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 酒泉市 酒泉监狱 >> 郝俊(郝军)

郝俊(郝军)
甘肃省金昌市大法弟子郝俊被非法判刑4年半
男, 48
个人情况: 金昌市地税局副局长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甘肃省古浪县
迫害情况: 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3-12-26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1-01-31:甘肃省酒泉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暴行(图) (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甘肃省酒泉监狱恶警凶残的迫害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这个监狱有一个折磨人的狠毒手段――绷,令受害者痛不欲生。监狱恶警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即所谓的“转化”),对他们进行野蛮的迫害。 甘肃省酒泉市曾发生一次举世震惊的惨案,酒泉夹边沟劳改农场在一九六零年至一九六三年三千多人只有一百多人活了下来,这些人都是被饿死斗死折磨死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06-11-12:甘肃省酒泉监狱恶行曝光 通过知情人初步调查了解,酒泉监狱先后非法关押三十五名法轮功学员,除十人已走出这个邪恶的魔窟外,目前尚有二十五名法轮功学员继续遭受迫害。 酒泉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手段是: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五书”,放弃真善忍信仰,强迫写思想汇报,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材料,不准法轮功学员之间互相说话和互相来往,每个法轮功学员有三个以上犯人实行包夹,对法轮功学员二十四小时活动情况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06-02-21:甘肃金昌大法弟子郝俊被迫害的情况 甘肃省古浪县的大法弟子郝俊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于2003年秋被金川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半,非法关押在兰州监狱遭受迫害。 48岁的郝俊,大学文化,金昌市地税局职工,曾任市地税局分局副局长。郝俊于1998年喜得大法,得法后,困扰他多年的病痛消失了,身心受益。 2000年8月24日郝俊因讲真相被抓,11月23日被金昌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05-10-01:甘肃金昌地区恶警迫害大法弟子 邪恶之徒迫害大法学员六年来,已知金昌地区有近百名大法弟子被绑架,非法判刑、劳教。 2002年以来部份被判刑的大法弟子名单: 李桂英(13年)、付桂琴(5年)、马志刚(12年)、单思源(13年)、丛金霞(11年),范玉成(12年)、朱兰秀(4年)、李德香(5年)、赵凤莲(不详)、安占峰(10年)、郝俊(7年)、龚月华(2年)、王爱玲(7年半)、何冰英(3年)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04-05-04:金川区公安分局下属各派出所由于为完成所谓的“考核指标,季度年度奖金”,参与了对大法弟子的抓捕、监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动。甘肃金昌大法弟子郝俊(迫害事实明慧已有报导)是金昌市国家税务局干部,现被非法关押于甘肃省监狱。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03-12-26:郝俊、男、46岁,金昌市地税局副局长。2001年1月被送往甘肃省平安台劳教所劳教至2002年3月,2003年5月30日又被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抄家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于12月3日被送往甘肃大沙平劳改队。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01-03-02:甘肃省某地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纪实 郝军曾一度顾虑重重,前瞻后顾而不能走出来,后来在一次大法弟子组织的法会上,通过和老弟子们交流,终于认识到自己应当摒弃不应有的执着,投入神圣的正法洪流。因单位上网条件比较便利,他印制了许多弘法的资料,挨家挨户地投递,甚至于附近县、村,一些边边角角的村落。并向各地分发上访信件…他自己说:"我原来有许多怕心、名利心等等,现在我才走出来,为弘法做了一点工作,我感觉忽然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01-02-27:甘肃省金昌市被劳教弟子名单(部份) 李桂英,女,58岁。因上京护法、做大法工作,被非法关押二个多月,3月26日被判劳教2年。后被迫交了几千元钱保外就医。2001年1月2日又被送去劳教所。 路凤兰,女,49岁。原辅导站负责人。因上京护法、做大法工作,被多次非法关押和勒索钱财。劳教一年六个月。其丈夫马跃峰因上访被多次关押,现已开除厂籍,留厂查看,停发工资。 李得香,女,37岁。于2000年3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01-02-05:金昌市大法弟子郝军,原任金昌市地税局副局长,因坚持修炼,被解除了职务。2000年5月,金昌市公安局要送其去劳教,因其身体状况,当地的两个劳教所都不收,只好放了他。之后又让他交罚款,在2000年12月又把他抓去判两年劳教,于年前将他送往兰州1号劳教所劳动。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酒泉市 酒泉监狱联系资料(区号: )

2013-09-29: 甘肃省酒泉监狱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反x科科长 王永军0937-2659854办公室0937-2659924
狱政科科长 陈升开0937-2614847办公室0937-2660714 0937-2657371接见室0935-2655254
四监区 队长:朱发宏0935-2610175指导员:蒲永斌0935-2652627

甘肃省酒泉监狱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邮编735000)甘肃省酒泉市祁连路16号 (后可加科室名,例:甘肃省酒泉市祁连路16号卫生科)
注:甘肃省酒泉电机厂(以下通信地址主要是针对狱内服刑人员)
一监区:酒泉市01信箱1分箱
二监区:酒泉市01信箱2分箱
三监区:酒泉市01信箱3分箱
四监区:酒泉市01信箱4分箱
五监区:酒泉市01信箱5分箱
六监区:酒泉市01信箱6分箱
七监区:酒泉市01信箱7分箱
八监区:酒泉市01信箱8分箱
通讯录(区号0937)
领导:
姬培荣0937—2613581
马占明0937—2618466
丁为民0937—2614995
侯卫平0937—2611246
王多强0937—2614398
吴怀军0937—2614844
杜小红0937—2613952
戚玉泉0937—2661657
领导办公室
王伟0937—2611883
办公室0937—2612349
主席:
刘建国0937—2655190
调研员:
张新民0937—2617883
曹炜0937—2655537 0937—2611234
办公室:
郭沫清0937—2613572
马文相0937—2660919
办公室0937—2619349
文印室0937—2651574
总务室0937—2651634
档案室0937—2660740
传真室0937—2614826
政治处
周文华0937—2654457
0937—2660734
反邪科
王永军0937—2659854
办公室0937—2659924
卫生科
赵戈壁0937—2614985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

迫害责任单位和参与人员:
兰州监狱、武威监狱(甘肃省第三监狱)、酒泉监狱、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金川区检察院、金川区法院、金昌市中级法院。
武威监狱五大队二中队指导员:卢瑞山
金川公安分局:孟家贤、李新华、刘成业
金川区法院:审判长:魏崇文 审判员:杨立强、张慧凝 书记员:董开荣
金昌市中级法院:审判长:樊新平 审判员:史莉 代理审判员:张泽勇 书记员:刘维亮


相关案例 恶人榜 主页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