关三位法轮功学员崔小先、崔树美、冯文珍的冤案中,国保大队王军昌就多次补充所谓“证据”:他们把从崔小先家抄走的几本书写成几百本,把原来的崔小先丈夫已经签过字的清单换成了王军昌随意伪造的抄家清单。尽管崔小先的丈夫在法庭上大喊“冤枉,我要我签字的抄家清单”;尽管律师正义直言:三位老太太被抓时是九月份,当时还穿着单衣服,这么多的东西,怎么带的”?(大法资料不管有多少,都是合法的,不是迫害的所谓“证据”)尽管在前后矛盾的所谓“证据”下,公诉人声音发颤、哑口无言,但蠡县公检法互相勾结还是按照提前定好的“方案”,把三位老人送进了监狱。连签字的抄家清单都可以伪造,那法庭的判决还有什么公正可言?
王军昌等人在绑架王向辉时是先把人抓走,然后再检查抄家,然后再让王向辉在检查证上签字。整个过程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手续,属于程序违法。而如果程序是违法的,所办案件就是违法的,应该立即无罪释放当事人,并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受害人损失。所以王军昌等人为了栽赃陷害王向辉,也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就铤而走险,执法犯法,竟然走上法庭公然造假做伪证、戏弄公堂。即使造假,你总不能颠倒了时间顺序呀?从中可看出编造谣言者的主观随意性。这么多年来对法轮功从不讲法律,随便造谣,任意栽赃。然而假的就是假的,越造越假。
王向辉因病修炼了法轮功,二零零一年只说了一个炼字,就被电力局非法开除,并多次关押,以致造成他今日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王向辉九死一生从监狱回来,家已离散。面对他的是瘫痪在床的老母亲和正在上学需要花钱的儿子,在两难之际,找到单位,要求恢复工作,却被扣上宣传邪教活动的罪名。别无办法,只有给上级领导写信,给总理李克强写信,其目的也是想吃碗饭活下去。没想到这一求生的举动却被当成罪行。天理何在呀!
河南省永城市的两个官员,因执行领导的“会议纪要”,被判滥用职权罪,不仅丢了乌纱帽,中共的连坐政策也影响到了子女的前程。中共历次运动都惯于找替罪羊。如:文革结束,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上吊自杀。还把一批军人押到云南秘密处决,通知家属“因公殉职”。
历史巨变在即,人不治天治,明智的公、检、法、司人员,都不要再做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替罪羊,坚守自己的良知善念,清醒智慧的作出自己正确的选择。倘若,再做迫害好人的工具;不只是要受到法律的公审,更要受到天理的惩罚。
在此奉劝王军昌等人,该清醒了,现在是终身负责制。《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人所做的一切都得自己承担。善恶必报,何去何从请君再斟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29/河北蠡县国保警察法庭上造假做伪证、陷害好人-377806.html
2018-11-20: 河北省蠡县法轮功学员王向辉面临非法庭审
河北省蠡县法院欲于2018年11月21日开庭对法轮功学员王向辉进行非法庭审。
2017年,王向辉按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和《上访条例》给中央领导寄信,并抄送省长许勤,要求公开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的相关信息。王向辉的合法行为不仅没受到保护,却遭打击报复。河北省省委和省政府信访局以及省防范办的相关人员,非法指使蠡县国保将其绑架,非法关押到蠡县看守所至今已一年零五个月。恳请正义人士发出援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20/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77412.html
2018-08-22: 被非法关押一年两月 一句问话让中共司法人员沉默
原河北蠡县电力局职工王向辉,因讲清法轮功真相,曾被冤判十一年,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二零一七年,王向辉按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和《上访条例》给中央领导寄信,并抄送省长许勤,要求公开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的相关信息。王向辉的合法行为不仅没受到保护,却遭打击报复。河北省省委和省政府信访局以及省防范办的相关人员,非法指使蠡县国保将其绑架,非法关押到蠡县看守所至今已一年两个月有余。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蠡县法院就王向辉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召开了庭前会议,王向辉在庭前会议上讲出了自己被诱供的过程,并在会议结束时问:“请你们告诉我,宪法大,还是党大?”在场的中共司法官员们面面相觑,无言以对。
众所周知,正确的回答,应该说是“宪法大”。可如果说宪法大,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通信自由、言论自由。按法律,王向辉应被立即释放。可如果说党大,在场的司法官员们虽然大都是党员,但他们也不敢在如此场合,说出“党大于法”的话,怕被人笑话。再说,就是现任中央领导们就职宣誓的时候,也是手按《宪法》而不是《党章》。并且一再强调:以法治国、以宪治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超越于宪法。
事件回放: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王向辉的母亲离世圆坟的当天中午,蠡县国保队长王军昌带领五、六个人,不穿警服,伙同蠡县辛兴镇的人大主席谷会涛,突然闯进王向辉家,不出示《立案决定书》,也不亮明身份,进门直接就把王向辉抓走。之后不出示搜查证便开始抄家,抄家后没留扣押清单。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蠡县公安局以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将王向辉向蠡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蠡县国保以寄信的合法行为很难给王向辉定罪,于是便到处搜罗所谓“证据”,当他们得知王向辉曾给电力局领导写过信,便胁迫电力局的刘新乐、张占英、魏玉涛等三位局长都给王向辉打了证明,说王向辉于二零一七年三、四月间,给他们宣扬法轮功。
王向辉给电力局领导写信的原因是:王向辉从监狱回来后,家已离散,面对他的却是瘫痪在床的老母和正在上学的儿子。不伺候老人不行,不供儿子上学不行,两难之际,王向辉便去原单位要求恢复工作,同时要自己被开除的手续,受到的却是冷遇。王向辉被开除的原因是因自己修炼法轮功,他很自然要讲自己按宪法要求信仰“真、善、忍”没错,并讲自己多年来遭受苦难的经历,同时给电力局领导写了有关上述内容的信。谁知这一正当要求和举动竟惹来了祸端。被扣上“散发信件,进行×教宣传活动”的罪名。
王向辉的亲属为其请了律师。律师经过相关调查,依法对该案提出以下法律意见:蠡县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王向辉作出不起诉决定;作出不起诉前应尽快变更强硬措施为取保候审。应当追究或移送追究河北省省委和省政府信访局以及省防范办责任人员、办案警察和检察官的侵犯通信自由罪、打击报复罪、徇私枉法罪等刑事责任。
然而蠡县检察院不仅不予采纳,十月十六日,又将王向辉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构陷到蠡县法院。
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蠡县法院欲对王向辉进行非法庭审,终因主审法官于开庭的前一天有病住进医院而未能如期进行。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蠡县法院就王向辉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在蠡县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有主审法官姜雷,公诉人付振忠。
在律师的要求下,当事人王向辉参加了会议。王向辉是戴着脚镣、手铐出现的。律师要求取下械具,被批准。
在庭前会议上,律师发现并指出,让当事人王向辉在“检查证”上签字时间是倒置的,即国保王军昌先抓人并抄家后,再让受害人王向辉在“检查证”上签字,王军昌公然造假。之后,王向辉在庭前会议上讲出了自己被诱供的过程。王向辉说:“我觉得他们给我设了一个圈套。”王军昌在审讯他时对他说:“你给省长许勤寄过信吧?你承认了吧,你不承认也不行,你承认了我保证你没事;你承认了,如果谁要因你写封信就判你,我就不干。”王向辉听信了他,结果当天晚上就被刑拘并关进县看守所。六月三十日就报检察院批捕。之后王军昌非法罗列证据,并在递交检察院的审查起诉书中赫然写到:王向辉“供认不讳”。律师说,这是“骗供”。
会议期间,就庭审范围问题,律师指出:法轮功问题,纯属信仰范围,属于思想活动,不应审判信仰。并强调如果开庭,一定要公开审理,并要求证人(电力局的三位局长,辛兴镇人大主席谷会涛、还有省长许勤等人)全部到庭。
作为家属辩护人的王向辉的父亲,虽被多次打断发言,但还是断断续续的讲述了王向辉因身体有病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健康。并讲述了十一年的冤狱对王向辉造成的伤害。同时也强调到目前为止在中国,没有一条法律说修炼法轮功违法。并诚恳的要求司法官员能够秉公执法,无罪释放王向辉。
被无辜关押在看守所一年多的王向辉,身体看起来有些虚弱。因十一年冤狱期间在徐水看守所遭冷冻酷刑,槽牙几乎全部脱落。到现在王向辉不能正常咀嚼食物,在家吃饭都困难,得捡软的吃,何况现在是被关押期间。
曾遭冤狱十一年,经历了九死一生的他,目前又要面临着被冤判。想到被开除公职没有收入来源的老父亲及正在读书需要供养的儿子,王向辉的精神压力很大,情绪有些低落,会议期间很少说话。只是在会议结束时,王向辉对司法官员们说:“我可以问一个问题吗?”被允许后他说:“请你们告诉我,宪法大,还是党大?”
在场的中共司法官员们面面相觑,无言以对。
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让中共的司法官员们很难回答。由此看来,目前在中国大陆,公检法司的官员们的处境也着实让人同情。但即便如此,在此是想奉劝各位:吃饭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并非为了吃饭。不要为了自己的饭碗而丧失了做人的道德底线,从而致他人生死于不顾。也许对你们来说,判几年只是一个数字,而对被冤判的人来说,那可是日日夜夜、分分秒秒的煎熬。
王向辉在遭受十一年冤狱期间,受到各种各样的酷刑:拳打脚踢、扇耳光、电刑、坐老虎凳、冷冻、戴上头盔击打头部、野蛮灌食。恶人用烟头把他的手指甲一个个烫烂;把他绑在铁椅子上踩脚趾甲,将其十个脚趾甲一个一个踩碎,手指、脚趾至今仍有残迹;三九天穿着棉衣服用凉水浇透,罚站三天三夜,双脚被冻坏,造成左手致残,四个臼齿脱落;用手摇电话机连上手脚多次电击心脏,一次次把他电得昏死过去,很长时间醒不过来,犯人们怕他死去,用烟头将他烫醒……
法轮功被迫害是千古奇冤。历史证明:是冤案就有被昭雪的那一天。到那时,所有的罪恶必将被清算。
近年来,上百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近千场的无罪辩护,充份证明了迫害法轮功才是真正的违法犯罪!二零一六年,一位律师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辩护时说:“每一位为法轮功做过辩护的律师都深深知道,他们是无辜的,本应该以他们的言行得到赞许尊敬的,可是唯一在我们的国度里,十七年来他们却因为真善忍的信仰被定了罪名送上这样的法庭,这是荒唐的。这场不顾事实法律的政治迫害运动,源于前党魁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一人之令,将惩恶扬善的法律用成了犯罪工具;把公检法监狱,变成了程序化的犯罪链条;导致整个法制体系,沦为犯罪体系。许多公职人员麻木着自己,被卷入共同犯罪,甚至积极做恶、邀功请赏,残害着数以千万计的我们善良的同胞、兄弟姐妹,制造着我中华民族之千古奇冤!为法轮功的无罪辩护已经十年,今天站在这里,我们感到巨大的耻辱与悲哀!古今中外,有哪个国家、哪个朝代,能够对自己颁布、实施的法律错误理解、错误应用到这种程度!其错误之明显、严重,为祸之烈、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牵涉善良无辜之多,恐怕空绝千古!”
值得庆幸的是:现在很多公检法人员都明白了真相,纷纷给自己留后路,如今全国各地大量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被释放,近期就有辽宁省铁岭市法轮功学员魏艳华于四月三日被绑架,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今,由于检察院批捕、撤诉或退案等原因,大陆数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
事实上,法律能成为基层公检法人员自保的武器。现在已有很多正面实际的例子如:某地一公安局长让安排他们迫害法轮功学员上级出“红头文件”,结果心虚的上级不敢出。某地法官在不愿枉判法轮功学员时,叫逼迫他的上级和610人员签字,说只要有人签字,他就判,结果没有一个敢签字的。某地一个“610”主任说,“我对法轮功是出工不出活,法轮功修炼‘真、善、忍’,又不干坏事,总有一天要平反的。我今天参与迫害做坏事,平反那一天我脱不了干系,自己犯罪不说,还连累我的家庭老小。”某市有远见的领导,对迫害法轮功的上级指示,也多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们都在用实际行动赎罪,都为自己在选择美好未来,在压力下敢于坚持依法行事,能保持一份良知,必将为自己带来大福报。
最后,再奉劝所有涉案人员几句:为了将来我们能坦然面对我们的后代子孙。也为了到老了的那一天,回头看看我们所走过的路而无愧于心。请各位在侦办此案时,一定要慎重、再慎重!还有一句忠告:今天不做傀儡,明天就不会成为替罪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22/被非法关押一年两月-一句问话让中共司法人员沉默-372759.html
2018-02-21: 河北省保定市蠡县法院对王向辉非法开庭未能如期进行
河北省蠡县法院原定于2018年2月8号非法开庭审理王向辉被构陷案,因主审法官于开庭的前一天身体不适,住进医院,而未能如期进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21/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62073.html#18220232228-1
2018-01-27: 河北省蠡县法轮功学员王向辉面临非法庭审
河北省蠡县法院欲于2018年2月8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向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7/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60149.html
2017-11-08: 河北蠡县王向辉面临非法开庭
河北蠡县法轮功学员王向辉面临非法庭审。十一月六日上午,王向辉的父亲在蠡县法院门口正好碰上王向辉案的承办者姜雷(刑庭副庭长),姜雷问王向辉的父亲,你还请不请律师?律师再不来就不等了。
王向辉的父亲立即给律师打通了电话,律师回答说:上礼拜蠡县法院给他打过电话,说准备十一月十日开庭。因为十九大后开庭的多,过不来,并说他自己再给法院联系。两个钟头后,王向辉的父亲再给律师打电话,律师回答说:他和蠡县法院联系上了,过了十一月十日开庭,具体时间待定。
王向辉原本在电力局上班,妻子是警察,儿子聪明乖巧,父亲王平均是劳动人事局的干部,母亲刘贵蒲在家务农,并照顾公婆。一九九六年,王平均开始修炼法轮功,随后身上所有的病症都不翼而飞,被人称为“三吊弯”的身体站直了,几十年的近视眼镜摘掉了。见证法轮功的神奇,王向辉和爷爷、奶奶、妈妈、姐姐老少三代相继走入了修炼法轮功的行列。
自从一九九九年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王向辉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被迫害的家破人亡。父亲王平均两次被非法劳教、多次被非法抄家洗劫一空,被勒索巨额罚款,并被无理开除公职。爷爷奶奶受惊吓先后含冤而死。王向辉本人先是被非法开除公职停发工资,后又被冤判十一年重刑。身为警察的妻子不堪压力,与他办理离婚手续。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一日,王向辉的母亲刘贵蒲带着对亲人的眷恋和对至亲遭受迫害的无奈而含冤离世。刘贵蒲也曾被非法关押长达七个多月,经历种种中共制造的魔难,造成她瘫痪在床已经五年。按常理老人故去,孝子要守孝百日的。然而六月十三日,蠡县防范办(610)给蠡县公安局下命令:王向辉给省长许勤写信了,让公安局去抓人。
六月十六日中午,蠡县国保大队长王军昌带领着六、七个人(没有着装,都是便衣)擅自闯进王向辉家,不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其中两个人不由分说就把正在守孝的王向辉强行抓走。其余人就开始抄家,他们抢走一台笔记本电脑还有一台式电脑的主机。抄家没有出示搜查证件,没留扣押清单,更没见证人签字。
抄家过程中,王向辉的父亲王平均问对方:你们是哪的人?为什么不出示手续?为什么抓人?这时领头的才说:我叫王军昌,因为你儿子给李克强写信。六月十七日早晨,王平均找到王军昌并问他,你们为什么抓王向辉?你们把他关在哪里?王军昌依旧回答说:因王向辉给李克强写信,人现在关在蠡县看守所。
依据法律,“寄信”与给政府工作人员提批评与建议,都是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根本就不是犯罪。《宪法》第四十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八月二十三日,蠡县公安局却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将王向辉向蠡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公诉科以证据不足将卷宗退回到公安局国保大队,要他们“补充”证据。
王向辉亲属请北京程律师,程律师查阅了卷宗材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蠡县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王向辉作出不起诉决定;作出不起诉前应尽快变更强硬措施为取保候审。应当追究或移送追究河北省省委和省政府信访局以及省防范办责任人员、办案警察和检察官的侵犯通信自由罪、打击报复罪、徇私枉法罪等刑事责任。
然而蠡县检察院不仅不予采纳,十月十六日,蠡县检察院又将王向辉构陷到蠡县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8/河北蠡县王向辉面临非法开庭-356448.html
2017-10-26: 河北省保定市蠡县法轮功学员王向辉被迫害补充
王向辉被蠡县检察院构陷到蠡县法院后,王向辉被构陷案案承办人是:刑庭副庭长姜峰,电话03126508195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26/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55939.html
2017-10-20:河北蠡县检察院将王向辉构陷到法院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中午,蠡县国保大队长王军昌带领着六、七个人(没有着装,都是便衣)擅自闯进法轮功学员王向辉家,不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其中两个人不由分说就把正在守孝的王向辉强行抓走(他母亲六月十一日去世),其余人就开始抄家,他们抢走一台笔记本电脑还有一台式电脑的主机。警察抄家没有出示搜查证件,没留扣押清单,更没见证人签字。警察于当晚将王向辉非法拘留。
八月二十三日,蠡县公安局把王向辉向蠡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受王向辉亲属委托并经本人同意,北京程律师担任其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之后程律师会见了王向辉,查阅了卷宗材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该案提出以下法律意见:
蠡县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王向辉作出不起诉决定;作出不起诉前应尽快变更强硬措施为取保候审。
应当追究或移送追究河北省省委和省政府信访局以及省防范办责任人员、办案警察和检察官的侵犯通信自由罪、打击报复罪、徇私枉法罪等刑事责任。
然而蠡县检察院不仅不予采纳,十月十六日,蠡县检察院又将王向辉构陷到蠡县法院。
在查阅王向辉的案卷时,发现王向辉原所在单位蠡县电力局的三位局长:刘新乐、张占英、魏玉涛,都给王向辉打了证明,说王向辉于二零一七年三、四月间,给他们宣扬法轮功。此三人的出卖对王向辉受迫害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20/河北蠡县检察院将王向辉构陷到法院-355711.html
2017-09-28: 河北蠡县警察先抓人再找证据 构陷法轮功学员
河北蠡县法轮功学员王向辉依法向有关部门写信,讲明自己多年所受冤情,要求恢复工作、补发工资,被蠡县“610”指使国保大队警察抓捕、构陷。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将卷宗退回到公安局国保大队,要他们“补充”证据。
王向辉原本在电力局上班,妻子是警察,儿子聪明乖巧,父亲王平均是劳动人事局的干部,母亲刘贵蒲在家务农,并照顾公婆。一九九六年,王平均开始修炼法轮功,随后身上所有的病症都不翼而飞,被人称为“三吊弯”的身体站直了,几十年的近视眼镜摘掉了。见证法轮功的神奇,王向辉和爷爷、奶奶、妈妈、姐姐老少三代相继走入了修炼法轮功的行列。
自从一九九九年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王向辉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被迫害的家破人亡。父亲王平均两次被非法劳教、多次被非法抄家洗劫一空,被勒索巨额罚款,并被无理开除公职。爷爷奶奶受惊吓先后含冤而死。王向辉本人先是被非法开除公职停发工资,后又被冤判十一年重刑。身为警察的妻子不堪压力,与他办理离婚手续。
先违法抓人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一日,王向辉的母亲刘贵蒲带着对亲人的眷恋和对至亲遭受迫害的无奈而含冤离世。刘贵蒲也曾被非法关押长达七个多月,经历种种中共制造的魔难,造成她瘫痪在床已经五年。
按常理老人故去,孝子要守孝百日的。然而六月十三日,蠡县防范办(610)给蠡县公安局下命令:王向辉给省长许勤写信了,让公安局去抓人。公安局“研究”后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非法抓捕王向辉并抄家。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中午一点左右,蠡县国保大队队长王军昌带领着六、七个人,都是便衣,闯入王向辉家中,不出示任何有效证件,其中两个人不由分说便强行把王向辉塞进车里拉走。另外四个人不出示搜查证就开始抄家抢东西,他们抢走一台笔记本电脑还有一台式电脑的主机等物品,抄完家后没列抄家清单,更没让见证人签字。抄家过程中,王向辉的父亲王平均问对方:你们是哪的人?为什么不出示手续?为什么抓人?这时领头的才说:我叫王军昌,因为你儿子给李克强写信。
六月十七日早晨,王平均找到王军昌并问他,你们为什么抓王向辉?你们把他关在哪里?王军昌依旧回答说:因王向辉给李克强写信,人现在关在蠡县看守所。
公安侦查机关认定的王向辉所谓“犯罪事实”是“寄信”。而依据法律,“寄信”与给政府工作人员提批评与建议,都是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根本就不是犯罪。
《宪法》第四十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再找证据、肆意构陷
蠡县公安局和检察院有关人员明知道王向辉的行为合理合法,没办法以寄信的理由批捕王向辉,就从王向辉的电脑中找到他给原单位领导——蠡县电力局局长刘新乐的信,王向辉在信中要求领导考虑他的困难,恢复他的工作。于是他们就找到蠡县电力局局长刘新乐、副局长张占英和副局长魏玉涛,让他们去做证人企图冤判王向辉。他们三人就出了人证和物证,说王向辉给他们传播过法轮功资料。蠡县检察院就以王向辉传播法轮功资料和言论为由,以《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将其非法批捕。
法轮功教人向善,以真、善、忍为准则,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修炼者来去自由。修炼法轮功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告诉人们真相、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完全是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也是合法的。
直至目前我们国家唯一的一个认定“邪教组织”的文件是“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十四个邪教组织(公安部三十九号文件),没有法轮功。而中共欺压百姓,利用宣传机构对民众洗脑,自一九四九年以来,在其历次运动中害死八千万中国人,超过两次人类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相当于三个月来一次南京大屠杀。中共才是一个真正的邪教。这样一个邪教没有资格给一个信仰定性,更不配评价法轮功。但是即使根据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和规定,修炼法轮功也是合法的,迫害法轮功才是真正的犯罪。
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的实施被法轮功学员王向辉的行为破坏,王向辉的行为依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却被蠡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王军昌和蠡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王长乐等人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王向辉进行非法批捕。
构陷王向辉的所谓“案件”被递到了检察院公诉科,公诉科以证据不足将卷宗退回到公安局国保大队,要他们“补充”证据。
蠡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补充证据其实是歪曲、捏造事实,随意添加所谓“证据”进行构陷。在构陷蠡县南关三位法轮功学员崔小先、崔树美、冯文珍的冤案中,蠡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王军昌就多次补充所谓“证据”:他们把从崔小先家抄走的几本书写成几百本,把原来的崔小先丈夫已经签过字的清单换成了王军昌随意伪造的抄家清单。尽管崔小先的丈夫在法庭上大喊“冤枉,我要我签字的抄家清单”;尽管律师正义直言:三位老太太被抓时是九月份,当时还穿着单衣服,这么多的东西,怎么带的”?尽管在前后矛盾的所谓“证据”下,在律师的质问下,公诉人声音发颤、哑口无言……但蠡县公检法互相勾结、在蠡县610的操纵下还是按照提前已经定好的“方案”,把三位老人送进了监狱,其中冯文珍被冤判七年;崔小先和崔树美各被冤判三年。
连签字的抄家清单都可以伪造,那法庭的判决还有什么公正可言?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给中华儿女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灾难,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
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试想一想:不让做好人、做好人遭受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现在建立了对冤假错案责任人的“终身追责制”;建立了检察官、法官员额制与惩戒制度,办案随时监督,终身负责。也就是说江泽民集团肆意践踏法律、迫害法轮功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在现政权提出“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今天,谁再跟从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谁就是以身试法,就是甘愿做江氏集团的陪葬!希望蠡县公检法人员认清形势变化,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也给自己开创好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28/河北蠡县警察先抓人再找证据-构陷法轮功学员-354281.html
2017-07-14:王向辉写信陈冤遭绑架 蠡县警察执法犯法
河北蠡县法轮功学员王向辉依法向有关部门写信,讲明自己多年所受冤情,要求恢复工作、补发工资,附加要求迫害他的机构公开其行径的法律依据、职责、权限范围”等信息。王向辉的行为合理合法,同时受《宪法》第四十一条保护。可是蠡县“610”却指使国保大队警察六月十六日绑架了王向辉。
这些警察违背法律程序,没有案由,不穿警服,不出示证件,抄家抢劫,不留清单。违反了《警察法》。
王向辉的父亲王平均是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刚丧老伴三天,沉痛中儿子又被绑架,这是多么大的打击,这几天天气异常酷热,老人四处奔波申诉冤情,几天来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得到的却是公安局和检察院的百般阻挠与呵斥。无奈老人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利向检察院控告了公安的违法行为,得到的回复竟是“这些都是小小不言的小事”。公安所有违法的行为都是小小不言的小事,而王向辉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冤情、合法要求“610”公开信息,却是大事!欲加之罪名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 要予以重判三至七年。
一家人受益于法轮功 遭中共惨烈迫害
法轮功学员王向辉在电力局上班,妻子是警察,儿子聪明乖巧,父亲王平均是劳动人事局的干部,母亲刘贵蒲在家务农,并照顾公婆。美中不足的是父亲王平均的身体有很多病,长期病痛的折磨使他万念俱灰。
一九九六年经人介绍,王平均炼起了法轮功,炼功仅一年,他身上所有的病症都不翼而飞,被人称为“三吊弯”的身体站直了,几十年的近视眼镜摘掉了,一直瘦弱不堪的他体重达到了一百五十多斤,真是无病一身轻,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王向辉从父亲的身上见证了法轮功的神奇,和爷爷、奶奶、妈妈、姐姐老少三代相继走入了修炼法轮功的行列。一家人志同道合、其乐融融。
然而自从一九九九年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王向辉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被迫害的家破人亡。
他的父亲王平均曾被中共两次非法劳教、多次被非法抄家,抄家时那真是洗劫一空,三次被绑架,四次被非法拘禁,被勒索巨额罚款,并被无理开除公职已达十六年之久。因为没有生活来源,六、七十岁的老人到处给人打工。
他的母亲也曾被非法关押长达七个多月,由于遭受种种家庭魔难,不堪重负,造成她瘫痪在床,经受了五年的病榻之苦,最终含冤离世。
王向辉的姐姐也被非法拘禁、劳教;爷爷奶奶受惊吓先后含冤而死。
王向辉先是被非法开除公职停发工资,后又被冤判十一年重刑。妻子不堪压力,与他办理离婚手续,十几年来一个人带大儿子,其艰辛可想而知。
王向辉自己遭受十年冤狱,受到各种各样的酷刑:拳打脚踢、扇耳光、电刑、坐老虎凳、冷冻、戴上头盔击打头部、野蛮灌食。恶人用烟头把他的手指甲一个个烫烂;把他绑在铁椅子上踩脚趾甲,将其十个脚趾甲一个一个踩碎,手指、脚趾至今仍有残迹;三九天穿着棉衣服用凉水浇透,罚站三天三夜,双脚被冻坏,造成左手致残,四个臼齿脱落;用手摇电话机连上手脚多次电击心脏,一次次把他电得昏死过去,很长时间醒不过来,犯人们怕他死去,用烟头将他烫醒……
现在,中共警察又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之罪名欲对王向辉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14/王向辉写信陈冤遭绑架-蠡县警察执法犯法-351075.html
2017-07-05: 河北省蠡县国保队长王军昌违法办案 非法批捕王向辉
6月30日,王向辉的父亲为他聘请的律师到蠡县检察院递交了建议不批捕的意见书。当日下午,律师到蠡县公安局找国保队长王军昌,要他介绍一下案情。王军昌态度蛮横,拒不介绍案情,还让家属出去,只把律师一个人关在屋里,王军昌和另一个人蛮横地威胁律师,那个人还找茬企图殴打律师。律师据理力争,找蠡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和纪检部门投诉王军昌的违法行为,可是法制大队和纪检都不管。律师又向12389投诉。当日下午2点,蠡县检察院不顾律师的建议和家属对王军昌的控告,违法办案,对王向辉非法批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5/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50633.html#1774225646-1
2017-07-04: 河北省蠡县王向辉被构陷到检察院
河北蠡县法轮大法弟子王向辉因为申请信息公开,被河北省蠡县610、国保绑架,现已被构陷到蠡县检察院。
王向辉的父亲王平均多次到蠡县检察院递交控告状,控告国保王军昌等人违反程序、违法办案。可是蠡县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邱小红虽然两次接了控告状,但也不给立案,也不履行检察院的监督职责,督察国保办案。
不但如此,王平均老人几次去检察院,都不让进去,只好打电话把邱小红叫下楼,也不给予解决。六月二十七日,王平均老人写了一封信给邱小红,信是这样写的:“邱科长:王军昌已触犯法律,你们有责任对他立案审查,如果你们不作为,我将逐级上访。王军昌违法在先,无资格再办案,违法所办理的案件,检察院知道怎么处理。”邱小红看后,就生气地大声喊叫:还上访,到哪去上访。并且把信扔到地上。
国保队长王军昌也多次对王平均老人说:“好啊,你告了我了,那咱们成了敌人了,咱们之间没话可说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4/河北省蠡县王向辉被构陷到检察院-350578.html
2017-06-27: 慈母尸骨未寒 孝子再遭绑架 老父走上控告之路
河北省保定市蠡县辛兴镇东河村的刘贵蒲老人,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一日带着对亲人的眷恋和对至亲遭受迫害的无奈而含冤离世。乡邻们在缅怀刘贵蒲老人善良的同时都不约而同的会谈到十八年来她们一家人所遭遇的苦难。
可还没等亲人们那悲愤的情绪平息下去,更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按常理老人故去,孝子要守孝百日的。然而就在六月十六日老人的头七,孝子王向辉又无端的被蠡县国保给绑架了。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中午一点,蠡县国保大队队长王军昌和蠡县辛兴镇的谷书记带领着六、七个人(都是便衣)闯进王向辉家,两个人不由分说就把王向辉拽走塞进车里。另外四个人就开始非法抄家,有抢电脑的,有拍照的。王向辉的父亲王平均跟他们要手续和证件,王军昌掏出一张纸,还没等王平均看清楚就又装起来了。其中一个人拿起王向辉的笔记本电脑,王平均夺回来,对王军昌说:“你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前的形势你也不是不知道。”王军昌说省里来人了,还是强行把笔记本电脑抢走了。同时抢劫一台台式电脑的主机。
看到这里您也许会奇怪,王向辉犯了什么罪,怎么警察不着警服还如此的蛮横,没有人性,不讲法律。说来话长,简而言之就是因为王向辉一家人是法轮功修炼者,中共对待法轮功从没讲过法律。就是这次绑架王向辉的“理由”,也只是因为他给中央写了信。
十八年来王向辉一家人的遭遇实在令人同情,也彰显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残忍。
王向辉原本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他在电力局上班,妻子是警察,有一个聪明乖巧的儿子。父亲王平均是劳动人事局的干部,母亲刘贵蒲身体健壮,在家务农,并照顾公婆。美中不足的是父亲王平均的身体有很多病,长期病痛的折磨使他时常有轻生的念头,对前途呀、希望呀更是万念俱灰。
一九九六年经人介绍,王平均炼起了法轮功,炼功仅一年,所有的病症“不翼而飞”,被人称为“三吊弯”的身体站直了,几十年的近视眼镜摘掉了,一直瘦弱不堪的他体重达到了一百五十多斤,真是无病一身轻,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王向辉从父亲的身上见证了法轮功的神奇,和爷爷、奶奶、妈妈、姐姐老少三代相继走入了修炼法轮功的行列。一家人志同道合、其乐融融。
然而九九年江泽民出于小人妒嫉、一意孤行,疯狂迫害法轮功。王向辉一家人因为不放弃修炼“真、善、忍”,遭中共残酷迫害,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被江泽民迫害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父亲王平均曾被中共两次非法劳教、多次被非法抄家,三次被绑架,四次被非法拘禁,被勒索巨额罚款,并被无理开除公职已达十六年之久,因为没有生活来源,六、七十岁的老人到处给人打工;王向辉被冤判十一年重刑,也被单位开除。妻子不堪公安局的压力,不得不与他离婚,一个人带大儿子,十几年来,其艰辛可想而知;姐姐也被非法拘禁、劳教;爷爷奶奶受惊吓先后含冤而死;母亲也曾被非法关押长达七个多月,由于遭受种种家庭魔难其不堪重负,造成她瘫痪在床,经受了五年的病榻之苦,最终含冤离世。
再说起王向辉的十年冤狱,更是让人心痛。他遭受了各种各样的酷刑:拳打脚踢、扇耳光、电刑、坐老虎凳、冷冻、戴上头盔击打头部、野蛮灌食。恶人用烟头把他的手指甲一个个烫烂;把他绑在铁椅子上踩脚趾甲,将其十个脚趾甲一个一个踩碎,手指、脚趾至今仍有残迹;三九天穿着棉衣服用凉水浇透,罚站三天三夜,双脚被冻坏,造成左手致残,四个臼齿脱落;用手摇电话机连上手脚多次电击心脏,一次次把他电得昏死过去,很长时间醒不过来,犯人们怕他死去,用烟头将他烫醒……
王向辉一家人,十八年来所遭受的非人折磨,都源自于这场无理的打压。王向辉出狱后,多次找到单位要求恢复工作,单位迫于上级的压力不敢给他办。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他想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正赶上习近平执政后,强调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于是王向辉依照《国务院信访条例》、《信息公开条例》、《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等法规向中央领导及有关部门写信,要求“公开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关)的相关信息”,王向辉的行为合理合法,同时受《宪法》第四十一条保护。
但河北省610指使蠡县610操纵国保不出示手续和证件就抄家抓人,不敢以寄信的合法行为定罪,就以“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将其非法刑事拘留,对其打击报复,栽赃陷害。那么,王向辉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是怎么破坏的?破坏到了什么程度?这些谁也答不出来。国保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警察法》及《宪法》《刑法》等各种法律,而且是和现政府依法治国、要求信息公开的精神对着干。
王平均老人连日来屡遭打击,先是老伴离他而去,接着儿子被绑架。老人吃不下、睡不着。只几天的功夫,头发就全白了,腰也直不起来了。自王向辉被绑架的当天,他就到相关部门找到相关人员要求释放儿子。但他们都互相推诿,有的还态度蛮横。
老人并没有被困难所吓倒,他知道天理是公平的,人还有善心在。在哭诉无门的情况下,为了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他把控告王军昌违法办案的控告状递交到了检察院。如果检察院不作为,他会继续向上级部门控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27/慈母尸骨未寒-孝子再遭绑架-老父走上控告之路-350263.html
2017-06-23: 申请信息公开 河北蠡县王向辉遭610报复绑架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中午一点,河北省保定市蠡县国保大队队长王军昌和蠡县辛兴镇的谷书记带领着六、七个人(都是便衣)闯进法轮功学员王向辉家,两个人不由分说就把王向辉拽走塞进车里。另外四个人就开始非法抄家,有抢电脑的,有拍照的。
王向辉父亲跟他们要手续和证件,王军昌掏出一张纸,还没等向辉父亲看清楚就又装起来了。其中一个人拿起王向辉的笔记本电脑,向辉父亲夺回来塞到床下。向辉父亲对王军昌说:“你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前的形势你也不是不知道。”王军昌说省里来人了,还是强行把笔记本电脑拿走了。同时抢劫一台台式电脑的主机。
整个抄家过程,王军昌等人都是违法操作,没有出示证件、没有抄家清单、没有见证人签字。他们没有告诉家人,把人关到什么地方去了。辛兴镇的谷书记也去抓人,这是典型的滥用职权,因为普通公务员没有执法资格,是不能参与抓人的,违背了现政权确立的法律法规。
到晚上十二点了,王向辉家人去王军昌家和公安局去找,都没有找到人。
王向辉的母亲刚去世才三天,王向辉就被国保绑架。他的父亲去王军昌家要人,王军昌妻子说要“报警”,到公安局去要人,王军昌说:“你再到我家去,就是侵宅!我们违法了,你可以去告。”
可怜七十多岁的老人哭诉无门,仅三天头发就白了!很多人都为他们父子流下了同情的眼泪……
据悉,蠡县县委副书记(610组长)张增祥指使公安、国保绑架王向辉,因由是王向辉依照《国务院信访条例》、《信息公开条例》、《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等法规向中央领导寄信,要求“公开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的相关信息”。王向辉的行为合理合法,是响应政府的号召,同时受《宪法》第四十一条保护。
但河北省610指使蠡县610操纵国保不出示手续和证件就抄家抓人,不敢以寄信的合法行为定罪,就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将其非法刑事拘留,对其打击报复,栽赃陷害。那么,王向辉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是怎么破坏的?破坏到了什么程度?这些谁也答不出来。国保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警察法》及《宪法》《刑法》等各种法律,而且是和政府依法治国、要求信息公开的精神对着干。
现在王向辉家人每天都去看守所要求见人,但看守所人员说:“这个案子很严重,要见人得上边允许才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23/申请信息公开-河北蠡县王向辉遭610报复绑架-350059.html
2012-11-24: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家回的消息
◇唐山市丰润区法轮功学员王希文于9月从冀东监狱回家。
◇天津蓟县被绑架大法弟子刘素琴、乔凤聪已于20日回家。
◇沈阳市沈北新区法轮功学员丘铁艳已回到家中
◇沈阳一名法轮功学员11月25日在艳粉街红昌小区贴真相不干胶时被迫害 ,该同修11日已回家。
◇辽宁省康平县小城子法轮功学员李雪平于2012年11月11日回到家中。
◇邯郸大法弟子姬俊云于11月17日已平安回家。
◇四川遂宁市法轮功学员颜小东已从洗脑班回家。
◇四川蓬溪县法轮功学员扬斌结束九年冤狱,已于十一月十五日回家。
◇河北省廊坊市大法弟子陆彩霞已回家。
◇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法轮功学员吴文全、陈信义已经回家。
◇长春市大法弟子王继红,在一周前已堂堂正正安全回家。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文钟镇法轮功学员曾显忠、曾显波姐妹俩已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日回到家中。
◇济南大法弟子司长安、郭敬芝夫妻在11月5日晚平安回家。
◇山东聊城市开发区法轮功学员吴恩清11月16日平安回家。
◇胜利油田胜采三矿三名法轮功学员常玉兰、王爱华、王菊仙于11月16日前后回到家中。
◇四川遂宁市法轮功学员赵燕在十一月二十日从洗脑班已回家。
◇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法轮功学员刘富、刘俊现已回家。
◇长春市盐业公司的陈建平已回家。谢谢同修!
◇哈尔滨市五常大法弟子高红霞被非法关押15天,已于11月20日回到家中。
◇河北省保定市蠡县王向辉已于11月14日回家。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大法弟子丁淑华和郑云燕已回家。
◇廊坊陆彩霞从洗脑班已回家。
◇内蒙赤峰地区郑云燕和丁淑华现已回到家。
◇成都大法弟子尹思荣、郭利蓉、杨淑花昨晚从新津洗脑班回家
◇湖北黄冈市黄州赤壁中学高级教师、法轮功学员刘菊花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女子监狱,原本二零一二年九月九日出狱,却被中共人员当日劫持到武汉脑班继续迫害。恶人对刘菊花无计可施,11月15日左右刘菊花正念正行从洗脑班回家。
◇在被关押一年多后,湖北黄冈市黄州法轮功学员胡军、熊秀莲已回家。
◇重庆市荣昌县余开先十八日被绑架的当晚已回家。
◇广东电白水东三名女法轮功学员李荷、谢丽萍、任思女在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下午在茂港区讲真相遭到高地派出所绑架,现在这三名法轮功学员已经回家。另外,茂港区法轮功学员杨秋娟也已经回家。
◇辽宁抚顺法轮功学员贺立中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九年冤狱到期回家。
◇黑龙江依兰县法轮功学员李守田十一月十九日已安全回家,谢谢海内外同修营救。
◇河北深州市法轮功学员刘如涛于十一月二十日下午回家。
◇山东栖霞市法轮功学员吴秀花于十一月二十二日回家。庄园区派出所勒索家人三千元。
◇宁夏法轮功学员张桂芳、王建军、张芳遭非法拘留十五天,现已回家。
◇河北唐山市法轮功学员詹秀敏遭丰润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现已回家。
◇十一月五日被湖北应城云梦城关铁西派出所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于十一月二十一日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2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65733.html
2012-11-21: 河北蠡县不法官员私设黑监狱迫害公民
最近,河北蠡县大街小巷很多人议论纷纷:蠡县又建了一个监狱。原来是蠡县政法委和610在蠡县老县委的后院,加门上锁,办起了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在“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牌子的后面隐藏着暗无天日的罪恶。
近来,蠡县610(所谓的“防范办”,实为中共邪教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头目张跃贤、副头目田利辉事先拟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名单”上报,然后,县委常委会开会,由县委书记田钧、副书记刘建立、政法委书记张增祥、县长李自贤等人合谋,定下“十八大”前将“黑名单”上的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洗脑班。
下面是蠡县中共不法人员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实例:
1、2012年10月27日,蠡县法轮功学员王向辉10年牢狱期满,狱方通知家人于27日上午8:30—9:00准时到保定监狱接人。然而,当他的家人当天上午准时赶到保定监狱后,蠡县“610”张跃贤却派蠡县电力局人员强行接走王向辉并送交蠡县洗脑班。家人几次去洗脑班要人,蠡县“610”张跃贤执法犯法,以“十八大”为名拒绝放人。
王向辉是蠡县电力局职工,是一个人人称赞的好青年。他于2002年8月27日,用电视插播的方式向老百姓揭露中共栽赃法轮功的“自焚”等谎言,还老百姓的知情权,却被中共枉判重刑11年。10年冤狱,王向辉受尽折磨,他的年近70的老父母盼儿心切,望眼欲穿,寝食不安。老母亲经不住长期的心灵折磨,已重病在床。好不容易盼到了儿子冤狱期满,母子终于可以团圆了。王向辉作为儿子,十年了不能尽孝,现在终于盼到了出狱,可以照顾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让白发苍苍的老父亲歇口气。可张跃贤没有一点人性,不顾二位老人的号啕大哭,硬是知法犯法把刚出监狱的王向辉又关進了另一个监狱——蠡县洗脑班。王向辉的老母亲想儿子,整天哭呀!老两口来到洗脑班想看看儿子,张跃贤却不通人性,竟然不让他们相见。还扬言说:现在是王向辉一个人,星期一就满了(指绑架更多的法轮功学员)。真是没有一点人性,邪恶至极。
2、2012年9月29日,城关派出所几个警察去到蠡县中医院骚扰法轮功学员朱丽华。当时朱丽华不在,他们就让朱的同事们给她打电话,叫她回来。一警察(电话:15127287678)给朱丽华打电话说得见见她,不然没法交差。听说这些人还去了朱丽华的家,见没人才去的单位。
警察们在小公园见到了朱丽华,并拿着一张A4纸,上面写着“朱丽华”的名字和“9月29日”,放在朱丽华的胸前,强行给她照了一张像,家人还写了一张在“十八大”期间,不搞违法之事类似的话,又强迫她签字。这是侮辱人格、践踏自尊、侵犯人权的犯罪行为。
3、2012年10月31日,蠡县辛兴镇不法人员协同恶警把蠡县辛兴镇西河村法轮功学员王连福绑架到蠡县看守所。
4、2012年10月底,蠡县商务局局长张祝军派职工张会明在法轮功学员朱军强开的店里看着朱军强,并向他索要身份证。11月2日,蠡县城关派出所一群人去店里骚扰朱军强。见朱军强不在,他们就在店里呆了半小时后,又去朱军强父亲家。见朱军强父亲朱小占不在家,这群人就非法抄家,抢劫钱财,抢走两台打印机。然后,他们又去朱军强二哥朱军民家,见没人就走了。晚上,恶警们又去朱军强家骚扰。随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又到朱军强的店里骚扰,他们看喜欢甚么就随便拿,先给自家的孩子拿光盘和书,然后又拿大人看的书,恶人们到处乱翻。这就是所谓的国家公职人员,随便拿别人的东西一点也不心亏和手软,不知道是国家的公职人员本身就没有素质呢!还是共产党教育出的人都已经习惯于这么肆无忌惮的鱼肉百姓。
5、2012年 11月5日,城关派出所的五、六个警察去法轮功学员齐芳伟开的书店里企图强行给她照相,齐芳伟不配合恶人的违法要求,指出他们的行为是侵犯人的肖像权,是犯罪。齐芳伟大声谴责恶警们多年来对她的迫害和欺骗,僵持几个小时后,在好心人的劝阻下,恶警们的阴谋才没有得逞。
6、蠡县南关村法轮功学员赵雁来,十多年来一直流离失所。2012年11月8日和11日,赵雁来原来单位(蠡县水泥厂)的四个人到他家找他,说他们几个包着他呢,让他回家。
7、蠡县粮食局多次给法轮功学员辛玉昌打电话,让他到单位去一趟,填个表,说以后就没有他的事了。辛玉昌不去,他们就又骗他说,看他困难,给他两袋面,让他去拿,真是邪恶至极,甚么邪恶的办法都能想出来。
8、蠡县南关书记刘东江、李老会、李永昌、张二丙、杨兵、吴瑞昌、李小娃、张老国等人在蠡县南关村口的小屋里,从每天早上六点到晚上十二点,蹲在里面监视法轮功学员。在法轮功学员赵晓昌家的对面临街的房子里每天监视他,还派几个人跟踪着他。他们对赵小昌说:你每天中午到饭店吃一顿饭,让我们看见你,反正是上面给拨的钱。据南关的百姓们说上面给拨了不少钱,村里分给一些人,让他们监视南关村的法轮功学员。
9、10月底,留史镇代庄村的村干部找到法轮功学员刘民,说镇上要收走你的身份证,刘民说:不行,我随时都要用我的身份证,刘民是个生意人,现在竞争这么激烈,随时都要接见客户,洽谈生意,饭店订餐、宾馆订房都要身份证。出差办事,业务往来更离不开身份证。村干部也无可奈何的说:那你就跟镇上说吧!
10、2012年11月6日,蠡县城关镇仉村村干部对法轮功学员说,城关派出所的警察这几天要找你们。
县委官员和610头目的违法行为给蠡县法轮功学员带来巨大灾难
作为县委领导的刘建立等官员听信谗言,不分善恶,被张跃贤玩弄于股掌之间。纵容张跃贤执法犯法,采用阴险、毒辣手段,跟踪、监控、大规模绑架法轮功学员,造成很多家庭的巨大灾难。很多法轮功学员家破人亡、流离失所。
张跃贤为了敲诈钱财,要挟各单位出钱,私设监狱,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理由竟然是怕法轮功学员十八大進京上访。那蠡县百姓们要怕你们当官的贪污、杀人,先把你们抓起来枪毙能行吗?多么荒唐、愚蠢的行为。只因为他们手中有权力,就可以任意践踏法律,破坏法律实施,破坏家庭、破坏社会稳定,逼得百姓无法活、无出路,人心惶惶,民不聊生。无论是田均、李自贤,还是刘建立和张增祥,你们身为蠡县百姓的父母官,就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你们留给蠡县人民的不应该是迫害了多少好人的所谓“政绩”,而是对百姓的体恤和仁爱。制造是非者,便是是非人。不是法轮功学员不安定,是有人在制造不安定因素,致使好多法轮功学员有家不能回,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意,破坏了和谐的生活环境,学员的家人都精神紧张,生怕给家庭带来灾难。于是一边打骂着自己的妻子(或丈夫),打骂过后是又心疼又自责。一边又大骂政府的残暴和无情。心情低落到了极点,对社会、对政府的失望也落到了极点。
张跃贤和田利辉经常在一起监视、蹲坑,密谋迫害法轮功学员。2008年,他们操纵公、检、法违法枉判3名法轮功学员:崔小先、崔树美、冯文珍;2009年9月23日,他们一天绑架14名法轮功学员并把他们非法劳教或判刑;2012年4月23日骚扰8名、绑架4名法轮功学员。
张跃贤和田利辉的犯罪行为给蠡县的法轮功学员们带来巨大的灾难,很多人被逼得流离失所、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对赵彦梅母亲、朱丽华的公爹、王平均的父亲等三位老人恐吓与惊吓逼上了黄泉。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五日,张跃贤把法轮功学员谢红彩绑架到洗脑班,因为谢红彩的丈夫保护妻子,不想让坏人抓走妻子。张跃贤竟然扬言要连他和他们的孩子一起抓,弄的一家人有家不能回。
2012年4月23日,流离失所的谢红彩回家给老公公办丧事,张跃贤又绑架并非法劳教了她;
恶警去抓刘荣珍时,一恶警撞到了刘荣珍怀孕的女儿肚子上,造成孩子早产;
田俊芳的女儿因为母亲被非法劳教了,只得含泪举行了没有母亲参加的婚礼;
张跃贤捏造伪证,冤判冯文珍七年重刑,她的丈夫赵晓昌因为为妻子挂牌喊冤,张跃贤又将其冤判两年徒刑。赵晓昌回家没几天,今年4月23日,张跃贤又去抓他……
真正破坏家庭、不顾亲情的是谁?
恶人把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抓到劳教所遭受各种酷刑折磨,还造谣说法轮功学员不要亲情、不管孩子、老人。其实他们这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才是真正的不要家庭、不要子女,他们不管老人、没有人性,是败坏道德的社会渣滓。
张跃贤和610的田利辉苟且之事,世人皆知,不仅如此,他们还同时闹着要和爱人离婚。田利辉为了骗取房产,竟然让人给她开了一个假的房产证,她为了要房子也要儿子。然而当她的婆婆找到给她开假证的人说要告他,假房产证被揭穿。田利辉要不上房子了,那就连十多岁的儿子也一并不要了,这样就可以更加干净利落的与张跃贤私混在一起了。这哪像一个母亲?哪有一点亲情?田利辉不顾一切的离婚了,可张跃贤因为妻子死活不离才没有离成。二人的美梦才没有成真。
只有像张跃贤、田利辉这样行为龌龊、道德败坏,不要家庭、不顾廉耻、败坏人伦的社会渣滓,中共利用起来才顺手。
清算江泽民流氓集团的罪行,合乎天理、合乎道德、合乎正义。现在时机已经成熟,是势在必行、顺乎天意人心的大事。天灭中共是历史的必然。用人间的手续、步骤清算江泽民流氓集团的罪行也符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天理。在历史的大审判面前,每个人都要摆放自己的位置。神慈悲于人,要使世界上所有的人明白真相,要使在大陆的中国人摆脱几十年来共产党邪恶的洗脑毒害,清除思想上对大法的误解,退党、退团、退队,才能真正保平安。我们希望田钧、刘建立、李自贤、张增祥、张跃贤等人看清形势,顺应天象,停止迫害,善待法轮功学员。保留并公开迫害的证据,包括人证、物证、文件、照片、录音、录像、恶人姓名、个人资料、恶行细节,曝光江泽民流氓集团的邪恶。在最后的大审判到来之前,给自己留条退路!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19/河北蠡县不法官员私设黑监狱迫害公民-265615.html
2012-11-05: 王向辉冤狱期满又被河北省保定市蠡县610、国保等送洗脑班
法轮功学员王向辉在饱受十年的冤狱于2012年10月27日回到了家后,邪恶的蠡县610头目张跃贤,只让王向辉看了一眼因思儿心切已重病在床的老母亲,就又匆匆的将他绑架到蠡县洗脑班。当天是星期六。张跃贤还扬言说:现在是王向辉一个人,星期一就满了。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5/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64976.html
2012-11-01: 河北保定市蠡县王向辉牢狱期满 被蠡县610劫持到洗脑班
2012年10月27日,河北蠡县法轮功学员王向辉10年牢狱期满,狱方通知家人于27日上午8:30-9:00准时到保定监狱接人。然而,当他的家人当天上午准时赶到保定监狱后,狱方却说必须蠡县610来人才能放人。过程中,家人与狱方交涉,狱方仍坚持必须等蠡县610来接。
当天中午,王向辉被蠡县610派蠡县电力局人员接走王向辉并送交蠡县洗脑班。家人几次去洗脑班要人,蠡县610张跃贤以“十八大”为名拒绝放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1/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64784.html
2012-10-30: 河北蠡县法轮功学员王向辉冤狱期满被劫持到洗脑班
河北蠡县法轮功学员王向辉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被蠡县电力局人员从监狱直接劫持到蠡县洗脑班迫害。电力局受610指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30/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64696.html
2012-09-24: 河北保定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唐山市唐海县诚信商人郑祥星、保定市支占民、王向辉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于保定监狱,很多法轮功学员遭酷刑折磨,身体状况极差。
保定监狱,位于保定市区东北部,原名河北省第一监狱,又名河北机床厂。该监狱始建于一九五一年,占地约两千亩,共有退休警察一千馀人,在职警察八百馀人,关押刑事犯五千馀人,系全国几大监狱之一。二零零一年后,保定监狱成为迫害法轮功的一个重要黑窝。
十多年来,狱长高英、刘建华,政委张胜国、刘章龙,以及 “六一零”人员高泽祥、张庆信等人,相继操控各监区警察职务犯罪,三百五十多名被冤判几年~十几年的法轮功学员,惨遭凌辱和摧残。沧州市首饰店老板郭汉坡不明原因致死,狱方不准亲属将尸体运回老家,强行在保定擅自火化;石家庄市小学教师吕新书,折磨成严重肝腹水后死亡;涿州市农民王刚身陷“牢中牢”,酷刑致残,右腿高位截肢,后含冤离世;邢台市李彦生失掉一个手指,还被毒打致脾脏破裂,肝、胆、胃、膀胱等多部位受伤……对此,狱方百般掩盖事实真相,竭力阻止有关亲属正常探视。
警察利用影视、报纸、刊物等造谣污蔑材料,对法轮功学员强行洗脑,无效后就开始残暴迫害。包夹经常是六人三班倒,长期不准法轮功学员睡觉,推搡、打骂、侮辱人格,花招繁多,手段非常恶劣。常见的酷刑有:毒打、电击、戴镣铐、吊挂、“熬鹰”、“牢中牢”、野蛮灌食、奴工等。警察范建立曾显示自己,如何把人长期关禁闭、多找几个杀人犯、包夹八人一组等等。保定监狱可以给所有犯人申报“假释”,唯独不给法轮功学员办理。高振庄身体状况非常严重,也不准所谓“保外就医”。
更多保定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请参阅【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保定邪党迫害法轮功十年罪行录(四)(续)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24/河北保定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263177.html
2007-07-14: 河北省保定市王向辉被迫害得生命垂危
河北省保定市蠡县大法弟子王向辉因电视插播法轮功真相被恶党非法判重刑,现被关押在保定监狱遭受迫害,并被迫害的生命垂危,请世人予以关注。
大法弟子王向辉和他的同修们为揭露欺世的谎言,为制止在中国发生的这场邪恶的迫害,于2002年8月在保定一带用电视插播《天安门自焚伪案》《大法洪传世界》等法轮功真相,并于8月28日被徐水县国安绑架。
先是在徐水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14个月时间,期间受到酷刑折磨,特别是双肢被严重冻坏,长时间不能站立、更不能行走,还得了严重的胃病,长时间不能進食,最后只剩下一把骨头。曾多次出现生命危险而被拉到医院抢救。
王向辉于2003年10月被非法判重刑,并被关進保定监狱一监区二中队继续遭受迫害。为了抵制迫害和非法判刑他曾长期绝食。
近5年的地狱般的非人折磨,使他身体日趋恶化。除胃病更加严重外,又增添了肠炎、结肠炎、前列腺炎,尤其胸前又长了一种瘤(详情不知)曾多少天一动也不能动。长期的身心迫害和病痛折磨,使他的生命处于垂危状态。
对于王向辉的身体状态狱方一直隐瞒不让家人知道,并控制接见。一开始两个月接见一次,后来四个月接见一次,目前已有半年多了还不让接见。尤其是控制其炼功的父母接见。王向辉已在监狱被非法关押四年多了,只让其父母接见一两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7/14/158849.html
2007-07-10: 声援河北大法弟子李锋
河北省保定地区安国市大法学员李锋,因电视插播讲真相被恶党非法判重刑15年,现被关押在石家庄市第四监狱遭受折磨,使他的身体状况日益恶化。2005年底,开始出现冠心病、高血压等症状,情况危急。家属要求保外就医,狱方以其“不转化”为由不予受理。
李锋于2002年10月4日被绑架,此前据传省里已下达密令,死的也要。他在石佛乡派出所曾遭到恶警毒打,后被转到安国市公安局刑讯逼供5昼夜。恶警李东甫曾强迫李锋吃下类似奶糖的不明药物,之后李锋在剧烈痛苦中失去听力、视力、思维能力。之后又在徐水看守所被非法关押1年之久。
2003年10月,邪党不法人员对17位大法学员非法判刑,其中有大法学员李锋(安国)、张立群(深州)、韩卫新(安新)、李爱阁(雄县)、张艳青(高碑店)、马增军(雄县)、王向辉(蠡县)、谢树桓(深州)、谢秀改(安平)、陈淑分(博野)、谢占芬(任丘)、付淑玲(易县)、牛敏婕(石市)、赵卫民(石市)、范庆军(石市)、郭祥宇(邢台)、张富明(深州)等。大法学员对非法判刑不服,并绝食抗议。
之后,李锋等四名学员被劫持到石家庄北郊监狱進行所谓“攻坚转化”。长期惨无人道的折磨使李锋精神失常。2005年底出现心慌气短、全身无力,并多次昏迷,最长达12小时。医生诊断为严重的冠心病、高血压等症状,随时有生命危险。
家人得知后,曾多次到监狱要人,要求保外就医。但狱方未予办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7/10/158559.html
2007-04-05: 王向辉受迫害简况
王向辉,男,现年36岁,原河北省蠡县电力局郭丹站会计,因以电视插播的形式揭露迫害被判重刑,现被非法关押于保定监狱。
王向辉1998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12月18日進京证实大法,被县“610”抓回并非法关押于拘留所37天,期间因拒绝报号,被恶警杨大雪毒打,打耳光、拳打脚踢。恶警李国昌将他的衣服扒光,强迫趴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还用脚踢。放人时,被勒索13000元。
2001年邪党两会期间,因怕王向辉再次進京,又将他关押在单位多日,因他拒不配合,被单位宣布解除劳动合同,并停发工资。2001年4月,王向辉被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后,仍被强迫在原单位监管下劳动。站长韩小发经常逼迫他写“不修炼的保证”,被拒绝后,电力派出所将其押到电力局,就问一句话:炼还是不炼。因回答了一个炼字,就被关進拘留所13天。
2001年6月,王向辉正在家中休息,电力派出所及电力局人保科王玉卿等人把他绑架到八里庄洗脑班進行迫害。王向辉抵制迫害,从洗脑班逃出,流离失所一年多。
2002年8月27日,他以电视插播的形式揭露迫害,向人民讲清真相,遭到徐水县国保大队恶警抓捕,在该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1年多。期间曾遭受严重迫害。王向辉为抵制迫害,曾绝食11次。
2003年10月,徐水邪恶法院非法将他判刑11年,关押于邪恶的保定监狱一监区二分队迫害至今。参与迫害的有:一监区教导员张建新,二分队指导员杨光辉,分队长李军等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5/152196.html
2006-04-09: 爸爸甚么时候才回来?
一次有人问小王踪:“你看到爸爸说了些甚么?”王踪带着表情说:“我给爸爸唱了一首歌『你是我的玫瑰花’。”妈妈说:“孩子每天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爷爷回来了,奶奶回来了,爸爸甚么时候才回来?”
1999年“7.20”之后,王踪的爸爸王向辉因坚持修炼,一直遭受迫害。2002年8月28日,王向辉用电视插播的方式,揭露天安门自焚真相,被判重刑。先是在保定徐水县看守所被关押13个月,并受尽酷刑折磨。为抵制迫害,他先后绝食抗议11次,人变的骨瘦如柴,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王踪从三岁起就不得不目睹爷爷、奶奶、姑姑,特别是爸爸一次次被非法从家中抓走,在狱中遭受折磨。共产邪党给这样一个幼小的心灵造成的是怎样的创伤啊?!
王向辉,河北省蠡县电力局职工,1998年喜得大法,身心受益。在单位,他人品好,工作认真负责,待人诚恳热情,是大家公认的好人。1999年12月18日,王向辉为了向政府反映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的真实情况,依法進京上访,被连夜送回县看守所关押。一日晚上,因关门时不报号被恶警杨大雪(已遭到报应)连踹几脚并煽了几个耳光,然后又被扒光衣服趴在水泥地上(零下十几度)。一恶警看他的肚皮没挨地又朝他身上猛踹一脚。关押37天后才被放回,并被罚款13000元(已被原“610”办头目张春亮、牛海峰挥霍)。王向辉合法上访,却成了被迫害的重点对像。
2001年3月“两会期间”,为防止学员進京上访。蠡县电力局在“610”胁迫下,将王向辉、刘锡坤抓到局里集中看管。当时电力部门正忙于低压改造,人手非常紧张,后来就把看管的人撤走了。他二人就自己回了家。局长得知后大发雷霆,又派人将二人找回单位,并于当日由人保科长当场宣布解除二人的劳动合同一年,“以观后效”,强迫二人回站上班,只发放400元生活费,派人看管,不许回家。还时不时要求二人写下甚么不炼功的“保证书”,始终被王向辉拒绝。
四月初,电力派出所和人保科的人突然将王向辉带到局里,逼问还炼不炼法轮功?他回答了一个“炼”字,随即被送到了看守所。在外界舆论的压力下,13天后他被放回家。6月初,王向辉正在家休息,电力派出所和人保科的人又将抓到八里庄洗脑班。在那里继续逼迫他写保证书,并逼迫他骂大法,他不堪受辱便逃走了,从此走上长达14个月的流亡之路。
2002年8月28日,王向辉用电视插播的方式,揭露天安门自焚真相,被判重刑。先是在保定徐水县看守所被关押13个月,并受尽酷刑折磨。为抵制迫害,他先后绝食抗议11次,人变的骨瘦如柴,身心受到严重摧残。才三十多岁的人,牙坏了,胃也坏了,双脚疼痛站立困难。
2003年9月,王向辉被劫持到保定监狱继续遭受迫害至今。
他的妻子(不修炼)原在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秘书股工作,在迫害王向辉的过程中,也曾多次受到牵连,几次险些被开除公职。恶警在追捕王向辉的过程中,对她進行长期跟踪、盯梢,并经常向她施压,逼她交出丈夫。在王向辉被捕后,又逼她找出也修炼的公公。当时的公安局长段容才曾对她说:“你怎么连你家里的人也管不了呢?”她回答:“他们的事我怎么管的了?”段容才恶狠狠的说:“总有一天让你亲自给你公公把手铐戴上。”还有一次,段容才当着她的同事们的面说:“不要她了。”大家说:“就这么个干活的,你不要她了谁干活?”虽然没有失去工作,却将她从刑警大队调到了文化股。在丈夫被捕后,她痛不欲生,几次欲寻短见。她曾对人说:“要不是为了儿子,我早不想活了。”在邪恶的重重压力下,由于担心再受牵连,为了儿子,被迫与恩爱的丈夫离了婚。从此,母子二人整日以泪洗面,在痛苦煎熬中艰难度日。
王向辉的儿子王踪,从三岁起就开始承受这样巨大的灾难。陪伴他的多是爷爷、奶奶,曾眼睁睁看着疼爱、娇惯他的爸爸、姑姑一次次被恶人抓走。爸爸、爷爷、姑姑被关押,后来姑姑被劳教,奶奶也被抓走。奶奶刚被放回家,爷爷又被抓走并被劳教,紧接着心爱的爸爸又被判刑。孩子想念亲人们,经常呆坐一旁,独自落泪。小王踪从小跟随奶奶,是奶奶用牛奶一杓杓把他喂大,可是奶奶由于种种原因只能回老家去住。一次,孩子见到奶奶,用渴求的眼神看着奶奶说:“奶奶,你为甚么不回家?”奶奶不知该怎样回答,只好哄骗道:“等你爸爸回来了我就回来。”为甚么亲人不能相聚?王向辉的妻子曾说:“家人一次次被抓,孩子再也随不了啦,再也不能让他看到亲人被抓了。”孩子也想念爸爸,可爸爸却不能在身边,他只能在几个月的探视中看上爸爸一眼。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9/124792.html
2006-03-05: 是谁让拆散了王平均一家
三 王平均的儿子王向辉被判重刑
王平均的儿子王向辉原系蠡县电力局职工,郭丹站会计,他人缘好,工作热情,待人诚恳,是大家公认的好人。
事情发生在2001年3月两会期间,为防止法轮功学员進京上访,电力局在610的胁迫下把王向辉和刘锡坤抓到局里集中看管。当时电力部门正忙于低压改造,人手非常紧张,所以看了一段时间便把看守的人抽走了。既然没人看守,他们二人就回家了。局长们知道后大发雷霆,便派人将二人找回局里,并在当天由人保科长当场宣布解除二人的劳动合同,时间一年以观后效,强迫二人回站上班,只发400元基本生活费,并派人看管,不许回家,同时经常逼他们写不炼功的保证。王向辉兢兢业业工作,为甚么被解除合同?既然解除合同为甚么不让回家限制人身自由?王向辉拒写不修炼的保证。
四月初,电力派出所和人保科的人突然将王向辉从站上抓到局里,还是逼问他炼不炼法轮功,因他回答了一个炼字,就被恶人关進了蠡县看守所。后在外界舆论的压力下,13天后王向辉被放回。6月初,王向辉正在家中休息,电力派出所和人保科的人又将他抓到了八里庄洗脑班,在洗脑班里,依然是逼他写保证,逼他骂师父骂大法,他不堪受辱,便逃走了,自此他走上了流离失所的道路。2002年8月28日王向辉因讲清真相揭露天安门自焚伪案被判重刑。
王向辉的妻子也几次受到牵连,也几次险些被开除,母子俩整天以泪洗面,她几次欲寻短见,有一次王向辉的妻子曾对王向辉说,要不是因为儿子没人看管,她早就不想活了。六岁的儿子每天对妈妈说得最多的话就是:“我想爸爸,爸爸甚么时候能回来呀?” 在邪恶重重压力和威逼下,她担心再次被牵连,儿子无人照看。被迫与恩爱的丈夫离婚。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5/122121.html
2004-01-18: 王向辉,男,32,中专,电力职工。因无线电视插播真像被非法判刑11年,被劫持于保定监狱,至今仍被非法关押。
2001-07-27: 我叫王向辉,男,29岁,河北里县电力局郭丹所会计。
1999 年7月20日,法轮大法遭到江泽民犯罪团伙的造谣中伤、无端迫害。我去北京护法,先到了府右街,没找到信访局。在东西大街看有一些弟子在那里,警察特别多,还有很多士兵。我们排成整齐的几排,站在大道的外边。后来,警察问我们干甚么的,答:为法轮功上访的。有的弟子把上访材料递上去,(说明法轮功真相的材料)警察却强行抓我们,并不给任何解释。弟子们喊:“不许抓人,维护宪法!”警察就将我们包围,强行将我们拖進几辆公共汽车,车装得满满的,三伏天,非常热,送到丰台体育场,又调集来了许多荷枪实弹的武装警察。他们企图将弟子们分开来送往各县,可没有成功,他们几十次企图把大法弟子们分开包围,强行再装上车送走,却都被大法弟子的正念镇住了,弟子们要求政府公正对待法轮功,释放所有被抓大法弟子。从上午一直到晚上9点,没有水,没有食物。最后,警察把我们装上车,拉到一个汽车站,不管了。
7月23日上午8点,单位叫我到局办公室,副局长刘新乐问我是不是去了北京,我说是。刘说上边有指示,不允许法轮功学员上访,上访是非法的,命令我在局“学习”,“学习”期间不许回家,吃饭叫家人送,派专人看管。逼迫我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并说如果不写就要送看守所,更甚者劳教。局长陈大水派多人同我谈话。我于当晚12点被迫违心的写了“保证书”。24日被带回单位看管。
从这天起,局领导根据他们的上级要求,对我严加看管,实行“五看一”责任制,不准炼功,一般事情不予请假,请假期间早晚向领导汇报两次本人情况,我单位本来就没有礼拜天,这样,一年中更休息不了几天。
1999 年12月7日,我再次依法到北京上访,找不到信访局,我去了天安门,看见警察开着“依威克”,我说是炼法轮功来上访的,警察说上来吧。然后他们把我送到了前门派出所,问我是干甚么来的?上访还是正法?我说:“正法来了”。然后问了我姓名、年龄、单位、住址后将我关進了铁笼子里,到晚上,把我带到保定驻京办事处,已有里县“610办公室”牛海峰等人在那里。牛海峰通知我单位来车接人。我单位副局长刘新乐来了,后又说要给北京公安交罚款3000元,交驻京办事处食宿费100元(我只吃了三顿饭)。这样,单位替我垫交了罚金3100元,才带我走。
我被直接送到里县公安局。公安人员问了我事情经过,将我送到里县看守所,没有手续、没有任何说辞,将我拘留(时间为1999年12月18日早4点)。早上6点,犯人报号,我告诉看守干警,我并没犯罪,不是犯人不应报号,看守干警非常生气,由其他犯人替我报了号。晚上,因我依然不报号,看守干警杨大雪、李国昌等就打我耳光,要我脱光衣服趴在院内水泥地上。当时正值三九天严寒。后来,所长王新斋才让我回牢房。看守所内伙食状况很糟糕。早晨,每人一碗玉米面粥,玉米面里有许多碎玉米棒子的芯,中午一个玉米掺白面馒头,一碗汤,只有几片菜叶,经常见到蛆虫,喝完汤剩下沉淀的泥;晚上玉米粥、半个馒头、咸菜。所内有自办的小卖部,价格都比外面贵。在那里,每天还要搬运鞭炮筒,干警手里有皮鞭,经常拿皮鞭打犯人。干活、打扫卫生、扫雪、铲冰都要我们干,不干就遭惩罚,慢了也不行,36天后,我被允许回家。回家后才知道又被罚款10000元,交给“610办公室”。他们叫做“保证金”,原说一年退,一直到现在也没退,听说都被“610”花了。此外还给拘留所交纳伙食费300元,(应该交360元,因我爱人认识收款人,交了300元。)
经多方托人,直到2000年3月1日,局长陈大水才允许我上班,工资、奖金从3月1日起开始发,1、2月份工资、1999年11月、12月奖金不再给,1999年工龄不给长,我问了人保科长王玉卿为甚么不给长工龄,王很不耐烦,示意还算轻呢!5月份,单位无故把我行政工资降一级,没有任何通知,据说是县委“610办公室”让这样做的。
2001年,单位职工长工资,每人普调一级,局长说2000年犯过错误的都不给长,他们认为我合法上访是犯错误,不给我长。一年之中,“4.25”、老师生日、 “7.20”;“10.1”、元旦、春节,局都要通知我所在单位,不准我回家,吃住在单位,每次都说是上面的意思。“610办公室”人员也多次光顾我所在单位,跟我谈话,不让炼功,不许進京。借我的问题在我单位吃、拿、卡、要。
2001年2月18日,电力局办公室再次通知我到局办公室,去后,没人说甚么事,只将我看起来,一直到晚上纪检书记张虎群、监审科长王泽民把我叫到韩忠明(党委书记)办公室,说他们也不知道为甚么叫我,只知道书记韩忠明上午在县委开会后通知办公室,这样我就被叫来了。叫我必须服从上面安排,不许回家,吃住在单位,并且不知道到甚么时候为止。睡觉被褥都没有,只能睡办公桌,上厕所都有人跟着(中国企业下的职工哪有人权)。20日晚上,书记韩忠明将我叫到党委办公室,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并告诉我他在县委开会时,县领导(后来知道是县委副书记陈永华)说根据上级指示,对待法轮功分子要向文革中对待“四类分子”一样,要叫其达到“家破人亡”。韩忠明认为我年轻,不懂“四类分子”,还给我解释一番。最后我坚持我的立场,法轮大法是正法,我将继续修炼法轮功。然后,韩念了一份党委文件,(党委2001、5号文件,已下达局各附属单位,共40份),由于我继续修炼法轮功,将我开除公职,并要继续在单位“学习”,不准回家,又说这是县委的意思。26日,我实在看不惯他们的行为,他们在侵犯人权。中午时分,没人看我,便愤然离去。整个下午,发动全局人员找我。晚上9点钟,我不忍心让他们挨领导的责难,办公室副主任梅金生带人在家找到我。为了同事们,我含辱回单位,办公室里三位副局长在等我,局长有令,找不到我不让他们回家吃饭。此后,韩忠明找到我说,开除是“上面”的意思,单位不想开除。我几次问怎么解决问题,他回答了数遍:下来再说。这样,一直看管我到3月1号,韩忠明通知我回单位好好上班。
回单位后,单位所长韩小发还愿意让我当会计,要把接替我的会计让其回局。当把想法告诉人保科长王于卿时,王说不好办,我的待遇可能按临时工对待,每月只给200元生活费,韩小发建议我去找陈大水局长去说清楚,我觉得或许只是传闻,发工资后看情况再说吧。后来发工资连200元都没有。于是想第三天,也就是3月9号去找局长,9号没等我去,电力派出所所长陈兴国和张志刚用警车(牌照号0449)强行把我从郭丹供电所带走,送到电力派出所,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我点头。然后他们以 “破坏社会秩序罪”将我送到里县拘留所,行政拘留15天。我问为甚么拘留我?破坏了甚么社会秩序?他们回答这是上面的意思。之后,我爱人觉得不公,甚么法都没犯,又被开除、又被拘留,找公安局、电力局各领导解决问题,并通过公安局副局长曹谦传话给专管法轮功的县委副书记陈永华,陈永华调查情况后,将我无条件释放。此时,我已被拘留13天。
从拘留所出来,我问电力局长陈大水,为甚么拘留我,工作问题如何处理,只给答覆:在家等待。日后,由书记韩忠明通知我上班。
一个月后的“4.25”,单位连续通知我去单位,我知道又要看管我了,早已成为惯例,特殊日期都要这样做,我不能去,就说即已开除,就不必给我办所谓的“学习班”和拘留了。28日局党委主任魏玉卿在大街上碰到我,告诉我,单位想让我上班,既然现在不想去,那就等过了这几天再去上班。晚上,局党委书记韩忠明给我家打电话也这样讲(我父亲接的电话),结果,4月29日上午8点多,电力局人保科王玉卿,电力派出所所长陈兴国,强行从家把我带走,并将我送到县委 “610办公室”的洗脑班。此洗脑转化班由“610办公室”牛海峰主要负责,为了抵制他们的非法管制,我开始绝食、绝水,要求放我回家。不法人员说:“现在政策打死算自杀,这离火葬场近,饿死将你直接送火葬厂。”我对这帮没人性的邪恶之徒失望至极。5月3日,绝食5天后,我愤然脱离虎口,现流离失所。
流离失所后,爱人受到牵连,他们冲我爱人要人,她被单位看管了一星期。起初说找不到我不让其母子回家。(孩子5岁,没人照看,只好跟我爱人)
一次次的不公正待遇,我的父母,妻子,儿子,亲戚,他们心灵受到极大的伤害,每次回家,儿子整天跟着我,怕我离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27/13939.html
2001-07-25: 我叫王平均,原河北省里县劳动人事局干部,因一家人(除儿媳外)修炼法轮功被搞得家破人亡,流离失所,经济上原本宽裕,现变得一贫如洗。
1999年12月18日,儿子王向辉、女儿王慧芳因進京上访而被非法拘留(县拘留所),儿子王向辉被拘留37天,期间多次被毒打,并被恶警扒光衣服趴在水泥地上罚冻(当时本地气温一般在零下十六七度)。释放时按县610要求每人必须交赎金,否则不准放走人,我儿子被迫交罚款13000元,加上其他费用共15000元。女儿王慧芳被拘留40多天,到年三十下午才放出,也被迫交罚款13000元,加其他费用共13400元。
因两个孩子進京上访,我也受株连,被610抓進县招待所,被非法拘禁37天,由县纪委刑兰生等三人对我多次進行非法审讯,他们问我跟外界有否联系,问两个孩子怎么進的京,其目的想把我整成组织者,以便重处。
这期间正是我母亲病重期间,因过度惊吓于2000年正月初七不幸离开人世。
2001年3月初,即中共『两会’之前,县电力局(儿子王向辉系电力局职工)在610授意下,在一天下班后,将我儿子王向辉和刘锔坤(大法弟子)叫到办公室,说是办洗脑班,但只隔了一天,第三天上午,就由纪检书记辅仲明宣布开除工职。理由是:因炼法轮功扰乱社会治安。(其实他二人自2000年由县拘留所放出后,一直兢兢业业工作,从未耽误过一天,二人也是全局公认的大好人)并打印成文件,发到全局各股、所、站,电力局孙喜明副局长对他俩谈话时说:对待你们就像当年对待四类分子一样。
几天后,二人越想越不对头,既然我们被开除了,为甚么还不让我们回家呢?于是,就对看管人员讲出事实真相。看管人员听后非常气愤,既然把人家开除了,还看着人家干甚么!都纷纷离开了,大半天也没回来一人。二人就留了一张纸条,就各自回家了。到傍晚,局长们怕知道后交不了差,又一次派人往回叫,为了不叫小伙计很为难,他俩又只好回到局里。又过了几天,局长陈大水对他俩讲:你俩先回站上临时班,干好了就恢复工作,干不好就不要你们了。二人就按要求上起了临时班,可未上几天,突然一天中午(三月中旬),又被电力派出所抓回局里,到局里后,只问了一句话还炼不炼?回答说“炼”,二话没说就被押送县拘留所,(当时电力局人保科长王玉卿在场)十三天后才放人。
4月28日,电力派出所又突然把我儿子王向辉从家里抓走,并送往八里庄乡政府洗脑班。五月上旬的一天,儿媳带孩子去看儿子,也正好这天儿子逃出了洗脑班,一直流浪至今。
儿媳就上述原因被610指控说:我儿子是她放走了,而被公安局拘留7天(儿媳系公安干警)。女儿王慧芳于今年4月25日進京上访被抓進县拘留所,因绝食11天后放出,20天后又被抓回,直接送進保定劳教所。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25/13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