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2: 被迫流离失所五年 刘树军在辽宁含冤离世
内蒙古通辽市法轮功学员刘树军先生,被迫流离失所五年多,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早晨六点多钟,不幸病逝于辽宁省朝阳县东德乡,年仅五十岁。
刘树军先生,一九六四年生,通辽车站职工,在工作中任劳任怨。自从九九年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以来,一直受到通辽市国保大队恶警的严重迫害,多次受到非法关押、抄家、绑架,被非法判刑,街道居委会多次无故入室骚扰,单位的不法之徒与通辽市“610”恶警互相勾结,二零零四年三月开除他的公职,致使他全家失去了生活来源。二零零八年,中共恶党以“北京奥运”为名绑架法轮功学员,刘树军被迫流离失所,四处打工,靠着长期在建筑工地卖苦力为生,终于积劳成疾。
一、第一次遭绑架关押两个多月
二零零二年九月,刘树军经过铁南派出所门前,恶警王刚叫住他,让刘树军拿出《转法轮》来,刘树军说没有。王刚就上前搜查刘树军随身带着的手提包,翻出法轮功真相材料,抢走后,他又恶告到科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国保大队队长崔连成,伙同二名恶警,非法抄家,抄家后又把刘树军绑架到科区公安局,关押四十八小时后,又送到河西看守所。
在河西看守所期间,刘树军因坚持炼功,被关进“糊涂号”,这个号是专门迫害那些所谓“不听话的在押人员”,每天只给三碗玉米糊粥,而这玉米糊,稀的跟水一样。刘树军足足关押了十五天。两个多月后,勒索家人六千元“取保候审”费,才把他放回家。
二、在工作单位被绑架并判刑
二零零三年四月中旬,由科区国保大队队长邵军领头,伙同二名公安恶警、及通辽铁路分局公安分处副处长,一起闯入通辽车站编组站,将正在工作的刘树军,绑架到科区公安局,连夜非法酷刑审讯。逼迫刘树军说出资料的来源,让他出卖其他法轮功学员,刘树军不从,恶警邵军、王波、崔连成等恶人,用最残忍的“上绳”手段折磨刘树军。
“上绳”,就是把人双手从后面交叉背过去,用绳子捆住双手手臂与手腕,然后用力往上拉,此种酷刑会令人疼痛至窒,很容易造成终生残废。上绳前,邵军恶警凶残的叫嚣道:“你今天不承认也不行,主要领导在后楼等着结果呢!”恶警王波又接着叫道:“今天你就是我的亲戚,我也得给你上绳。”恶警一夜之间给刘树军上了三次绳,致使他双手双臂失去知觉,疼痛彻骨,不能活动,其痛苦之状无法形容。
第二天天亮,他们又把刘树军送到看守所。两个多月以后双手才恢复正常。在看守所关押了长达一年,受尽折磨,于二零零三年的大年三十晚,敲诈树军一万元取保候审保证金,以“判三缓四”的恶法放刘树军回家。
三、以保邪党“十一”为名再次绑架关押二十多天
回到家里,限制刘树军的活动范围,如果外出离开通辽市,就必须向铁南派出所汇报,半年向科区法院汇报一次。恶警经常入室骚扰、秘密跟踪、手机定位,严重地影响了刘树军的正常生活秩序。
二零零四年,在中共庆十一前,不法警察妄图将刘树军再次投进监狱迫害,科区恶警薛金玉,伙同保康派出所的恶警,竟追奔到吉林省松原地区太平川镇丰库村刘树军的亲属家里,追查他的下落,后来由于女片警殷××,以给刘树军办理低保的名义,欺骗楼下商店老板,说如刘树军回来,你就告诉我,我给他办低保。商店老板不知内情,以为这是好事,看到刘树军回来了,就通知了女片警殷××。随后科区公安局邵军伙同铁南派出所恶警,再次抄了刘树军家,并抢走三星手机一部,医学著作四本,中草药材十多种,价值达四千多元。然后将刘树军再次绑架到科区公安局,恶警邵军、薛金玉说:“你要说出周金鹏的下落,我们马上就放你回家。”周金鹏是通辽市一名法轮功学员,因为给当时的中共党魁胡锦涛、温家宝写了一封信,反映当地警察对自己的残酷迫害,竟然遭非法通缉。刘树军说:“我不认识周金鹏!”于是当天下午就把刘树军送进河西看守所。
在刘树军被非法关押期间,他妹妹及他的妻妹夫多次要人,恶警邵军说:“这是十一,为了保安全,过完十一就把他放回来。”保安全到底是什么罪?中共恶党镇压老百姓,可以用任何莫须有的“罪名”,就能把你关进去。刘树军又被非法关押了二十多天,并由他的妹妹签字担保,才把他放回来。
四、对家人的迫害以及本人的经济损失
由于刘树军坚持信仰,多次受到恶警骚扰与绑架,在恶党制造的迫害法轮功的红色恐怖下,给刘树军家人造成了极大的心灵创伤。刘树军第一次抓进看守所,他的老母亲从一百多公里的老家来看儿子,可是看守所却不让见,使老母亲悲痛欲绝,回家后母亲精神受到了刺激,经常半夜三更往外走。他的女儿当时只有五岁,哪怕听到消防车的叫声,都以为是警察来抓她的爸爸。
二零零三年四月中旬,车站邪党书记辛××,找刘树军说:“你如果放弃法轮功,我们研究可以考虑你的工作。”遭到刘树军的拒绝后,通辽车站劳资科科长张明远,拿着通辽铁路分局劳资分处处长崔玉林签发的,单方强行解除刘树军的劳动合同通知书,开除公职后,原国保大队队长崔连成跟刘树军说:“你如果写出不修炼的保证书,我可以向自治区提出汇报,自治区向铁道部提交报告,恢复你的公职。”刘树军拒绝后,从此彻底失去工作。
刘树军在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名利与个人得失,却因为始终不渝的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零四年三月被开除公职,这些年来,给刘树军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直接损失至少达四十多万元,间接损失无法计算。
即使这样,当地恶警人性全无,还是没有放过刘树军,经常骚扰他,寻找他的居住处,说是要了解他的活动情况。
五、被迫流离失所五年
二零零八年,中共恶党以“奥运”为名,绑架并判刑、劳教了本地多名法轮功学员,通辽市恶警王波、邵军、包吉日木图等邪恶之徒,将刘树军的名字也纳入恶警的黑名单里,妄图绑架刘树军。刘树军被迫离开本市,中共邪党把一个好端端的家庭拆散,又把一个遵纪守法的好人逼的无家可归,过着流离失所的动荡生活。
从此,刘树军生活更加没有着落,他无亲可投,无友可靠,没有落脚点,生活更加困难,没有任何生活来源,身无分文,又不会什么技术,找了几份工作,都是力不从心,因建筑工地用人比较宽泛,只要肯出力就行,于是刘树军靠着长期在建筑工地卖苦力为生。
超重的体力劳动,工作繁忙时,有时每天工作高达十四个小时,为了生存身体严重透支,终于积劳成疾,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早晨六点多钟,不幸病逝于辽宁省朝阳县东德乡,年仅五十岁。
通辽恶警给刘树军造成的精神与物质的双重伤害,不仅使家人包括他的岳母饱受折磨,更使体弱多病的妻子,承受不住邪党恶警制造的惊吓与恐怖的生活环境,无法适应恶警给刘树军造成的颠沛不宁的非人的生活,在内忧外困,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于二零一二年与丈夫正式离婚。刘树军只有一套几十平米的房子,留给了妻子居住,自己净身出户。
六、通辽恶警罪责难逃
刘树军的死,通辽市国保大队的恶警是无法推脱责任的。或许有的恶警说:我没有亲手打过他,所以他跟我无关,甚至有的被当事人打死也说是执行公务,这种强盗逻辑是无法为自己辩护的。刘树军原本有一个和谐家庭,原本有一个稳定的工作,没有迫害前,衣食无忧,再加上刘树军自从炼了法轮功,身心受益,身体许多疾病都好了,如果没有迫害,他依然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好职工,还有一个修炼后的好身体,生活安定,他能英年早逝吗?
是中共恶警逼的他丢掉工作、家庭离散;是中共邪党的迫害让他生活无着无落,到处流离失所,为了生存干着与他的生活经历、家庭环境完全不相配的超重的苦力,你能说跟你没有关系吗?你能脱了干系吗?就象一个人被恶徒推进沟里,让水淹死了,你能说是深沟的水把人害死的吗?与推他进沟的人没有关系吗?
在此正告那些仍然干着迫害法轮功学员坏事的警察们,你们赶快住手吧!看一看当今的形势,大清算已经开始!说不定明天,灾祸就会临头。中国大陆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仅十八大后的三个多月里,各级政法委官员被双规、逮捕人数多达453人。其中公安系统392人,检察院系统19人,法院系统27人,司法系统5人,非公检法司系统10人,还有12名政法高官自杀身亡。
刘树军去世了,可他的宽容大度,他的正派无私,他的善良与仁厚,都深深的留在了认识他的人身上。而那些迫害他的邪恶之徒,却永远把自己钉在了耻辱柱上,罪责难逃。一切都有记录,一切都逃不过神的眼睛。请通辽警察好自为之吧,你们所做的一切,都笔笔有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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