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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兰英(兰州市蔬菜公司)
甘肃兰州市法轮功学员刘兰英二零一五年被强制抽血致死
女, 66
个人情况: 兰州市蔬菜公司退休职工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甘肃兰州市城关区下沟
个人近况: 2015年8月 迫害致死 (2015-09-22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4-01-01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需要继续确认的致死案例编号 2019(常有变动,请以明慧为准)
案例分类: 退休职员  起诉案例  奴工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毒打/体罚  抄家/非法搜查  家人/朋友被迫害  骚扰/恐吓/长期监控  约束衣/长时间被捆缚  受迫害程度:酷刑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郭学泽 刘兰英(兰州市蔬菜公司)
交叉列在: 甘肃 > 兰州 开发区 甘肃省女子监狱(兰州女子监狱,九州开发区女子监狱)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5-09-22:甘肃兰州市法轮功学员刘兰英被强制抽血致死 兰州市六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刘兰英,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失踪后,经四处查找,才从邻居、派出所、医院有良知的人员口中打听得知,刘兰英已经被城关国保大队强制抽血休克,后“抢救”无效死亡。 刘兰英八月十八日上街发放神韵光盘时,被兰州市张掖路派出所跟踪,后被绑架,在这期间张掖路派出所又非法去刘兰英家中抄家,抢走两本大法书籍。派出所按照他们的所谓“程序”非法

2015-09-22: 甘肃兰州市法轮功学员刘兰英被强制抽血致死
兰州市六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刘兰英,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失踪后,经四处查找,才从邻居、派出所、医院有良知的人员口中打听得知,刘兰英已经被城关国保大队强制抽血休克,后“抢救”无效死亡。

刘兰英八月十八日上街发放神韵光盘时,被兰州市张掖路派出所跟踪,后被绑架,在这期间张掖路派出所又非法去刘兰英家中抄家,抢走两本大法书籍。派出所按照他们的所谓“程序”非法审讯后,将刘兰英转给城关区国保大队,在交接时,张掖路派出所所长说:要给刘兰英“打针”。刘兰英质问所长,打什么针?未答。国保大队四、五人强行对刘兰英“抽血”,遭抵制,就将其压倒在地,强行抽取,过程中刘兰英突然休克,四恶警就用脚踢,说是“装死”,二个多小时也没人管,后发现确实有问题才送去“抢救”,经过六天的“抢救”无效而死亡。

张掖路派出所给城关国保大队交接时,说刘兰英家中没什么,就两本书,国保大队恶警不放过,又返回刘家中第二次抄家,把家里翻了个一塌糊涂,抢走家中的电脑、打印机、刻录机、光盘、纸张等物品,并将刘兰英的丈夫郭学泽绑架,关进西果园看守所。

刘兰英被迫害死之后,家里人找到国保大队论理后才肯将郭学泽以“取保候审”的形式放出来,而且要求其女儿、女婿监视看管,且威胁不准“胡说”。

刘兰英,住兰州市城关区下沟,兰州市蔬菜公司退休职工。她丈夫郭学泽,六十八岁,原中石油甘肃销售公司兰州分公司职工,会计师(因坚持法轮功信仰,已被原单位开除)。夫妇俩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他们于二零零二年八月被警察绑架,遭刑讯逼供,二零零三年约十月,城关区法院下达了判决书,郭学泽、刘兰英分别被非法冤判五年和四年。后分别被投入兰州监狱和甘肃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刘兰英在甘肃省女子监狱遭受了非人的迫害与折磨。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入监当天,即被脱光衣服,进行所谓“安全检查”。然后安排四——六名刑事犯“包夹”,监视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包夹”可以随意打骂、侮辱法轮功学员。控告人刘兰英因拒绝交出一本手抄《转法轮》,而被狱警铐在一条矮凳上,站不起、蹲不下,一直铐了十四个小时,直到凌晨三点放开后又投入禁闭室,共迫害八天。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初开始,女子监狱对在押的法轮功学员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暴力强制“转化”。控告人刘兰英被关进黑屋,由包夹十余人二十四小时轮流折磨,晚上不许眨眼,白天还要做奴工十四小时以上。这种摧残连续进行了四天四夜,致使刘兰英血压升高到二百二十以上,出现生命危险。

出狱后他们夫妻俩仍遭到当地不法人员的迫害。刘兰英与丈夫不久前向中国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要求将之绳之以法,并且还法轮功清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22/甘肃兰州市法轮功学员刘兰英被强制抽血致死-316106.html

2015-09-14:兰州法轮功学员刘兰英失踪多日 甘肃省兰州法轮功学员刘兰英2015年8月18日早上乘车后至今未回家。在此之前,临夏路社区人员曾到刘兰英家中就诉江之事进行骚扰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14/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15705.html

2015-09-14: 兰州法轮功学员刘兰英失踪多日

甘肃省兰州法轮功学员刘兰英2015年8月18日早上乘车后至今未回家。在此之前,临夏路社区人员曾到刘兰英家中就诉江之事进行骚扰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14/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15705.html

2015-09-05:兰州市会计师郭学泽和妻子控告首恶江泽民 甘肃兰州市法轮功学员郭学泽、刘兰英夫妇近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郭学泽,男,68岁,原中石油甘肃销售公司兰州分公司职工,会计师(因坚持法轮功信仰,已被原单位开除)。刘兰英,女,66岁,原兰州市蔬菜公司南昌路副食商场职工。 郭学泽、刘兰英夫妇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江泽民集团迫害。他们于2002年8月被警察绑架,遭刑

2015-09-05: 兰州市会计师郭学泽和妻子控告首恶江泽民

甘肃兰州市法轮功学员郭学泽、刘兰英夫妇近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郭学泽,男,68岁,原中石油甘肃销售公司兰州分公司职工,会计师(因坚持法轮功信仰,已被原单位开除)。刘兰英,女,66岁,原兰州市蔬菜公司南昌路副食商场职工。

郭学泽、刘兰英夫妇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江泽民集团迫害。他们于2002年8月被警察绑架,遭刑讯逼供,2003年约10月,城关区法院下达了判决书,郭学泽、刘兰英分别被非法冤判5年和4年。后分别被投入兰州监狱和甘肃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出狱后他们仍遭到当地不法人员的迫害。

以下是郭学泽、刘兰英夫妇在诉状中提供的事实与理由:

2000——2001年期间,控告人郭学泽、刘兰英曾多次赴京向中央信访部门反映法轮功真相。这本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却遭到中央信访部门与兰州市驻京办人员的合谋绑架和非法拘禁。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接回原籍后,送拘留所多次非法拘留。拘留时间各30天左右。期间,还被城关国保大队和双方工作单位合谋勒索人民币约2万元。

2001年,控告人刘兰英被所属单位兰州市蔬菜公司南昌路副食商场绑架,非法关押在一宾馆9天,后寻机逃出。为防止被继续迫害,夫妻二人从此流离失所,长期在外漂泊。

2002年8月2日,以兰州市城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陈志凯带领的一帮便衣破门闯入控告人在兰州市永昌路北口的临时租屋,没有出示任何证件,野蛮抄家。抄去电脑、打印机、塑封机,复印机、打印纸、裁纸刀等私人物品(价值约三万余元)及法轮大法书籍、资料等,外加现金三千余元。随后,控告人郭学泽、刘兰英被陈志凯等人绑架到城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在此处被陈志凯审问三天三夜后,送入城关看守所关押。

在城关看守所被陈志凯提审数次,因得不到他需要的东西,就策划了将两控告人提出看守所,秘密关押,搞刑讯逼供的犯罪活动。

2002年8月约中旬,陈志凯等人将控告人郭学泽从看守所转移至位于兰州市桃树坪的城关区拘留所(归城关公安分局管辖)内一秘密牢房,全身捆绑锁铐在特制的铁椅子上,丝毫动弹不得,开始了长达九天九夜的暴力取证。

郭学泽陈述说:“一天深夜,主审人员,城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陈志凯对我说:自己已经40多岁了,还是个副职。希望我能给他提供一些有价值的材料,帮助他升官,他就可以设法放我。以后交个朋友,我有什么事都可以找他解决。他的这一要求被我婉言拒绝,并劝他不要再迫害法轮功,否则会遭恶报。陈志凯恼羞成怒,对我施行了更加残暴的刑讯逼供,用各种非人的手段折磨我。一天24小时只给一个二两的小馒头和一纸杯水,30多个小时不准解手。为了不留下行刑的痕迹,他强制给我戴上一个摩托车头盔,然后一边喝酒一边审问,喝醉了就用啤酒瓶连续猛击我的头部。这种酷刑可以使脑部受到很大的震动,脑神经受到严重损伤。从此以后,我经常头晕目眩,头痛,视力、听力严重下降。——这是后话。

在审讯的后期,我已经出现了严重的幻听、幻视。在意识模糊的情况下,在陈志凯等人的胁迫下,不自觉的在笔录上胡乱签字。那上边究竟写的是什么,我根本无从晓得,眼睛已看不见,意识也不清楚。期间,因我数次出现生命危险,陈志凯不得不找来医务人员抢救。

九天九夜非人的审讯结束后,控告人郭学泽被陈志凯送回城关看守所,虽然人只剩一口气,但没有外伤。回所后,我求见主管队长白全民警官,向他讲述了受酷刑经过,并声明:今后,我如果出现生命危险,是城关国保陈志凯的责任,与城关看守所无关。白全民队长做了详细记录。”

控告人郭学泽被刑讯逼供九天九夜后,另一控告人刘兰英又被城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陈志凯等人从城关看守所女队劫持到桃树坪拘留所,同样绑在铁椅子上酷刑折磨六天六夜。

与此同时,陈志凯又对控告人郭学泽、刘兰英的女儿郭嘉(当年20岁,在校大学生,未修炼法轮功)实施株连迫害。陈志凯多次对郭嘉进行威胁辱骂,要她揭发父母。并强令她每天到国保大队报到,“交代问题”,历时一月之久。有时,甚至在午夜时分,醉醺醺的打电话对她进行恐吓和骚扰。并扬言:要开警车去学校抓她。在这种丧心病狂的迫害折磨下,郭嘉精神受到严重刺激与伤害,濒临崩溃,几欲轻生。

陈志凯对控告人郭学泽、刘兰英用非法手段取得所谓“犯罪证据”后,案子转到了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当检察院提审时,控告人郭学泽即对检察官陈海洋申诉了办案人员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情况。检察官陈海洋对此情节未作记录。二次提审时,他告诉郭学泽:我们问了陈志凯,他说他没有打过你。又说:你的案子上边已经定了,非判不可。案子转到城关区法院,当开庭时,控告人郭学泽又对主审法官刘宝森提出办案人员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违法情节时,刘宝森法官未予理睬,书记员也没有将此情节记录在案。

2003年约10月,城关区法院下达了判决书,控告人郭学泽、刘兰英分别被非法冤判5年和4年。后分别被投入兰州监狱和甘肃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因长期不能学法炼功和看守所的恶劣生存条件,尤其是遭受城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陈志凯的酷刑折磨,控告人郭学泽一到兰州监狱就出现严重呼吸衰竭等症状,被紧急送入劳改医院抢救,数次昏迷不醒,险些丧命。

另一控告人刘兰英在甘肃省女子监狱遭受了非人的迫害与折磨。2003年12月30日入监当天,即被脱光衣服,进行所谓“安全检查”。然后安排4——6名刑事犯“包夹”,监视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包夹”可以随意打骂、侮辱法轮功学员。控告人刘兰英因拒绝交出一本手抄《转法轮》,而被狱警铐在一条矮凳上,站不起、蹲不下,一直铐了14个小时,直到凌晨3点放开后又投入禁闭室,共迫害8天。自2005年12月初开始,女子监狱对在押的法轮功学员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暴力强制“转化”。控告人刘兰英被关进黑屋,由包夹十余人24小时轮流折磨,晚上不许眨眼,白天还要做奴工14小时以上。这种摧残连续进行了4天4夜,致使刘兰英血压升高到220以上,出现生命危险。狱警杨小芳仍然用极其下流的语言辱骂她,因为“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狱警可得到3000元奖金

2006年8月和2007年2月,控告人刘兰英、郭学泽终于从暗无天日的黑牢中活着走了出来,但从此又陷入了居住地派出所、街道办和社区的迫害之中。先是派出所片警强迫要写什么“保证书”之类,不然不给办身份证。后街道办和社区安排一些不三不四的人监视、跟踪。又发展到公然在我家窗户外安装电子监控仪器,等等。另外,当时控告人郭学泽已届退休年龄,原工作单位:中石油甘肃销售兰州分公司以人已除名为由,拒绝办理退休手续。后经多方奔走,在体制内正义人士的同情、协助下,终于在社保部门办理了退休手续,但工龄只能从2008年开始计算。控告人郭学泽于1965年参加工作,这样,就一下被砍掉了42年工龄。每月只领取一点微薄的退休金,勉强维持生计。而且,至今无法办理和享受医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5/兰州市会计师郭学泽和妻子控告首恶江泽民-315188.html

2011-09-05:兰州市刘兰英和家人遭受的迫害 甘肃省兰州市刘兰英,女,今年62岁,原是兰州市蔬菜公司所属南昌路副食商场职工,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多次遭受迫害,与丈夫同时被非法判刑,遭受了四年冤狱迫害。下面是她自述其相关经历: 我原是信佛拜佛的,经常进寺院烧香布施。后来看到寺院中风气日趋败坏,不堪入目,非常失望,对现代佛教产生了怀疑,盼望有一天能找到真正的佛法。1997年7月,我有幸得到了法轮大法。

2011-09-05: 兰州市刘兰英和家人遭受的迫害

甘肃省兰州市刘兰英,女,今年62岁,原是兰州市蔬菜公司所属南昌路副食商场职工,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多次遭受迫害,与丈夫同时被非法判刑,遭受了四年冤狱迫害。下面是她自述其相关经历:

我原是信佛拜佛的,经常进寺院烧香布施。后来看到寺院中风气日趋败坏,不堪入目,非常失望,对现代佛教产生了怀疑,盼望有一天能找到真正的佛法。1997年7月,我有幸得到了法轮大法。从此以后,不但身体净化了,多年的顽疾不见了,还明白了许多以前百思不得其解的道理,我感到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幸运的人。我衷心感谢李洪志师父,感谢法轮大法。

但是,好景不长,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和中共邪党狼狈为奸,对大法和法轮功学员开始了残酷的迫害。为了以亲身经历证实大法的神奇与美好,我两次进京向中央信访部门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都被押回非法关押、罚款、抄家。

2001年腊月二十七左右,兰州市蔬菜公司新上任的邪党书记(姓名忘记)为了邀功求赏,指示我所在单位南昌路副食商场非法拘禁我,非法将我关在一个饭店里,派了十几个人日夜看守监管,由公司邪党办的主任武守信具体负责迫害。为了抗议非法拘禁,我绝食抵制迫害。到第三天走脱后,从此开始了颠沛流离的流浪生活。

2002年8月初,我和丈夫的行踪被国保特务发现。兰州市城关公安分局国保在副大队长陈志凯的带领下,破门而入,将我夫妻二人绑架。除抄走师父法像、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外,还抢去我们赖以为生的退休工资两千多元。在城关国保大队审问了我们三天三夜,因一无所获,后送城关看守所非法关押。因在看守所提审零口供,陈志凯就将我夫妻秘密转移至桃树坪拘留所,24小时铐在铁椅子上,不给吃不给喝,刑讯逼供我丈夫九天九夜和逼供我六天六夜。立功心切的陈志凯为了逼我们开口,非法将我未修炼的女儿(在校大学生)天天关在国保办公室审问,长达一个月之久,并经常在半夜十二点左右,酒醉后给我女儿打电话骚扰,致使我18岁的女儿精神几近崩溃,差点自杀。

2003年上半年,我被中共邪党法庭诬判四年,丈夫被诬判五年。我被投入甘肃省女子监狱这座人间地狱。这只是中共邪党和江泽民魔头制造的无数个冤案中的一个。具体制造这一起冤案的主要办案人员是:兰州市城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陈志凯;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检察官陈海洋;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刑庭法官刘宝森。

2003年12月30日,我被押送到省女子监狱。在入监队被脱光衣服进行检查。当时我带有手抄《转法轮》和其他经文,被发现后,我拒绝交出。到第二天,入监队的主管队长(姓名不详)和监狱教育科一姓金的队长,忽然象恶鬼一样扑上来,把我两只胳膊扭向后,铐上手铐,在我身上乱抓乱摸,抢走了书和经文。当时是上午11点左右,把我铐在老虎凳上,一直到晚上8 点,然后关进禁闭室,迫害了八天八夜。当时气温在零下十几度,我穿着单衣服,戴着脚镣手铐,躺在光板上。

2004年12月份,是女监最黑暗的日子。我所在的四监区黑云压城,令人窒息。监区长叫温雅琴,特别邪恶,仇视大法,看见法轮功学员就咬牙切齿。她和四监区的教导员侯俊红、队长杨小芳、薛蓉把我关进黑屋子,指使犯人马燕、颜风、郭艳百般虐待,逼迫写“三书”。印象最深的是恶警杨小芳、安冬冰,经常用不堪入耳的脏话辱骂大法和师父,侮辱法轮功学员。

上述对我和我家人的迫害已经过去好几年了,但我的心一直在流血,伤口不能愈合。因为这不是我一个人、一家人的苦难,而是整个中华民族的苦难,是我们民族的良知在流血。中共流氓集团毁不掉法轮功学员的崇高信仰,却毁掉了中国人的未来。最终受害最深的是部份中国人,包括我文中提到的那些公检法司人员、党政干部及其他人员,我替他(她)们惋惜,为他(她)们叹息。对他们,我没有恨,只有痛心,因为作恶必遭恶报,这是天理,任何人都逃不了善恶报应的宇宙规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9/5/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9月5日发表)-246194.html

2007-04-14:揭露甘肃女子监狱黑窝内幕 四监区先后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有:张振敏(兰州),陈洁(会宁),周秀英,王玉红(金昌),刘兰英(兰州),何婢英等。2004年7月,张振敏因擦邪恶办的污蔑大法的板报,遭恶警毒打,张振敏惨厉的尖叫声,其它监区的人都能听见。之后把她关起来,带着刑具吊铐在四监区的水房里,迫害长达7、8天。2007年3月,邪恶之徒又用卑鄙的手段,把张振敏的丈夫(大法学员牛万江,在兰州监狱非法关

2007-04-14: 揭露甘肃女子监狱黑窝内幕
四监区先后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有:张振敏(兰州),陈洁(会宁),周秀英,王玉红(金昌),刘兰英(兰州),何婢英等。2004年7月,张振敏因擦邪恶办的污蔑大法的板报,遭恶警毒打,张振敏惨厉的尖叫声,其它监区的人都能听见。之后把她关起来,带着刑具吊铐在四监区的水房里,迫害长达7、8天。2007年3月,邪恶之徒又用卑鄙的手段,把张振敏的丈夫(大法学员牛万江,在兰州监狱非法关押到期,又被送到兰州龚家湾洗脑班迫害)带到女子监狱,以所谓的“帮教”,妄图使大法学员屈服。邪恶干警是温雅琴(监区长),张某(原教导员),侯俊红(教导员),恶警杨小芳,安冬冰,薛某某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4/152758.html

2006-08-15:兰州市女子劳教所 所领导:(0931)8797188、 8797388 管理科:(0931)8797088 甘肃女子监狱:0931-8332399 0931-8333526 兰州市女子监狱 0931-8333515 六监区 杨队长 入监队电话:0931-8334959 驻甘肃女子监狱检察官电话 0931-8333503 8362536 司法庭 书记:0931

2006-08-15:
兰州市女子劳教所
所领导:(0931)8797188、 8797388
管理科:(0931)8797088

甘肃女子监狱:0931-8332399 0931-8333526
兰州市女子监狱 0931-8333515
六监区 杨队长
入监队电话:0931-8334959
驻甘肃女子监狱检察官电话 0931-8333503 8362536

司法庭 书记:0931-8960272
甘肃省监狱管理局:0931-8872119(办公室)郭

2006-03-04:目前在兰州遭受迫害的一些大法弟子的名单 (括号那为原工作单位或原籍,被迫害地点) 牛万江 刘兰英 张振玉敏 张平 何影国 韩冲翠 何文卓 金荆岺 李明娜 (兰飞厂)赵天儿(兰飞厂) 李文明 程荣 李冬梅 邵延波 邓丽华(永靖县,在龚家湾洗脑班)小马(在龚家湾洗脑班) 钱世光 白金玉 李明义 华锦川 安际衡(兰石厂) 苏安州 孔杰(北师大) 小李子 杨洁 王爱玉 张金梅 尹晓兰 李红桂

2006-03-04: 目前在兰州遭受迫害的一些大法弟子的名单
(括号那为原工作单位或原籍,被迫害地点)

牛万江 刘兰英 张振玉敏 张平 何影国 韩冲翠 何文卓 金荆岺 李明娜 (兰飞厂)赵天儿(兰飞厂) 李文明 程荣 李冬梅 邵延波 邓丽华(永靖县,在龚家湾洗脑班)小马(在龚家湾洗脑班) 钱世光 白金玉 李明义 华锦川 安际衡(兰石厂) 苏安州 孔杰(北师大) 小李子 杨洁 王爱玉 张金梅 尹晓兰 李红桂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4/122053.html

2005-11-14:甘肃省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甘肃省女子监狱目前非法关押了几十名被非法判刑的女性法轮功学员。金昌法轮功学员朱兰秀被秘密判刑四年,2005年4月她的亲朋去甘肃省女子监狱探望时发现她的脸都被打变形了,牙齿都贴到嘴唇上。还有学员亲戚去监狱探望,狱警不让看。不法狱警还称:“杀人放火的都可以看,法轮功的不让看。” 甘肃省女子监狱位于兰州九洲开发区,是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全省大部份被非法判刑

2005-11-14: 甘肃省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甘肃省女子监狱目前非法关押了几十名被非法判刑的女性法轮功学员。金昌法轮功学员朱兰秀被秘密判刑四年,2005年4月她的亲朋去甘肃省女子监狱探望时发现她的脸都被打变形了,牙齿都贴到嘴唇上。还有学员亲戚去监狱探望,狱警不让看。不法狱警还称:“杀人放火的都可以看,法轮功的不让看。”

甘肃省女子监狱位于兰州九洲开发区,是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全省大部份被非法判刑的女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关押在这里,其中有王爱兰、张金梅、唐琼、尹小兰、谭慧、刘兰英等等,其中唐琼已被迫害致死。不法人员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進行关禁闭室、关小号,一关就是三个月,家属半年不能与亲人通话、接见。当人被从小号放出来时,人已经被折磨的不象人样,有的拐了,皮包骨头,面色苍白,惨不忍睹。

恶警强迫法轮功学员進行长时间繁重的奴役劳动,而且伙食极差。每天6点起床,晚10点就寝,一天除三顿饭、洗漱(吃饭时间也有规定),其余时间全部用来干活,并且还经常加班加点,有时就加班到晚11点收工,礼拜天也很少有休息的机会,经常被加班占用,每天十几个小时的强制劳动,在繁重的奴役劳动之后,连法轮功学员们喘气的机会都不留,还要写什么所谓的“思想认识”,就是强制洗脑。

甘肃女子监狱恶警对法轮功学员不仅从奴役劳动时间上延长,搞疲劳战,并对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限制购物,不让互相之间说话等等不公正的要求。甚至连法轮功学员的正常接见亲人的权利也被非法剥夺。即使有探视,也不许法轮功学员和探视的家属一起吃饭、打水,谈话只允许按照他们要求的话题内容進行,不得超过半小时,而且电话监听,摄像监视。还规定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不能从外面送生活用品,包括换洗的衣服。家属探视必须全部买监狱小卖部里面的东西,小卖部几乎没什么可买的东西,但价格确比市场正常价则高出2~3倍之多。

甘肃省女子监狱恶警还利用吸毒犯人和各种刑事罪犯,来迫害大法弟子,劳教所以“记功”、减刑,诱惑她们参与迫害。入监队非常邪恶,利用邪悟的人逼迫刚刚被劫持進来的法轮功学员写“四书”。入监队经常播放诋毁法轮大法的东西,强迫看编造的谎言电视和诽谤大法的书。抵制洗脑的大法弟子就被残暴毒打,还不让吃饭、不让睡觉。入监队恶警包括:朱先中(科长)、赖逸丹、孙丽伟(专职强制洗脑)。

庆阳市董志乡法轮功学员王彩琴、曹爱荣于2005年8月10日被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法院分别非法判刑4年和2年,估计已经被劫持在甘肃省女子监狱。由于消息封闭严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详细情况,还需要進一步调查。呼吁有良知的人关注此事,营救狱中的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4/114534.html

2004-01-01:甘肃省兰州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判重刑。刘兰英,女,54岁,蔬菜公司职工,判刑4年,关押在甘肃女子监狱。

2004-01-01: 甘肃省兰州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判重刑。刘兰英,女,54岁,蔬菜公司职工,判刑4年,关押在甘肃女子监狱。

兰州 城关区(大砂坪看守所)联系资料(区号: 931)

2022-07-07: 兰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电话:0931-8718903、0931-8718941
警察:魏至红、李波、康中强、蒋娜、华元吉、刘元华等。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九洲大道,邮编730046
电话:0931-8334400、8434499、4605502
所长李奎13399311430
教导员张彦龙13399318360
副所长郭垳13399312049(警号012435)
张勇13399311379(警号011138)
吴永平13399313261(警号012335)
吴景栋13399313330(警号013001)
十三队队长朱美婷
十三队指导员王燕(警号 011114)
十四队队队长李鹏(警号011062)
十四队指导员杨燕
驻监检察院:魏成、房保国,监督电话0931-4605512
特邀监督员:
刘志文13909495589
马龙戈13893222718
郝一颖13893117888
朱天垣13919153137
翟丽霞15682820888
朱旭东13919158584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030号,邮编730010
电话:0931-8236306
举报中心:0931-8236315
反贪局:0931-8236306
电话:0931-8236257、0931-8236237 8236238
罗涛,男,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三级高级检察官。
李程,男,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桑长河,男,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三级调研员。
王燕昕,女,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陈海洋,男,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刘昕明,男,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政治部
负责人:王燕昕、王观永 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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