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02: 哈市阿城区法院非法庭审谢金德等四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九日上午,哈尔滨市阿城区法院对蔡淑霞、谢金德、刘常梅、赵兰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進行了非法庭审。律师从国际法、中国现行法律及普世价值等多个层面阐释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性及对人类文明的践踏。
谢金德的辩护律师依据现行法律,要求法院组织陪审团;因阿城法院李建光几年前曾非法庭审过谢金德,因此谢金德依法要求法官李建光回避。但阿城法院无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均不予采纳。
非法庭审期间,四位法轮功学员当庭被戴手铐脚镣,律师要求解开,法官置之不理。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时,法官多次无理打断律师发言,并非法剥夺了蔡淑霞等法轮功学员当庭陈述事实真相的权利。
阿城法院所谓的“公开庭审”,却只允许受害的法轮功学员家属三人進去,凸显了所谓庭审的荒唐及非法性。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2/二零一二年十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635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