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0: 昆明市吴淑香女士自述被迫害经历
今年六十二岁的吴淑湘女士,是黑龙江人,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后来迁居昆明,修大法身心健康的吴女士,在中共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学员后,虽遭到非法抄家、拘留、劳教和判刑迫害,却仍坚定信仰,矢志不渝。以下是她自述被迫害经历:
一、修大法从获新生
我叫吴淑香,今年六十二岁,老家是黑龙江,现家住昆明市云兴路,是个个体经营者。
我从小体弱多病,小时候软骨病,长大后又得了心脏病、胃病、脂肪瘤、缺铁性贫血、肾炎等等。身体的疾病、生活的坎坷真的让我不堪回首。
一九九八年四月,绝望中的我喜得法轮大法,修炼大法不到三个月,浑身的病不翼而飞,没花一分钱却换来了花多少钱都买不来的健康快乐,第一次体会到无病一身轻,欣喜之余,更加感谢法轮大法给了我新生。
二、进京上访被劫回 遭抄家、拘留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七日,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行几十人到北京上访,两天后七月十九日到达北京,在天安门广场还没等坐下就被警察绑架,押送到一个阴暗的地下室,在那里被关了两天。当时在那个地下室同时被非法关押的有二十几人,吃饭、上厕所包括睡觉都在那一小间黑屋里。每天两顿饭,只有小馒头和一点咸菜,即使这样却勒索每位法轮功学员伙食费每天三百元,我们被非法关了两天,被勒索了六百元。
两天后昆明的警察把我们劫持回昆明,按照住址所在地的派出所分别关押,李志亚、肖玉霞(五十岁,家住昆明市官渡区新草房老村七十九号,自营一家美容院)和我三人被关在菊花村派出所,我们被关在一间又臭又脏又冷的小黑屋,当晚一宿没睡,冻的两腿抽筋。当时一个胖警察不知叫什么,把我们推进黑屋转身还在捂着嘴笑。
将我们关在菊花村派出所小黑屋的同时,一伙警察就私自闯到我家里抄家。第二天我们被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当时看守所每个监房都非法关押着几个法轮功学员,我们那一间监房加上我共被关了四个法轮功学员。
在看守所里没日没夜的拣辣子,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辣子,别说拣了,就是数数都难。没几天四个手指甲全变黑了,接下来几天四个指甲完全脱落,疼痛难忍。而吃的饭菜比猪食还差,根本吃不下,还要高强度的干奴工,同一监房里最后拣完辣子的还要打扫全监室的卫生,我们四个法轮功学员每天都是最后,干完奴工,再打扫监室卫生,累的头昏眼花,两腿发软。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回家的时候,人已瘦的皮包骨头。
三、遭恶人诱骗 被非法拘留、判刑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四日,我给一位法轮功学员打电话,被当时在这位法轮功学员家的警察、恶人诱骗,被抄家和绑架,当天下午两点我被带到昆明市国家安全局,双手铐在椅子上七个多小时,四肢都已麻木。到深夜十点多,又把我劫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到看守所大门时,警察把我拽下车来,我双脚因麻木连站都站不起来,一个警察狠狠的踢我的腿,可当时我的双脚麻木的连疼的感觉都没有了,最后我被拖进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除了非法提审就是拣辣子、拣豆,不许和家人通信,家人来信也不给看,家人送的钱必须先交到接待室,看守所再把钱兑换成塑料钱票交给本人。同时看守所不让家人送东西,在看守所需要什么都必须用塑料钱票买,而看守所里的东西与外面的同类商品比,价格高出几倍。除了高强度的奴工,看守所为了应付检查、标榜自己,还逼迫所有被关押人员违心的说假话,我因为不配合,遭到看守所人员的刁难和逼迫。
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就被非法逮捕,接着昆明市检察院对我非法起诉,检察员叫段毅,不久昆明市中级法院对我非法开庭,枉判我三年,时间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四日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日。
我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七个月零六天,二零零三年六月十日我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集训队,主管警察叫吴旭英,专管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叫李丽。
在集训队安排了两个犯人做我的“包夹”,把我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记录下来,汇报给狱警,白天一步不离,晚上睡觉一边一个。同时还安排邪悟者来欺骗我“转化”,放弃修炼,我坚决抵制。 一天队长杨熙婷找我谈话,问我会不会背监规,我说:“不会,监规是犯人法则,我不是犯人。”杨熙婷又问我能不能完成任务,我说我没有任务,就算干活也是消磨时间。结果第二天,我就被调离集训监区转到四监区。
在四监区专管警察叫徐绍娟,她负责了一年半后,最后半年由李丽负责。我在四监区每天包茶、拣豆,包夹犯人是走一步跟一步,不许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说话。此外,监狱还强迫我每天量血压,伪善的称这是“关心”,同时我还经常被抽血,那时我都不知道有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活摘器官的事,出狱后听到这个地球上从未有过的罪恶消息后,我才明白当时监狱为何经常逼迫我抽血,其目的是多么邪恶啊。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女二监又开始了新一轮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的强行“转化”洗脑,精神摧残和肉体折磨同时进行。 女二监给所有犯人开会,开会回来后,就没有一个犯人再敢和法轮功学员说话了,也不让法轮功学员说话,要说话就要配合邪恶说诬蔑大法的话。之后把所有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包括我在内都全部转到集训队。分别单独关在监室里,强迫坐小板凳从早上六点半起床后一直到晚上十一点,还强迫我们身体坐直,两手摆在膝盖上,身体不能动。晚上不让挂蚊帐,任由蚊虫叮咬,还不许洗漱、不许洗澡、不准卫生用水、不给换洗衣服,每天只让上三次厕所。同时近距离并放大音量逼迫看天安门自焚伪案。不配合不接受所谓“转化”就关到禁闭室,发一条没有扣子的裤子,站起来要用手提着裤子,只给穿一件单衣。在那样邪恶的环境下,我就是凭借着对师父、对大法的坚定走出来的。
当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有:谢玲,郑频、曾觉、丁莹、周某等。
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暗无天日的邪恶黑窝,使我身心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给家人造成了很多心灵创伤。但也让我真正看清了中共邪党的邪恶本质,更坚定了只有大法才能使人得救。
愿天下有缘人都能珍惜大法弟子这份无私的付出和反迫害十四年的默默承受,早日明白真相,退出邪党,拥有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