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8: 河北省石家庄辛集市警察骚扰法轮功学员
8月份,育红街派出所、商业城派出所、站前派出所,据说是按照99年7.20迫害时的名单进行大面积骚扰,有些早就不修炼的人员也被骚扰。
育红街派出所到陈马庄村骚扰法轮功学员:支欣、马肖、湘田、春英、淑芬、丛带、大芬、玉雪、袁会敏。
商业城派出所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问还炼不炼,索要骗取手机号码,强行照相。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梁淑雪、高坚(夫妻),裴双珍、陈苏(母女),冯文礼(夫妻),赵志芳、刘树然还有很多不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
站前派出所骚扰法轮功学员:琴琴、方志华、勉、玉果、宋同芬、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8/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53488.html
2009-08-31: 方志华在河北女子劳教所遭非人折磨
“打--!”在河北女子劳教所四大队长赵媛的命令下,小队长武艳玲、劳教人员岳魁玲等几个人蜂拥而上,围住方志华、杨丽云等几个法轮功学员一阵毒打。然后,又强行按住方志华和杨丽云,用黑笔在她们的脸上写满“劳教人员”等侮辱性词语,又用剪刀把她们的头发剪的像狗啃似的,并强迫她们罚站……。
方志华,河北省辛集市十街一个普通家庭妇女,患有先天性小儿麻痹症,一条腿粗,一条腿细,是残疾人。关爱、照顾残疾人,是整个世界所崇尚的美德;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是国家和社会的职责。可是,在中共统治下,方志华却遭受着中共暴政的残酷迫害。
一、现在先拿她们练练……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因为抵制做穿筷子等这些强迫性奴工,方志华等人被罚站一天一夜。第二天有更多人不去做奴工,劳教所就调动了全所的男警察,手持电棍威逼人们干活。方志华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杨丽云在大厅被连续罚站三天三夜,不让睡觉。期间方志华因体力不支晕倒,后送回监室,醒来后继续在大厅罚站。吃饭时劳教所只给她们一个馒头,不给菜不给粥。
后来又有习永红、王秀梅、王红梅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表示抗议。大队长赵媛、副大队长刘亚敏把王秀梅、王红梅、李亿芬三人弄到楼道东头的一个房间内,远离其他人,别人既听不到也看不到,逼迫她们三人作“喷气式飞机”的动作,上身和头向下低,两臂则向后向上举,腰弯着不许动,并派帮凶李华看着。赵媛、刘亚敏二人还教唆李华行恶,说什么:“你将来要在社会上混,现在先拿她们练练……”
李华随后就用厕所装垃圾的塑料桶装满凉水从她们的头部向下洒满全身,她们三人的衣裤全部湿透(当时已是冬天),中午吃饭时,因裤子湿透了她们三人走路都迈不开步。
二、把她们活埋了算了……
方志华、杨丽云、王秀梅、习永红、王红梅等人被在院里罚站、挨冻。陆续又有三十多个法轮功学员表示抗议,不去做奴工,她们上午在楼道外面被罚站,站“军姿”,稍有闪失即被骂被踢。魏慧娟、王坤英、王同仁、王霞、彭改娣、耿丽娟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大队长赵媛、刘亚敏拳打脚踢、搧耳光。
下午这些法轮功学员又被强迫到地里,拿着铁锹干挖菜窖、填土坑等重体力活,连着好几天到食堂吃饭时,只给她们吃馒头,不给菜也不给粥,只让吃干粮。很多人大便解不下来,习永红多次解大便时流血。这些法轮功学员后来又在院子里被冻、站军姿。大队长赵媛还说什么:“……把她们活埋了算了……”
三、非人的折磨前后共持续了近四十天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五日,方志华和杨丽云、洪梅、王秀梅、习永红、王红梅等法轮功学员因不穿劳教服,被铐、被罚站,被强行扒掉外衣和毛衣毛裤,只穿单薄的秋衣秋裤。杨丽云被大队长赵媛暴打的鼻子出血。
后来这些法轮功学员又被关进禁闭室内进行迫害。在禁闭室她们的手和脚被铐在一起,站不起来也躺不下,身上的血液都向下涌:全身浮肿,整个手都退了一层皮,没有被褥,也不能躺下,晚上只能在地板上坐着自己的鞋,互相靠着稍缓一下,吃喝拉撒都在室内,空气污浊至极。
直到二零零九年元旦后,方志华、杨丽云等八人才从禁闭室被转移到四大队保管室内,吃喝拉撒还是都在室内,还是睡在冰凉的地板上,大小便都解在一个洗脸盆内,等盆满了,由王秀梅端着倒掉。杨丽云的双手和脚,都被铐在暖气管子上,暖气被恶警关掉,窗户大敞着,故意冻着这些衣着单薄的法轮功学员,并派帮凶温华兰二十四小时看管,不许她们说话并罚站。恶警赵媛还指使帮凶岳魁玲拿瓶子装满凉水,往大法弟子身上倒。这种非人的折磨前后共持续了近四十天,这期间,王红梅在这种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迫害下,曾一度精神恍惚。
四、冬天穿的毛衣毛裤到现在不让脱掉
从二零零九年大年前夕,她们被换到另一个房间隔离起来,不许任何人接触,房间门二十四小时都不许开,不让洗漱、不让刷牙、更不让洗澡(至今已有近九个月不让她们洗澡)。限时、限次去厕所,每天等其他人去吃饭时,快速让他们去厕所3次,平时不让去,晚上去一次。习永红因为憋不住,几次尿在裤内。
因为炼功、谈话、要求去厕所等事情,方志华、杨丽云、习永红、王红梅都被铐、被罚站。直到今天,她们还在承受着这种迫害,冬天穿的毛衣毛裤到现在不让脱掉,不让洗漱,不让开电扇和开门通风。他们的毛衣和毛裤也不让换洗,有的人裤子都磨破了露着肉……
方志华,一个心地单纯而善良的家庭妇女。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屡次被非法关押、罚款,曾经在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关押期间,遭殴打迫害致精神失常。十年来,中共运用“文化大革命”中整人的那一套,对法轮功栽赃陷害,抹黑宣传,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致使有些人丧失了最起码的道德规范,连“真、善、忍” 也不敢认可,而是顺从了“假、恶、斗”,人性中善的一面被扼杀,恶的一面被放大。这正是造成方志华悲惨遭遇的根本原因。
然而,中共末日已不远,迫害法轮功的爪牙必将受到正义的制裁!在此,我们正告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河北女子劳教所的警察,不要再执法犯法,否则,你们的残暴不但天理不容,将来,人间的法律也不会饶恕你们的!赶快给自己留条后路吧,亡羊补牢尚为时不晚!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31/207471.html
2008-09-14: 河北辛集市恶警耿超犯罪事实
7月20日早上7点,在辛集市恶警耿超的操控下,一伙恶警非法撬开辛集市十街女大法弟子方志华的家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等贵重物品。方志华的丈夫上前阻拦,也被恶警绑架,非法关押一天一宿后勒索3000元钱才放人。方志华则被劫持到石家庄劳教所非法劳教。
7月29日,辛集市八街女大法弟子马清讲真相时被人恶意举报,商场街派出所恶警马上去抄家,又报告了公安局,以耿超为首的几个恶警闯进马清家,抢走几本大法书后,要绑架马清时,马清的丈夫出面阻拦,被勒索10000元才没抓人。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14/185793.htm
2008-07-29: 辛集市十街大法弟子韩凤梅、方志华被绑架
河北省辛集市十街大法弟子韩凤梅、方志华于2008年7月19日被站前派出所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29/183030.html
2002-05-01: 狱中大法弟子写信披露同修们遭受迫害的事实
XX:你们好!
给你们写这封信,主要是揭露这里的邪恶。外面的人很少能知道这里的情况。
先说一下非法长期关押:
方志华,女,40岁左右,十街人,2001年12月27日因在文化宫公开炼功被抓进公安局,第二天送劳教未收,当日晚送来刑事拘留,1月份再送劳教,又未收,至今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29369.html
2001-05-01: 方志华,女,38岁,初中文化,辛集镇十街居民。也因2000年两会期间依法進京上访,被强行关進辛集市委党校的“学习班”。因说自己是法轮功受益者,就在“学习班”上被五花大绑送到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至11月份才放出,放出后表现出精神失常状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10533.html
2001-03-14: 一、无辜善良群众遭非法关押迫害,上访无门
仅1999年7月间,为法轮大法上访鸣冤而被抓回的辛集群众就约5000多人,见上访无门而被迫自行返回的已无法统计。一年来全市批捕判刑21人,劳教不低于20人,上千名学员因上访遭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或变相长期关押。更有邪恶的地方官认定:“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么大的压力还敢说真话,一定是有精神病!”于是,健康正直的市中医院医生孔令彬、市二院医生王杏转被关入精神病院,强制“治疗”,进行精神摧残。
二、国家职能部门执法犯法、刑讯逼供、任意罚款
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乡镇非法关押、随意罚没学员财物、大兴株连之事例不胜枚举,辛集市原市委书记李怀竹、原市长唐梦月因为没有围堵住大法弟子进京上访,而丢了官,使各单位领导人人自危。为了保住可怜的乌纱帽,他们不择手段逼写保证、乱施罚款,有的大法弟子一人竟被罚款50000元,有的乡竟一次罚得几十万元,有的派出所大敛横财,逼得大法弟子倾家荡产。他们雇佣地痞流氓私设公堂、毒刑施暴,用木棒打、电棍击、三角带抽……,极尽邪恶之能事。学员马元立(在商场街派出所)、学员李智勇(在建设街派出所)都被打得人事不醒,测不到血压和心跳,紧急送医院急救才脱险。学员方志华因依法上访而被逮捕,在看守所断断续续关押13个月,学员张茜因和平请愿而被劳教二年,我们目前无法知道她们俩人遭受了何等的折磨与迫害,但是现在这两个原本健康乐观的人都已精神失常。他们还威胁学员家属说:江泽民说了:‘打死了白打’,‘转化不过来,一律判刑劳教’。许多家属深知江泽民一伙的残忍和牢狱的凶险,为了家人的安全,迫于淫威,只好凑钱交罚款,代写保证……试问谁家没有一本苦泪帐,哪个派出所没有一身血泪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4/90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