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3: 四川广汉市多位法轮功学员遭610迫害
三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广汉市“六一零”操控广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南兴镇派出所,在南兴镇上场农业银行旁边的茶馆,绑架多位法轮功学员。事后,恶警又到所有被绑架的学员家非法抄家,当被质疑时,恶警说:你要去哪告都随便你。
据民众反映,事发前几日,有手持微型摄影设备的便衣在茶馆非法摄录法轮功学员。
广汉市“六一零”(是中共前头目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号成立的、凌驾于公、检、法、司之上的非法组织),由广汉市“六一零”副主任毛莉指挥,大约四十名左右警察(其中南兴派出所全部出动,有部份广汉市的警察)三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将南兴镇上场农业银行旁边的茶馆(在一条有四米宽的小巷子内,巷内是一排百货摊点)警察部份穿警服,部份穿便衣,他们把人分为两部份,把小巷两头堵住,然后抓人。
他们抓南兴镇的杨锐时(大约三十多岁);杨锐不配合他们并高喊:警察绑架人了!他们就七、八个人一起对付他,把杨锐往南兴镇派出所拉,杨锐不走,他们就拖着他走,还有警察用脚踢。他们抓广兴镇法轮功学员罗世召,罗世召说抓我做啥,他们不回答,还是把她拖着走。赶集的老百姓见警察如此行凶,就说:你们喊他们走就行了。警察说:你再说连你一起抓进去。
当时一共绑架十一人,他们分别是:彭州市蒙阳镇的李大爷(李登坤)、张木匠、唐大爷、毛婆婆(大约八十岁);广汉市南兴镇的刘栋梁(八十多岁是当天岁数最大的)、黄善珍、杨锐(大约三十多岁);广汉市广兴镇的罗世召、还有一个四十多岁的女的;广汉市北外乡:陈建华;还有一个简阳的妇女,大约六十多岁,来走亲戚赶场的,也被抓进去了(不是法轮功学员)。
在抓人时他们带了很多照相人员照相。在派出所所有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搜身。将搜出的真相币和大法的物品都非法没收。并强迫每个法轮功学员照相。晚上六至七点除陈建华、杨锐,其余的法轮功学员都回去了。他们强迫回去的法轮功学员在他们非法审讯的所谓口供上签字(听说除刘栋梁外都签了字)。
所有被绑架的同修都被非法抄家。把抄出的有关大法的物品非法带走,在非法扣押物品清单上承办人不敢签名,签了的根本无辨认(后附《扣押物品清单》照片)。在搜查陈建华家时,陈的家人要求恶警出示警察证件或警号,并正告恶人他们的行为违法,会就他们的违法行为起诉他们。恶警说:你要去哪告都随便你。然后继续行凶。
陈建华家属收到的《拘留通知书》属执法犯法情形:罪名来自刑法三百条,但刑法三百条只字未提法轮功,不敢留办案人签名,没有年月日时(后附《拘留通知书》照片)。
在恶警的行凶过程中,先后违反《人民警察法》第二条、第四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五款,七款、第二十三条多个条款。其违法性质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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