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6: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自述被迫害经过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孙亚芹自述被迫害经过
我叫孙亚芹,女,家住长春市。一九九六年得法,得法前有:美尼尔综合症、胃下垂、心脏偷停、精神衰弱、类风湿、肝也不好,炼功以后,半年左右这些病就在不知不觉中都好了。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我和法轮功学员张秀莲去北京上访,想说一句公道话,当日把车票买了(午夜的),还没到上车时间就被车站警察把我俩带到警察值班室,把我俩的车票给收去了(没还)然后给长春市公安局打电话,来人把我俩带到长春市公安局,通知当地正阳派出所带到正阳派出所,把我俩扣在暖气管子上,一人一只手,一人一把椅子,有个警察看着,当时手铐铐的很紧,很勒手腕子,还不叫把腿拿到椅子上,说是炼功。铐了一宿,第二天来了俩警察,其中一个姓万,分别给我俩做了笔录,然后通知家人(因我俩住在政府大院,他们怕得罪当官的),家人给买点饭,因要过元旦,家人要找关系,我们被非法关在大广拘留所七天,在看守所里都得用他们的东西(毛巾、牙膏等用品,收费很高),家人怕我们在里面吃苦,给买了加餐,为了我们出来不被劳教,请姓万的警察吃了饭,并给了烟和500元代金券。回来让写保证,我俩不写,家人为了不被劳教,就代我俩写了。
就这样我们在派出所挂了号,在二零零二年元旦前,街道委主任,先是来一个中年的一个女的,让我写保证,我没配合。她走时说如果我不写,派出所来人把你送劳教。过了几天,派出所来人叫门,我没吱声,他们问了对门,等了一会儿,没人开门就走了。然后他们给我大儿子打电话,我大儿子说给我送走了。又过了几天,又来俩个女的,说是街道的,大约五十多岁,让我写保证,我不写,另一个找我小儿子代写,说不写她们回去没法交差。孩子没办法,代我写了一份保证。后来我说孩子,不管什么人叫门,我们都不给开门。
二零零八年四月份开奥运之前,派出所打来电话问我的名字,我说她没在家,他问我是谁,我说我是她姐,我问找她干啥,他说(让她填)一个表。他们听我家有人,就开车来我家,因为当时一个亲戚要来我家,我没有走。他们敲门,我不开,打电话,我也不接,就开始砸门,我也没给开。后来他们就走了。过几天我就搬家了。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张秀莲自述被迫害经过
我叫张秀莲,今年六十二岁,家住长春市绿园区。我一九九七年得法,修炼法轮功前有支气管炎、小乳增生、子宫内膜炎、神经衰弱、脾虚脾软、大流血、拉肚子,体重不足八十斤,为了祛病健身才走入修炼。各种疾病在学法炼功后不知不觉中好了。
我母亲七二零去省政府和平请愿,被非法劫持到长春师范学院附近的长吉北线零公里处,半夜扔在那里。当时我母亲六十多岁,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直走到家(离家大约30多里路)。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我去北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半路被当地警察劫持回家中。二零零零年左右,正阳街道办事处来了两个四、五十岁的女的,强迫我写所谓的“保证书”。又有一次,来了男男女女好几个人来我家敲门骚扰我,我不给开门,僵持不下中,有人给我送工资,她们在门外说了一句:有单位管,咱还管啥呀。还有一次,一个正阳街道办事处的老太太来我家敲门骚扰我,被我儿子撵走了。还有两次街道来人把我丈夫叫到街道办事处,要我丈夫看着我。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我和法轮功学员孙亚芹去北京上访,想说一句公道话,当日把车票买了(午夜的),还没到上车时间就被车站警察把我俩带到警察值班室,把我俩的车票给收去了(没还)然后给市局打电话,来人把我俩带到长春市公安局,通知当地正阳派出所带到正阳派出所,把我俩扣在暖气管子上,一人一只手,一人一把椅子,有个警察看着,当时手铐铐的很紧,很勒手腕子,还不叫把腿拿到椅子上,说是炼功。铐了一宿,第二天来了俩警察,其中一个姓万,分别给我俩做了笔录,然后通知家人(因我俩住在政府大院,他们怕得罪当官的),家人给买点饭,因要过元旦,家人要找关系,我们被非法关在大广拘留所七天,在看守所里都得用他们的东西(毛巾、牙膏等用品,收费很高),家人怕我们在里面吃苦,给买了加餐,为了我们出来不被劳教,请姓万的警察吃了饭,并给了烟和500元代金券。回来让写保证,我俩不写,家人为了不被劳教,就代我俩写了。
当我被放回来后,姓万的片警又多次找我家属给他孩子找好学校和为他报销医药费。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晚四点多,我在小区发法轮功真相光盘,被小区不明真相的保安发现构陷,被派出所十多个警察绑架,并把我存放在女儿家中的大法书抢走,还绑架了我的女儿、女婿、和女儿的同事(都未修炼法轮功)。逼我放弃修炼。第二天我被非法劫持到大广拘留所十五天。
后女儿、女婿和女儿的同事通过别人疏通关系回家。
我在被非法拘留期间,被强迫要求放弃信仰,否则非法拘留期满不放人。我的家人怕我再被迫害,就给片警郭忠保1000元,并代写了一份所谓的“保证书”。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6/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3年5月6日发表)-2728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