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 烟台 招远市 >> 吴金莲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山东招远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11-10-24
案例分类: 奴工  非法拘留/绑架  毒打/体罚  家人/朋友被迫害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1-10-20:山东招远法轮功学员吴金莲自述遭迫害经历 我是山东招远的一名法轮功学员,在九九年六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七月,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打压就开始了。法轮功学员有的被抓、被打,有的被劳教判刑、被送进精神病院折磨迫害,有的甚至被迫害的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只要是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以下是我多次被迫害的事实经过,写出来曝光邪恶,让人们认清中共的残暴本质,从而远离邪党的束缚,选择“三退”

2011-10-20: 山东招远法轮功学员吴金莲自述遭迫害经历

我是山东招远的一名法轮功学员,在九九年六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七月,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打压就开始了。法轮功学员有的被抓、被打,有的被劳教判刑、被送进精神病院折磨迫害,有的甚至被迫害的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只要是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以下是我多次被迫害的事实经过,写出来曝光邪恶,让人们认清中共的残暴本质,从而远离邪党的束缚,选择“三退”保平安。

二零零零年我抱着对政府的信任,到了北京信访办,想向国家领导人反映我修炼大法后的身心受益的真实情况,希望停止这场莫名的镇压。但刚到天津就被天津的边防派出所抓到,把我劫持回本地的金岭派出所。当天我就被关进了笼子里,失去了人身自由。次日,所长贾赢彬派手下徐秉、宋爱吉、王树奎等四、五个恶警对我进行非法审讯。宋爱吉命令我蹲下,我说我没犯法,也不是犯人,凭什么蹲着?他们见我不蹲就开始轮番的打我,有的用拳打,有的用脚踢。还不解恨,所长亲自上阵,抓起一把杠杆拼命的朝我小腿打下去,最后杠杆被打断了,我一双新皮鞋也被打破了。之后,就把我送往招远罗峰派出所、梦芝办事处进行迫害。最后把我送进招远市看守所关押了一个月。

我刚脱狼窝又入虎口。招远看守所对我的迫害更加肆无忌惮。在看守所我遭到了人身侮辱,他们把我的外衣扒掉,并用剪刀剪破,还把我的头绳、腰带解下来扔进垃圾桶,让我披头散发,并强迫我干超负荷的劳役,不干就不给饭吃,当然更不许我学法、炼功。一次我炼功被发现了,他们就把我的双手铐起来,不准动。我手腕被铐进了肉里,手被铐出了血,骨头差点铐断了,疼得我浑身直打哆嗦。

更加可恶的是,他们无视法律和良知,剥夺家人的探视权。一次母亲与丈夫来看守所给我送吃的、用的和换洗的衣服。他们不但拒绝,还把送来的衣服剪破,把食品扣押,还恐吓家人说要把我劳教。吓得母亲哭着哀求他们让她见我一面。被恶警拒绝。可怜我那未出过远门的母亲徒步奔波来到看守所竟然未能见到我。丈夫怕我遭受更大的迫害,只好拉关系,托人把我保出来。

再一次,我和妹妹一起只是在家中炼功,就被抓进了金岭派出所。所长让我写下不炼功的所谓“保证”,我不写,也拒绝签字,所长上来就啪啪的给我几个耳光,接着又抓起我的头发拼命的向墙上撞。撞的我眼前直冒金光,鼻血也差点流下来。他还觉得不解气,又指使恶警曹某对我拳打脚踢。我被他们折磨的都站不起来了可他们仍不死心,又把我送进招远治安拘留所迫害。

治安拘留所强迫我们每天给犯人洗衣服,打扫厕所,在这里我们受到了非人的待遇。每天吃的是生了虫子的玉米窝头,咸菜是发了青的萝卜、喝的是洗衣用的自来水,连狗都不如。半个月来未见一丝油腥。害得我大便时都带血丝,就这样,到期时他们还向我丈夫索要200元钱的伙食费。

没过几天,招远市政保指使玲珑镇派出所以“谈心”的名义把我骗到罗峰派出所再一次遭受迫害。我刚进派出所就被铐上手铐,吊在高高的墙上,只能脚尖着地。他们不但不给吃、不给喝、不准上厕所,就连来例假都不给方便,还把我兜里仅带的30多元钱抢走占为己有。

我开始绝食反迫害,七天七夜没吃没喝,困了也就是站着打个盹。他们怕出事承担责任,只好通知我丈夫来接我。走时,并逼我家人违心的签了所谓“不炼了”的保证。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无孔不入,家人也被株连:丈夫因我不放弃修炼被单位逼迫下岗;儿子也因此被剥夺了当兵的权利;父亲因我多次被迫害,精神几度受到惊吓,使他旧病复发,最后含冤离世。

零七年,我儿子因工作需要,到原户口所在地(招远开发区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派出所人员进行百般刁难,逼迫我们把户口迁走。没办法丈夫只好把户口迁回了老家。可村里邪党书记孙红军因我修炼法轮功不肯收留。为此事公婆无奈,背着我向书记做了“不炼了”了的保证才落上户口。在此我声明:家人替我所做的一切所谓“保证”全部作废。

十多年来,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罄竹难书,我所遭到的迫害只是区区的冰山一角,在此呼吁世上所有的正义之士都来制止这场反天理、反人性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0/20/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10月20日发表)-248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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