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5: 山东招远市金岭镇刘翠云曝光恶人的迫害
我叫刘翠云,女,五十六岁,是招远市金岭镇北冯家村人。
从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集团发动对法轮功的打压迫害以来,十二年的时间里,我的家庭同全国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庭一样,遭受了地方政府、六一零、派出所等一些部门恶人的残酷迫害,下面揭露的一些真实实例,只是我家这几年受迫害的其中一部份。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全国各地的电视台、报纸等所有的媒体铺天盖地的造谣污蔑大法。在七月二十三日的晚上,我乡镇(当时是大户乡镇)政府和派出所约二、三十个人,其中有叫:康英春、王书江、薛洪尧、陈锋等政府干部,他们一行人闯入我家,逼迫我把大法书全部上交。因为“七二零”以前,我家是个炼功点,他们把我当成了所谓的重点人物,我不为他们邪恶的气势所动,我修大法没有错,大法书是我的命根子,我拒绝交书。他们恼羞成怒,几人一齐朝我丈夫拳打脚踢,(我丈夫也学大法)打够了,这些恶人们就动手把我家墙上挂的师父法像、桌子上的大法书、同修们在我家炼功坐的垫子都抢走了,然后拿到我村的村南头都烧毁了。
七月二十五日中午,以王书江、王学朋、薛洪尧、康英春、藏凤友等乡政府干部,把大户乡的所有炼法轮功的学员全部都叫去乡派出所的大院内,让我们站在太阳下曝晒,那天天特别的热,有三十六、七度,有一个叫杨菊花的七十多岁的老太太,被晒的昏过去了,送去医院抢救。一直晒到太阳偏西了才叫我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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