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 信阳 潢川县 >> 余素芳

女, 77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河南省潢川县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12-08-02
案例分类: 洗脑班  奴工/强迫劳动/流放  非法拘留/绑架  监狱/庭审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抄家/非法搜查/入室抢劫  
交叉列在: 河南 > 河南省女子监狱(新乡制衣总厂,省第五监狱, 新乡监狱)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26-04-10:河南省信阳市法轮功学员余素芳被绑架 警察企图“收监” 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法轮功学员余素芳,女,七十七岁,于2023年3月30日,被潢川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因身体检查不合格而监外执行。时过三年,余素芳老人于2026年3月中旬,再次在家中被潢川县国保大队和县司法局人员,及辖区派出所警察绑架到信阳市第一看守所,中共邪党企图将其绑架至监狱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

2026-04-10: 河南省信阳市法轮功学员余素芳被绑架 警察企图“收监”
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法轮功学员余素芳,女,七十七岁,于2023年3月30日,被潢川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因身体检查不合格而监外执行。时过三年,余素芳老人于2026年3月中旬,再次在家中被潢川县国保大队和县司法局人员,及辖区派出所警察绑架到信阳市第一看守所,中共邪党企图将其绑架至监狱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4/10/二零二六年四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508663.html

2023-04-21:河南73岁法轮功学员余素芳又被枉判四年半 河南省信阳市法轮功学员余素芳女士,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被信阳市潢川县公安局一帮便衣警察绑架、抄家抢劫、构陷,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被潢川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勒索罚金一万元。 余素芳今年73岁,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人。她于一九九八年九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上午九点多,余素芳骑车走在潢川县跃进路花溪附近,

2023-04-21:河南73岁法轮功学员余素芳又被枉判四年半
河南省信阳市法轮功学员余素芳女士,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被信阳市潢川县公安局一帮便衣警察绑架、抄家抢劫、构陷,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被潢川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勒索罚金一万元。

余素芳今年73岁,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人。她于一九九八年九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上午九点多,余素芳骑车走在潢川县跃进路花溪附近,被潢川县公安局一帮便衣警察绑架;之后家被抄,大法书、手机等私人物品被抢走。余素芳被非法审讯后,被劫往外地看守所进一步迫害;因体检不合格被看守所拒收后,她又被弄回到当地公安局。当天晚上九点多,余素芳被放回家。

二零二一年十月,警察又来余素芳家骚扰,要她到公安局去,被她拒绝。第二天,公安局的人和检察院的人再次来余素芳家,检察院定为“取保候审”。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余素芳被潢川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勒索罚金一万元。

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余素芳坚持信仰真、善、忍,几次被中共邪党绑架、非法关押,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在新乡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二零零零年三月,余素芳进京为法轮功鸣冤,被北京警察绑架、关入铁笼子;第二天被当地警察劫回,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迫害了一个月。

二零零五年十月三日,余素芳被潢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陈琳带着一帮警察绑架、抄家,家中的电视机,影碟机等私人物品被抢走,并把她劫持到潢川县何店看守所关押迫害一个多月,她身上仅有的二百元钱也被看守所警察抢走,她还被勒索了二百元钱。

二零零六年六月,余素芳在潢川县卜塔集乡讲真相,被潢川县公安局卜塔集派出所绑架到潢川县南城拘留所非法关押四天后,她又被潢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陈琳等一帮警察劫持到新乡女子监狱,非法判刑四年,在那里受到强制洗脑迫害和苦役。

信阳市潢川县法院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城关草湖路183号(邮编:465150)
电话:0376-6362717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21/河南73岁法轮功学员余素芳又被枉判四年半-459042.html

2023-04-19: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73岁余素芳老人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及罚款 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余素芳(女,73岁),2023年3月30日,被潢川县法院非法刑事判刑四年半,并处勒索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法院刑事判决书 审判长 张军军 陪审员 黄琳 玉道德 书记员 王登辉 河南省潢川县国保大队副队长 罗刚 河南省潢川县法院审判长 董飞 https://www.minghui.org/m

2023-04-19: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73岁余素芳老人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及罚款
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余素芳(女,73岁),2023年3月30日,被潢川县法院非法刑事判刑四年半,并处勒索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法院刑事判决书 审判长 张军军 陪审员 黄琳 玉道德 书记员 王登辉
河南省潢川县国保大队副队长 罗刚
河南省潢川县法院审判长 董飞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19/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58975.html

2021-01-02: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法轮功学员余素芳,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上午九点多钟,在跃进路花溪附近,被北城派出所绑架。后抄家,抄走大法书、手机等私人物品。当天夜晚九点多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二零二一年一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18015.html

2021-01-02: 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法轮功学员余素芳,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上午九点多钟,在跃进路花溪附近,被北城派出所绑架。后抄家,抄走大法书、手机等私人物品。当天夜晚九点多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二零二一年一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18015.html

2012-07-05: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事实(二) ...... (49)余素芳,女,五十多岁,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号,潢川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陈琳带着一伙恶警抄家,抢走了私人物品有:电视机,影碟机等,并把她绑架到潢川县何店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零三天,何店看守所恶警从她身上抢走现金二百元,管教勒索二百元。 二零零六年六月,因到潢川县卜塔集乡讲真相,被卜塔集派出所绑架到潢川县南城拘留所非法关押四天,又被陈琳

2012-07-05: 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事实(二)
......
(49)余素芳,女,五十多岁,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号,潢川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陈琳带着一伙恶警抄家,抢走了私人物品有:电视机,影碟机等,并把她绑架到潢川县何店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零三天,何店看守所恶警从她身上抢走现金二百元,管教勒索二百元。

二零零六年六月,因到潢川县卜塔集乡讲真相,被卜塔集派出所绑架到潢川县南城拘留所非法关押四天,又被陈琳一伙恶警绑架到新乡女子监狱,非法判刑四年,在那里受到洗脑迫害和苦役。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5/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事实(二)-259808.html

信阳 潢川县联系资料(区号: 397)

2026-06-18: 潢川县检察院公诉人:吴微晨 13839799819
公诉人助理:黄真安 17739572077 办公室电话:0376-3116165

潢川县法院审判长:张军军 13526060979

潢川县检察院
值班电话:0376-3116700 传真:0376-3116050、0376-3192000

一审潢川县检察院
检察长 曾春丽 0376-3116001 13837632768
副检察长(立案科主管)0376-3116002
值班电话:0376-3116700 传真:0376-3116050、0376-3192000
副检察长 项钰 13183378199
潢川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微晨 13839799819
潢川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尹思泉
潢川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熊永才
潢川县检察院检察领导 李海洋

一审潢川县法院
院长 李柏定 13939769606 0376-6362601
潢川县法院副院长 仇登涛 13703769869 0376-6362616
潢川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马亚东 13703764896 0376-6362628
潢川县法院副院长 刘国斌 13783761778
潢川县法院 程有林 13703769705
潢川县法院副院长 李刚 13903978075 0376-6362602
潢川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李 忠 0376-6362609 13839792160
潢川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魏明星 0376-6362613 13783976661
潢川县法院政治部主任 谷慧 13523765195
潢川县审判庭庭长 董飞 0376—6362632 13783976216
法官:张军军 1352606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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