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4:吉林省白城市中级法院践踏法律 维持冤判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吉林省白城市中级法院践踏法律,维持大安市法院对三名大安市法轮功学员的一审非法判刑(地级白城市辖管县级大安市)。
岳红梅被非法判刑四年,五月末被劫持到吉林省第一女子监狱(在小合隆,离长春一站地)
至此,大安政法委、公检法和白城法院的法官再一次沦为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打手。法庭被 “610办公室”(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类似法西斯盖世太保组织)操控,法官参与迫害法轮功、公然践踏宪法和法律。
事情的详细经过如下: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吉林省大安市法轮功学员王艳、纪辉、岳红梅等去农村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乐胜乡长源村五家户屯村民孟庆富和其舅许品有、王喜权诬告至村邪党书记王军,王军打电话报警,并指挥不明真相村民李占宇开车堵截法轮功学员,村民初廷辉等协助乐胜乡派出所和大安市国保大队陈亚民、刘玉明、穆子净等恶警绑架劫持法轮功学员,将他们分别非法关押在大安、洮南、通榆看守所。
三月六日批捕,所谓案子被移送检察院,检察院的李春波、李永军、曲武、吴洁冰、李平是办案人员。北京律师到检察院调阅案卷,李永军阻挡律师阅卷。四月七日将案卷偷偷转到法院,由刑事庭长孙守航负责。
同时,在四月十五日开始,吉林省610、大安610恶徒刘永波伙同国保大队隋彦龙、牟子净等多次到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转化”、洗脑迫害,让其认罪,逼迫写五书(“揭批书”、“决裂书”,“悔过书”、“保证书”、“批判书”),并恐吓说:如果不“转化”,就判无期徒刑后,送到没有人烟的地方,与世隔绝,每天站在两寸深的水里生产石灰,就是死了也没人知道。法轮功学员不为所动,坚决的抵制。610不法之徒给大安法院施压,强令法官孙守航重判三名法轮功学员。
四月二十三日,大安市法院在不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偷偷开庭,因证据不足就把300左右份资料,拆开算成了1200多份,一个“福”字也算一份,法院在610恶头目王德新、刘永波坐镇指挥下,诬陷说他们不认罪、不“转化”、态度不好,非法诬判被绑架的纪辉、岳红梅四年、王艳四年零六个月。
法轮功学员散发真相材料是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权利,也是在维护其他民众的知情权,散发的资料越多越好,不仅无罪,反而应该受到褒奖。他们当然不会认罪!
四月二十五日北京律师惊闻此消息后,赶到看守所见当事人,看守所不让见,推脱说:隋彦龙(大安国保大队长)和政法委610王德新、刘永波不让见。律师随即找到办案单位法院刑事庭长孙守航,孙心虚有鬼,面对面就说自己不是孙守航,不敢承认自己是孙守航,一个刑事庭的庭长做到这种程度,真是可悲!要不是干了伤天害理犯法的事,为什么不敢面对律师?
北京律师从看守所先后找到法院、检察院、信访办等,全都推说找政法委(610)。在做贼心虚的大安市政法委书记王德新授意下,律师受到刁难、阻挡和各部门互相推诿,最终无法见到当事人。
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全都坚决反对这种践踏人权的迫害,提出上诉。律师也提出向白城中级法院上诉,希望着白城中院能够维护法律尊严、伸张正义。
但是,五月十七日白城市中级法院践踏法律助纣为虐,驳回法轮功学员的上诉,维持冤判。
五月末,法轮功学员纪辉被劫持到吉林市监狱(具体地址不详);小岳被劫持到吉林省第一女子监狱(在小合隆,离长春一站地)。六月初王艳被劫持到长春监狱(具体地址不详)迫害。
在此提醒所有的公检法人员:如今江泽民等元凶大势已去,行将就木,同时面临国际上众多的起诉;政法委也是分崩离析,等待它们的是清算和严惩,何况下面被层层利用的地方“六一零”和更下面的各级公检法人员呢?
唯一的出路就是明辨是非、认清中共邪党的真面目,看到天灭中共近在眼前,退出中共邪党,解体中共邪党;守住良知,主动地多了解法轮功真相,善待法轮大法和法轮功学员,那才是法官和所有被中共操控的机构人员摆脱罪恶,走出自己都意识不到的险境的途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6/14/吉林省白城市中级法院践踏法律-维持冤判-275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