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1: 黑龙江绥化市政法委指使公检法践踏法律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星期四,绥化市政法委书记杜济国(新上任)在全市范围内召开了政法系统会议,要求各市县书记、市(县)长及市区各单位一把手参加,让各单位管好本单位的人,说从市区到津河乡沿途满街挂的都是法轮功各种条幅及不干胶,这还得了,叫嚣有多少人在册等。
在三月份,绥化市政法委配合黑龙江省政法委、610在绥化北林区中直西大街龙古大厦成立了洗脑班,对外叫法制教育基地,不敢挂牌,由省610王海田直接督办。绥化市政法委、610冯克军、王英进、王风才、为主要成员,还有雇来的社会闲散人员十人左右,充当强制洗脑的打手,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真善忍修炼。
现在已有几名绥化市下辖市、县、区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在洗脑班里受迫害。仅在绥化北林区,几个月内就绑架、冤判多名法轮功学员。三月七日,北林区法院法官张锐秘密开庭,冤判法轮功学员刘玉华二年、姚振华四年;三月二十九日,被北林区法院法官崔洪源冤判的六十四岁法轮功学员周桂兰,在绥化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四月十九日,崔洪源秘密开庭,又给法轮功学员刘福财判刑四年;柳盛莲被非法定一年半劳教。四月二十八日,赵雅娟被连岗乡派出所警察绑架。
绥化市政法委还阻止律师无罪辩护,并且扬言要抓律师。且不说以权力限制律师如何辩护本身就是对法律的亵渎,如果辩护律师一旦屈服默认当事人有罪,就会更加迷惑世人,误以为中共在某种程度有法可循。所以为了欺骗世人和维持迫害,当局不让律师做无罪辩护也就成了一块遮羞布。
法轮功学员对“真、善、忍”的信仰不但没有违背任何法律,还以他们高尚的道德操守净化了社会风气,法轮功洪传世界的事实就足以证明,而且信仰自由是天赋的权利,也是被世界文明国家公认的权利。全世界也仅有中共,不可理喻地诋毁真、善、忍普适价值,并丧心病狂地加以迫害。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21/黑龙江绥化市政法委指使公检法践踏法律-257850.html
2011-12-13: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五日晚八点,黑龙江省绥化市津河镇前孔村法轮功学员去兴福镇发真相资料,当时只留司机(未修炼法轮功)一人在车上。兴福乡派出所巡逻车发现真相资料,告密给绥化北林区六一零,六一零恶警拦截、盘问司机,随后把司机及车(车上有真相资料)一起强行带走,非法关押在绥化拘留所,后恶警勒索司机家人三千元,将车还回。恶警又向司机家人敲诈五千元,说释放司机却没放,司机还被关押在绥化拘留所。
十二月六日中午,绥化市北林区“六一零”邪恶人员及津河派出所恶警闯到法轮功学员柳盛莲、姚振华、刘玉华家中翻了一遍,在没有找到任何所谓的证据后,指使常人找到柳盛莲、姚振华、刘玉华,把她们绑架到绥化看守所進行迫害。
恶警还到处找法轮功学员高袁壮,亲属去六一零要人,恶警诱骗说找到高袁壮就放他妻子,不然网上通缉。高袁壮现被迫流离出走。
十二月八日,恶警又到腰焦家村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阴谋未得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13/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50480.html
2011-12-12: 黑龙江省绥化市高元壮、柳胜莲、刘玉华、姚振华四人被绑架
十二月五日中午,黑龙江省绥化市津河镇靠河大队十四(七组)大法弟子高元壮、柳胜莲、刘玉华、姚振华四人被绑架,参与绑架的是北林派出所警察。据说四号晚上同修花钱雇司机讲真相,司机被发现,被恐吓收买,说出了同修,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12/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50468.html#111211232352-1
2011-12-08: 黑龙江省绥化市津河的柳盛莲、姚振华、刘玉华被绑架
2011年12月5日晚黑龙江省绥化有法轮功学员在晚上八点左右打车去兴福镇发真相資料,只有司机(未修炼法轮功)一人在车上,被兴福派出所警察拦截、盘问,随后把司机及车(车上有真相资料)一起强行带走。现被扣押在绥化北林区公安分局。
第二天,也就是6日中午,绥化市北林区“610”邪恶人员及津河派出所恶警闯到法轮功学员柳盛莲、姚振华、刘玉华家中翻了一遍,在没有找到任何所谓的证据后,把她们绑架到绥化看守所进行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8/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502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