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6: 湖北宜昌市出入境人员为何不给雷女士办理护照?
二零一三年二月,湖北宜昌市西陵区的雷怡女士去宜昌市出入境办理赴美护照,结果被告知,因为“特殊原因”不予办理,并让雷女士去平湖国保大队开证明办理。
雷女士来到平湖国保大队出入境办公室,一个自称叫徐娇的女警察对雷女士说,就是因为修炼法轮大法,所以不给雷怡女士办理,如果给宜昌市“六一零”写“悔过书”可以考虑给办理赴美护照。在遭到雷女士的拒绝后,徐娇用言语侮辱大法,并称雷女士没有可能获得赴美护照。
依照宪法,公民有信仰自由,修炼法轮功合法;对法轮功惩治违反了“思想(信仰)不构成犯罪,刑法只惩罚行为”的普世原则。
从雷怡女士被拒绝办赴美护照看,中共宜昌市“六一零”邪党无视国家法律以权代法,执法犯法。中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有言论自由;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9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刑法只惩罚行为,思想(信仰)本身不构成犯罪,这是刑事司法的铁律。
中共吹嘘“依法治国”,可是对待法轮功问题从未讲过法律。法官不是依法判案,而是听“上头”的指令,法官成傀儡被架空,法律成为一纸空文,开庭只不过是掩人耳目,走走形式而已。其实所有的执法者都清楚这一事实:法轮功修炼者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从没触犯过任何法律,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16/湖北宜昌市出入境人员为何不给雷女士办理护照--271008.html
2011-08-20: 湖北宜昌葛洲坝法轮功学员范昌华和宜昌雷怡被非法绑架
湖北宜昌葛洲坝法轮功学员范昌华和宜昌雷怡前几天,在宜昌市夷陵区黄花乡军田坝村讲真相被恶人构陷,二人被黄花派出所非法绑架,现被非法关押于夷陵区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19/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45573.html
2011-08-18: 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雷怡、范昌华被非法关押到夷陵区看守所
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法轮功学员雷怡、范昌华在宜昌市小溪塔发真相资料时,被邪恶钻空子。现被夷陵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何勇送往夷陵区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18/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45544.html
2011-08-15: 宜昌市葛洲坝法轮功学员樊昌华遭非法劫持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日下午,宜昌市葛洲坝法轮功学员樊昌华、雷怡、郑婆婆三人在宜昌市夷陵区黄花乡向世人讲真相时被恶人打黑报告,遭黄花乡派出所恶人及夷陵区国保大队恶人陈国华一伙非法劫持。
晚上,法轮功学员樊昌华、雷怡被夷陵区610胡青华、国保大队恶人陈国华送往拘留所。
据悉,陈国华等人在劫持樊昌华、雷怡后,态度十分恶劣,并动手打了向其讲真相的樊昌华一耳光,并叫嚣“不怕遭恶报”。两人当时均被铐着手铐。在此过程中,陈国华一再辱骂两人,并辱骂法轮大法创始人。后来,樊昌华、雷怡两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陈国华简历:男,近40岁左右,2010年,从小溪塔派出所调国保大队任队长。此人上任后,多次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2010年,小溪塔法轮功学员王成、祖秀珍等人,就是被此人所抓。
张华:男,四十多岁,夷陵区610主人,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冯一线:四十多岁,夷陵区国保大队副队长,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15/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45376.html#11815024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