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福 |
2012-03-01:矿山企业高管李维福被绑架勒索、非法判刑
(明慧网通讯员河北省报道)河北省承德市某矿山企业高管李维福二零一一年七月五日遭绑架,在他被非法关押的三个多月里,中共邪党共敲诈勒索了十多万元,最后对李维福非法判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由于邪党的巨额敲诈勒索和恐吓,其家人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仅仅几个月的时间,李维福的母亲由于操心过度,现在双眼几乎看不清东西。
李维福,男,现年三十岁,甘肃会宁县人,任职于河北省承德市某矿山企业高管。自李维福二零零四年修炼法轮大法后,严格要求自己按“真、善、忍”的心性标准做个好人,纯朴、憨厚,待人真诚、和善,工作认真,受到周围人的一致好评。
二零一一年七月五日,在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舒民(又叫王树民、王书民,已上“恶人榜”)的指使下,七、八个恶警非法闯入矿厂区,将李维福绑架,随后在其卧室里抢走个人现金一万三千多元,笔记本电脑两台,摄像机一部,移动硬盘一个,MP5一个,《转法轮》一本,“新经文”两本。连公司办公用的台式电脑、打印机全都抢走。恶警来势凶猛,公司的工人都说:“这和黑社会里的打砸抢有什么区别,把人家值钱的东西全都抢光了。”参加这次绑架抢劫的恶警还有隆化县国保大队的贺国春(四十多岁,已上“恶人榜”),严冰(三十多岁)等。
随后,李维福被非法关押在隆化县看守所三个多月,负责非法提审李维福的是县国保大队严冰,恶警宣称:“如果你肯出三十万元,这件事咱们可以私下解决,不向上面汇报,保你出去,还有如果你再能提供其他法轮功学员的线索,我们也可以保你出去。”由于李维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配合恶警的非法提审,曾多次威胁,逼供,还打了李维福的耳光。
在看守所里面,很多犯人都说:“你看这个法轮功(学员),文质彬彬的,要学业有学业,要事业有事业,很有气质,根本不象共产党以前在电视上所宣传的那样,把人家关押到这里面,真是冤枉很好人,天下世道何在?”就连绑架李维福的恶警、看守所里的管教人员、检察院的人都说:“在法轮功(学员)里面,人才辈出,都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抓捕你们,我们只是执行公务,不得已,我们得向上面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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