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12: 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修炼法轮功的人数众多,一九九九年七.二○以后,受到的迫害十分严重。
4人被非法判劳教(成人教育学院孙刚被非法判一年,原校机电厂厂长王林方被非法判一年半;附属小学的吴新国被非法判一年,绝食70多天后被释放;文学院资料室的余婉兰被判三年);14人次被投进看守所;23人次被劫持到洗脑班;3人被勒令退学;成人学院的孙刚和附属小学的吴新国至今不给安排工作,多名学生的毕业、分配及考研受到严重影响,看门的老人被赶回家,恶徒逼迫许多老年大法弟子在批判法轮功的会议上表态等等。
在这些迫害中,大学部党委和保卫处负有相当的责任,这两个部门虽然没有直接对该校大法弟子进行残酷的肉体上的迫害,却配合610歹徒绑架、抓捕自己学校的教职工,干了许多助纣为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