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 信阳 潢川县 >> 樊天华(凡天华)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河南省潢川县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1-11-21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毒打/体罚  抄家/非法搜查  被举报/造谣污蔑/构陷/编假材料关押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1-11-19: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余景春、樊天华被恶警绑架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下午,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余景春、樊天华在向群众讲清法轮功受迫害真相时,被坏人举报,潢川县610和国保大队将她们绑架到潢川县拘留所,第二天上午由国保大队长陈琳率胡晓斌、王远风等六名警察对二位法轮功学员的住宅进行抄家。 法轮功学员依据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向民众揭露共产党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事实,劝说民众认清共产党的

2011-11-19: 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余景春、樊天华被恶警绑架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下午,河南省潢川县法轮功学员余景春、樊天华在向群众讲清法轮功受迫害真相时,被坏人举报,潢川县610和国保大队将她们绑架到潢川县拘留所,第二天上午由国保大队长陈琳率胡晓斌、王远风等六名警察对二位法轮功学员的住宅进行抄家。

法轮功学员依据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向民众揭露共产党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事实,劝说民众认清共产党的邪恶本质,退出邪党,上合天意下合民心,是大善行为,既不违法,更谈不上犯罪。在此奉劝潢川县610和国保大队的相关人员停止做恶,给自己和家人留一条后路,也呼吁海外仁义之士,帮助我们共同制止共产党的暴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19/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49582.html

信阳 潢川县联系资料(区号: 397)

2023-10-22:
河南省信阳市信阳市中级法院和潢川县检察院及潢川县法院的相关信息
河南省信阳市参与法轮功案件的信阳市中级法院和潢川县检察院及潢川县法院的相关信息如下:

信阳市中级法院:
刘万喜 院长 0376-6670999
何 啸 副院长 13837695069
王明强 副院长 13513769269
尹伟 执行局局长 13903761303
王大志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13598566988
郭长林 分管刑事庭副院长 13903761989
夏凤强 驻纪检组组长
马萍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13937677666
蔡红莉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13837671596
李辉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王玉明 常务副院长 13700765881
徐鸿 副院长

潢川县检察院检察长 曾春丽 0376-3116001 13837632768
副检察长(立案科主管) 李廷辉 0376-3116002
值班电话:0376-3116700 传真:0376-3116050、0376-3192000
检察委员会委员 肖景炎0376-3905959(宅 电) 13346753560
副检察长 周正晓 13703764118
副检察长 项钰 13183378199
吴微晨 13839799819
黄真安 17739572077 办公室电话:0376-3116165 检察员:徐士坤
潢川县法院院长 李柏定 13939769606 0376-6362601
潢川县法院副院长 仇登涛 13703769869 0376-6362616
潢川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马亚东 13703764896 0376-6362628
潢川县法院副院长 刘国斌 13783761778
潢川县法院 程有林 13703769705
潢川县法院副院长 李刚 13903978075 0376-6362602
潢川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李 忠 0376-6362609 1383979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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