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7: 黑龙江富锦市赵庆祥自述遭受的迫害
黑龙江省富锦市法轮功学员赵庆祥,在二零零四年四月份被劫持到佳木斯劳教所,遭关小号等酷刑迫害,多次被非法抄家、绑架,被迫流离失所。以下是他自己的自述......
我叫赵庆祥,今年五十八岁,妻子詹俊香五十七岁,于一九九九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当时我与妻子都是疾病缠身(如我的心脏病、腰肌劳损,妻子的长期医治无效的胃病、脑神经痛、腰腿痛等),通过学大法之后我们就与医药无缘了,修炼真善忍,身体达到了一身轻,做人的思想境界得到了全面的升华。
一、被非法抄家、绑架,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一年七月份,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王世畏伙同二龙山派出所的单凤良和几个警员来我家抢走了两本《转法轮》,还有其他的一些大法书籍和炼功带、法轮章等。
因为在我家的车上发现了真相资料,警察去我家骚扰我,致使我和妻子有家不能归,在外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二零零九年七月,太东林场(我的单位)通知我儿子赵克研:告诉你爸爸让他回家吧,出什么事有单位负责,儿子从外地把我接回家。第二天二龙山派出所所长孙雷与姓方的恶警二人闯进我家,对我说:上边领导回访你炼法轮功的情况,跟我们走一趟。我给他们讲真相,他们不听,把我骗到二龙山派出所,我继续向他们讲真相,还是不听,我用正念闯出后,又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零年一月份孙雷带领了一名二龙山派出所警察闯进我家,我没在家,他们灰溜溜的走了。后来我儿子把家也搬到外地了,家里的房子空了,恶警们又去了几次也不清楚了。
二、被非法劫持到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月十二月份,我去富锦市林业局讲大法真相,被局长杨凤英及党委书记赵云朋骗到党委办,强迫我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我未配合他们,他们上报了富锦市公安局政保科,当时来了两名警察,裴晓东和谢某某,把我强行带到公安局政保科,逼我写保证书。我还没有配合,他们就同时打我嘴巴子,也不知道打了多少下,逼我趴下,我不配合,同时我高喊:法正乾坤,邪恶全灭。声音震慑了整个公安局大楼,公安局副局长姓张的来到政保科,把我叫到领导办公室说,你马上写一个保证书要不然我一个电话就把你从部队辞退。我当时立刻拒绝,并说:随你们的便!我被绑架到看守所前,裴晓东与谢某某强行抢走了我兜里的二百元钱。
在富锦市公安局看守所,我一直不写保证书,他们就在那里迫害了我一百多天,在看守所时正值隆冬季节,看守所却不给被子,不允许家人接见,我只能穿着衣服躺在冰凉的木板上睡觉,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了二十多天。
三、曾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四年二月份,我因去二龙山镇新兴村散发法轮功的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二龙山镇派出所七八个警察由太东林场詹洪福领路砸开我家的铁大门,强行进屋把我按在地上,戴上手铐,二月二十六日晚十一点多钟连夜把我绑架到二龙山派出所,逼迫我写保证书,我不配合,二十七日早上又把我绑架到富锦市公安看守所进行迫害,途中还不给饭吃。
二零零四年三月份,太东林场以我炼法轮功为由,给我停发了九个月的工资。我妻子詹俊香去场办找当时的场长李长坤理论,他们自觉没理,就补发了我的工资,但扣除了百分之十五作为罚款。我从劳教所回来后,要回了我的工资。
在富锦市看守所每天两顿饭,白面与玉米面窝窝头。喝的是带泥土的无油白菜汤,我在富锦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三十八天后因不放弃法轮功的信仰被富锦市公安局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四年四月份,富锦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张万生把我戴上手铐劫持到佳木斯劳教所。
刚到佳木斯劳教所时,他们对我进行暴力转化,因为我不写“五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六大队教导员杨春龙打了我一个耳光,并把我关进阴冷的小号,号里有两张床,一张是我的,另一张是包夹住的,靠墙角有一张桌子,上面放了一台电视机VCD,用来播放诽谤大法的视频。床下面还有一把小凳子,他们把我关进小号,又重新给我戴上手铐。强制我坐在凳子上,每天早五点到晚十一点,两手背铐在床头,凳子上有电机缠线轴,上面是凸凹不平的棱子,只坐几个小时,屁股就全被磨破了。大腿被迫弯到九十度,而包夹就在后面连踢带打。每天磨出的伤疤还没好,新的伤疤又出现了。这样反反复复,非常痛苦,我的两条腿全都肿了,整个人也头晕眼花的。到了每晚十一点之后,他们把我的双手铐在床上,不给我盖被子,我根本都睡不着觉,耳边还一直播放着诽谤大法的高音电视,妄图对我进行精神洗脑。我每天被他们折磨的身心俱疲,整个人被折磨的不成人形。我就这样被铐在小号里整整七天才放我出来。回来后我的双手肿胀的全都发黑了。根本就没有知觉。
二零零五年五月份劳教所以打禽流感育苗为借口,给法轮功学员打了不明药物,我被迫打上针后,就感觉浑身无力,发烧。不几天右大腿肚就肿成一个大包。每天又胀又痛,非常痛苦折磨了我一个月才消。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份,我向其他法轮功学员传递经文,被六大队的副大队长郭刚发现。把我又关进了小号。这一次的经历与上一次无异,还是每天持续不断的高压电视加上身体折磨,同住的包夹看我实在可怜,就在半夜帮我盖上了被子,恰巧被值班的管教发现,他把包夹叫出去教训了一顿,又进来撤下了我的被子。
超强度做奴工,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每天装卸大小豆,选豆,选冰棍杆,糊盆,编坐垫等,每天八小时到九个小时不等。伙食是每天吃黑面馒头,吃烂菜,菜里没有一滴油。
我在佳木斯劳教所被迫害长期戴手铐,两个手脖子长期黑肿丧失劳动能力,右眼肿的睁不开,两耳流黄水,耳聋眼花,强迫我放弃信仰,精神受到了很大伤害,整天打不起精神。
四、家人在经济上、精神上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份,富锦市林业局派出所指导员周清林等警察,由太东林场詹洪福带路,把詹俊香骗到富锦市公安局,逼着他写保证书。
二零零九年三月份,我姑爷青大彬开我家车去三江农垦局拉客出租,被三江交警安检后发现车里有真相资料,把我姑爷绑架到二龙山派出所,给我姑爷戴上了手铐并施加压力恐吓,说出法轮功真相资料的来源,把车扣在二龙山派出所十五天,在这十五天内,他们拿我家的车象派出所的车一样,天天往返二龙山到富锦市之间。后来,二龙山派出所孙雷向我儿子赵克研勒索了六千元钱,才把我家的车还回来。
几年来的迫害致使我和妻子有家难归,流离失所,家人精神上也受到莫大的伤害,儿子女儿精神压力很大,每天以泪洗面,天天担心父母的安危,姑爷被绑架到派出所迫害了一宿,儿子被勒索六千元钱,出租车被扣押十五天,出租车每天平均收入最少二百元钱,十五天的扣留累计经济损失也高达三千多元,这对我家当时的经济来说又是一次严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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