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3: 兴安血泪(五)
伊春市南岔区浩良河镇大法弟子被迫害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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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军,男,47岁,工人。李玉花之子。因坚定信仰不放弃修大法,2001年12月底被南岔政保科警察韩振忠、谢伟拿着搜查证来抄家。威胁交出法轮功条幅。当时家里被翻的乱七八糟,两个孩子被吓的哇哇大哭,大的只有五岁,小的只有三岁,情境凄惨恐怖。在孩子们脸上挂着泪水的恐惧与无助的眼神中,看着自己的爸爸被警察韩振忠和另外两名警察戴手铐绑架带走。浩良河派出所所长张潮和警察韩振忠要刘军交待法轮功资料的来源,刘军不配合,恶警就扇刘军耳光、踢脸部、胸部、抓头发撞铁椅子。后又用一块木板立起来多次砍刘军的脖子,每砍一次刘军都会短暂失去知觉,一直持续两个多小时的残暴迫害。刘军又被绑架到南岔看守所拘禁五个半月。邪恶非法开庭时, 不允许刘军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只能请律师做有罪辩护。并强行戴手铐,穿马甲,在法庭上不允许说话,只能说是还是不是,剥夺刘军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刘军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一个月后被关押到七台河监狱,两年后又被绑架到牡丹江监狱。在牡丹江监狱邪恶强迫刘军“转化”,因刘军不配合“转化”,恶警就打耳光体罚,长期逼迫刘军加班加点干奴工。刘军后来为了维护自己的信仰绝食十三天,期间遭野蛮灌食迫害。
刘军回家后失去了工作,全家的生活处于困苦的状态。刘军的父亲每日担惊受怕,以前炼法轮功,看到老伴、儿子被迫害吓的不敢炼了。刘军的妹妹看到家里被迫害的惨境,从而对法轮功敌视,刘军的妻子因迫害的压力和恐惧,导致两次病危,鼻孔大出血,送去医院抢救,刘军的侄子因刘军的被迫害导致耽误一年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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