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1: 天津王金发被中共非法抄家
王金发是一名法轮功学员。修炼前患有心脏病和抑郁症,在修炼后均得到了改善。通过学法修心,脾气也变好了,知道了与人为善。1999年7月20日,中共对法轮功开始全面镇压之际,王金发受到了中共的骚扰。一天深夜,厂长杜仕军带一警察闯入王金发家中,抄走法轮大法书籍和大法师父法像,并逼迫王金发在写有不修炼的纸上签字。几天后,警察又到单位進行骚扰,让王金发写决裂书,遭到王金发拒绝后,厂书记让人代写。由于中共的恐吓,王金发非常害怕,精神非常痛苦,身体又回到了原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所以在我国修炼法轮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相关部门违反法律的规定,侵犯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无论时日长短,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善良的人们能伸出援手维护善良,制止犯罪。希望相关部门人员能认清善恶,遵循法律,为自己及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9/21/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470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