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 信阳 潢川县 >> 樊天华(凡天华)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河南省潢川县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1-11-21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毒打/体罚  抄家/非法搜查/入室抢劫  被造谣污蔑/构陷/编假材料关押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1-11-19: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余景春、樊天华被恶警绑架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下午,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余景春、樊天华在向群众讲清法轮功受迫害真相时,被坏人举报,潢川县610和国保大队将她们绑架到潢川县拘留所,第二天上午由国保大队长陈琳率胡晓斌、王远风等六名警察对二位法轮功学员的住宅进行抄家。 法轮功学员依据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向民众揭露共产党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事实,劝说民众认清共产党的

2011-11-19: 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余景春、樊天华被恶警绑架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下午,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余景春、樊天华在向群众讲清法轮功受迫害真相时,被坏人举报,潢川县610和国保大队将她们绑架到潢川县拘留所,第二天上午由国保大队长陈琳率胡晓斌、王远风等六名警察对二位法轮功学员的住宅进行抄家。

法轮功学员依据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向民众揭露共产党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事实,劝说民众认清共产党的邪恶本质,退出邪党,上合天意下合民心,是大善行为,既不违法,更谈不上犯罪。在此奉劝潢川县610和国保大队的相关人员停止做恶,给自己和家人留一条后路,也呼吁海外仁义之士,帮助我们共同制止共产党的暴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19/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49582.html

信阳 潢川县联系资料(区号: 397)

2026-06-18: 潢川县检察院公诉人:吴微晨 13839799819
公诉人助理:黄真安 17739572077 办公室电话:0376-3116165

潢川县法院审判长:张军军 13526060979

潢川县检察院
值班电话:0376-3116700 传真:0376-3116050、0376-3192000

一审潢川县检察院
检察长 曾春丽 0376-3116001 13837632768
副检察长(立案科主管)0376-3116002
值班电话:0376-3116700 传真:0376-3116050、0376-3192000
副检察长 项钰 13183378199
潢川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微晨 13839799819
潢川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尹思泉
潢川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熊永才
潢川县检察院检察领导 李海洋

一审潢川县法院
院长 李柏定 13939769606 0376-6362601
潢川县法院副院长 仇登涛 13703769869 0376-6362616
潢川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马亚东 13703764896 0376-6362628
潢川县法院副院长 刘国斌 13783761778
潢川县法院 程有林 13703769705
潢川县法院副院长 李刚 13903978075 0376-6362602
潢川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李 忠 0376-6362609 13839792160
潢川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魏明星 0376-6362613 13783976661
潢川县法院政治部主任 谷慧 13523765195
潢川县审判庭庭长 董飞 0376—6362632 13783976216
法官:张军军 13526060979

刑事审判庭
程有林 庭长 0376—6362630
肖艳茹 副庭长 0376—6362788 13939719139
方大春 0376—6362687 13839727995
... 更多


相关案例 恶人榜 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