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5:江苏黄红萍、施建芳再次被诬判
江苏省启东市法轮功学员黄红萍、施建芳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两人都是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两人也都曾被非法劳教。
黄红萍,女,今年四十九岁,家住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寅阳镇临海桥村八组,南京河海大学化学系八九届毕业生,原启东盖天力制药厂工作,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单位开除,多次遭“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与公安残酷迫害。
黄红萍曾在南通启东市看守所被恶警吊铐在窗框上曝晒,锁铐在铁椅上十多天无法动弹。
二零零零年底黄红萍被押送到江苏句东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在劳教所被吸毒卖淫女谢丽芳等劳教人员摧残、暴打致下身严重受伤,一个多月不能正常行走。后又被非法判刑七年,在南通女子监狱受到残酷折磨。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二日下午,一群恶警直闯黄红萍家,黄红萍又遭启东市公安恶警绑架,被非法抄家,家属已请北京律师介入,为黄红萍维权。
六月二十四日中共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黄红萍。两位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公诉人一度无言以对,庭审草草收场。
另一次八月份非法庭审时,律师有理有据,指出刑法三百条不适用于法轮功学员,按照罪刑法定原则,没有离开具体构成要件的犯罪,也没有离开特定罪名的犯罪,黄红萍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在场的许多人都对法轮功学员投来同情的目光。最后公诉人无话可说,只是说了一句“我们也没有办法”。
施建芳,女,家住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民主乡高家镇,施建芳只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曾被非法劳教、判刑,身陷囹圄长达八年之久,受到各种酷刑。
施建芳就是在家里警察也经常非法监视、蹲坑、跟踪,完全失去了一个公民应有的自由权。
今年三月四日施建芳被一帮警察绑架。
九月二十六日中共法院非法开庭,黄红萍被非法判刑六年,施建芳被非法判刑四年。
启东市“610”头目龚裕春曾口出狂言:什么律师,胜诉也没有用,不是照样判?
中共法院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黄红萍作出判刑六年的判决,黄红萍表示修炼法轮功合法、自己无罪,已经提出上诉。
这次对法轮功学员黄红萍、施建芳的非法判刑,是启东市公、检、法及610(江泽民纠集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有关人员集体犯罪的结果。
启东市公检法人员在非法抓捕、审判黄红萍、施建芳的过程中,历时十八个多月,法轮功学员通过多种方式给他们讲真相,虽然有许多人明白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但还是有少数公检法人员看不清楚当前的形势,放弃了道义与良知,选择了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事事都听从他们的上级(启东市公、检、法及610)的指使。
看到他们这样不知悔改的做恶,真的为他们感到悲哀,他们的恶行将会给他们自己和家人带来偿还不起的业债。
在此,真心的善劝启东市公检法的人员,你们要站高看远,看清当前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对那些迫害法轮功人员的现世报应早已经开始,历史的这一页马上将要翻过,选择站在正义的一边才会有未来。
二零一三年,中央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中政委[2013]27号),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这也是为那些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者量身定做,违规者必将会受到终身追究,无可逃脱。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公安执法人员造成重大错案将会终身追责。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在这历史巨变的关键时刻,善与恶的选择就在你的一念之间,决定了你生命的未来,愿你能够站在正义的一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5/江苏黄红萍、施建芳再次被诬判-337276.html
2015-03-15: 江苏省高东市法轮功学员施建芳被绑架
家住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民主乡高家镇的法轮功学员施建芳,女,六十二岁,3月四日被一帮警察绑架到启东圩角洗脑班。
施建芳曾被非法劳教、非法判刑,身陷囹圄长达八年之久,受尽各种酷刑。施建芳就是在家里警察也经常非法监视、蹲坑、跟踪,完全失去了一个公民应有的自由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15/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06202.html#153150538-1
2013-04-17:江苏省南通女子监狱对施建芳的迫害
大法弟子施建芳是江苏省南通启东市人,女,60多岁。2008年,被非法判刑5年,劫持到南通女子监狱。期间,遭到了残酷的迫害。
1、利用犯人殴打。我亲眼看见警察指使一个20多岁的女犯人(淮安人,在上海打工,)对施建芳拳打脚踢,骂脏话,还在施建芳的衣服后背上写“打倒施建芳”,在字上面划个大叉,下面画一个乌龟。侮辱她的人格,还让她穿着那衣服去劳动现场干活。晚上把她床上的被子扔到外面,不给睡觉。
2、不准上厕所。整天不让上厕所,大小便拉在裤子里,不许洗澡换衣服,让别人闻臭味,挑动同室犯人辱骂她。
3、强迫干重活。暴雨天强迫她扛好几十斤重的沙袋,一袋一袋的填被雨水淹没的路。我看到她是躬腰一步一步的艰难挪动,十分可怜。
4、煽动丈夫离婚。监狱警察把她糟蹋的蓬头垢面,然后叫她丈夫儿子来看,还照相,侮辱她和她的家人,煽动家人仇恨她。家人不明真相,受不了屈辱,导致丈夫与她离婚了。
5、强制她服不明药物。警察指使医务犯说她有高血压,强行服药,不知道用是什么名字药。
迫害的主要责任人:警察 王志红 阚建秋 孙兴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7/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72156.html
2013-01-01: 江苏省部份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
...施建芳,女,江苏启东市法轮功学员,2007年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关押在南通女子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67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