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9:原攀枝花渡口钢铁厂厂长银纯喜等遭到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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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王方良,男,1952年生,四川内江县苏家乡12大队,在米易县做木工活。2000年7月喜得大法。
2002年3月份的一天晚上,王方良到米易县鱼种场做真相资料和粘贴不干胶,从鱼种场向饮料厂方向做真相,离饮料厂3、4米远的马路边,一辆白色的长安车一下就停在离他4、5米远的地方,车上下来三个警察围着王方良,搜他身,搜出没贴完的不干胶和没发完的真相资料,2个警察按着他的胳膊,把他拖到警车门前,身后面一个恶警用脚使劲踢他,把他绑架到车上,到米易县公安局,审讯他资料从哪里来的,杨恶警打了他两耳光。
恶警信口开河说王方良没炼过法轮功,诬蔑说是法轮功拿钱叫他这样做的,王方法良说不是,他马上双盘腿给他们看,警察说算了算了。王方良还被罚站不准动,警察用电风扇吹他,又把王方良的两只手铐在窗户上,脚尖落地,这时王方良感到象抱轮还看到法轮图形,也没感觉到疼,就象没吊一样,是师父在保护着他。又来一恶警,恶言恶语乱说了一会,其中一个警察叫杨恶警把他放下来,折磨了王方良一晚上,天快亮了,恶警又把他铐在走廊的栏杆上。中午王方良的传呼机响了,恶警强迫他去找打传呼机的人。恶警到王方良的住处搜走《转法轮》一本、《精進要旨》一本,还有真相资料。恶警威胁、吓唬王方良,王方良没守住心性,就说出了同修的地址,结果同修遭到绑架。恶警又把王方良押到米易县看守所,邪恶强行叫他“按手印”。王方良被非法关押了27天,出来时才知道被勒索了200元钱。
王方良在此也郑重声明:在恶警威逼下被迫说出了同修,做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同修的事,在以后做好三件事中加倍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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