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2: 南通市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更正)
2013年4月8日下午,六位学员,分别是刘平、孔志青、姜仁华、陈如珍、徐美英、黄伯强,被非法开庭。
2013年6月7日下午,南通市崇川区法院践踏法律,再次对这六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刘平、孔志青、姜仁华、陈如珍、徐美英、黄伯强分别被枉判7年3个月、7年3个月、4年、3年、2年、6个月期限。
目前,除黄伯强回家外,其余五位法轮功学员仍然被非法关押在南通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6/21/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75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