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7: 吉林松原市公检法绑架枉判十三名法轮功学员
2012年4月23日、24日,松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开发区公安局、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二分局、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前郭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分别把法轮功学员:高凤芹、程广灿、王伟、于兰香、姜术方、邹春香、朱德芳、刘殿军、霍凤兰、任淑艳、耿瑞芳、郑淑芹、王玲贤。在自己的家中被非法绑架。松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队长,马宏哲对法轮功学员高凤芹实施了残酷的刑讯逼供,灌芥末油、戴头套等。
2012年10月23日,松原市宁江区检察院起诉指控,被绑架迫害的十三位法轮功学员,“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同日,松原市宁江区法院开庭诬判高凤芹12年、程广灿4年、王伟9年、于兰香7.5年、姜术方10年、邹春香9年、朱德芳4年、刘殿军4年、霍凤兰3年、任淑艳7.5年、耿瑞芳7.5年、郑淑芹3年(缓刑4年)、王玲贤 3年。
松原市宁江区检察院检察员,邢微、王冬梅出庭参与诬判。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参与诬判的有,审判长:王彦军,审判员:路平,代理审判员:李秀梅,书记员:邢云鹤。
在2012年1月11日一位法轮功学员在吉林省前郭县粮窝村,在回县里等车时,被镇郊派出所绑架,是镇郊派出所所长田培,指使恶警吕红旗、吴海龙,亲自参加把法轮功学员不问青红皂白就推上车,说到派出所走一趟,致使法轮功学员遭到了严重的迫害。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27/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74530.html#13526221926-1
2013-02-28:吉林省松原市一二年四月被绑架大法弟子遭非法判刑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四日,被绑架的大法弟子现已由松原市宁江区法院非法判刑,他们是:
霍凤兰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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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28/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大陸綜合消息-270485.html
2012-07-16: 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吉林松原市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吉林省松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松原市宁江区二分局对松原地区法轮功学员疯狂進行绑架。
松原市国保大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程广灿、高凤芹夫妇后,恶警在她家抄走财物有:两张存折,共人民币一万五千二百元,一张工资卡,两张医保卡,连高凤芹姐姐的离婚证也被抄走。
松原市国保大队队长马洪哲和×春雨(姓氏待查)对高凤芹刑讯逼供,将其两手反绑在椅子腿上,头向后仰,强行给其灌芥末油,灌后用毛巾堵住嘴。并且二十多个小时不给吃饭、喝水。马洪哲还扬言:“你们不是说我是恶人吗?我就是。董凤山(已迫害致死)许鹏(已判刑)都是我亲自送进去的(指监狱)”。
现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仍非法关押在松原市看守所(在松原市善友)。他们是高凤芹、程广灿夫妇,王伟、于兰香夫妇,刘殿军,姜淑芳,邹春香,霍凤兰,任淑艳,郑淑芹,耿桂芬,还有一个山东口音不知道姓名。法轮功学员朱德芳现在异地关押。
二零一二年七月四日早六点多松原市宁江区二分局国保大队四名恶警(没着装)到镜湖小区把法轮功学员史秀芳(音)六十多岁绑架走,现人被非法关押在松原市看守所。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16/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60267.html#127160271-1
2012-05-26: 吉林省松原市被迫害法轮功学员名字补充
4月23日下午2点多,法轮功学员霍凤兰、郑淑琴被绑架。4点多,单家刑警大队长苏玉宝带4—5人,把邹桂香在家强行绑架,并拿走一个存折4-5万元(她母亲的)。
4月28日,前郭县洪泉乡尖山屯王会珍在家被绑架。
5月3日上午,江北批发水果市场18号门孙敏娟王守业被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26/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580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