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3:江苏南通市六法轮功学员再遭非法庭审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法院继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非法开庭后,于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再次对法轮功学员单汉如、王蕾、张菊芬、黄汉林、蔡明芳、季建六人非法庭审。三位北京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了无罪辩护。
一月二十一日,南通市的天气格外的阴沉,一直下着雨。法庭内的几十个旁听座位,坐的全是公、检、法、司、街办、社办及610非法组织的人员,他们都是被派到场的,来旁听的亲友及民众只能站着。法庭里还挂着“欢迎上级指导工作”的横幅,标示着中共的所谓法庭没有公正可言。
上午九点多钟,庭审开始,法院人员先宣判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刑期:单汉如八年,王蕾、张菊芬分别七年。宣判完后,宣读人没报自己的姓名,单汉如当庭问宣读人的姓名,宣读人也不回答。
下午,三位北京律师为当事人单汉如、黄汉林、张菊芬作无罪辩护。律师们明确指出,宪法保护个人信仰自由,如今法轮大法已弘传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钱上印字不影响货币流通,警察将这些法轮功学员抓进看守所属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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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北阁饭店“贵宾楼”四楼及丽景大酒店七楼是610、公安、国安设立的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设保安,内装钢门、钢窗,全封闭,并置有多种刑具:手铐、脚镣、老虎凳、电警棍等刑具,南通市政法委书记曹兵、市公安局副局长姜建宁是洗脑班的具体指挥者。
下午的辩护进行了三个小时,面对法轮功学员揭露南通市政法委、610、公安、国安的犯罪事实及北京辩护律师有理有力的辩护,法庭人员个个理屈词穷。法庭人员退场时,在场旁听民众要求“立即放人”的呼声响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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