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9: 云南省红河州法轮功学员刘艳、黎明、马钟国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一年七月四日,云南省红河州法轮功学员刘艳、黎明、马钟国分别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十年、三年及四年。
刘艳,女,四十六岁,黎明(刘艳之夫,男,四十八岁)云南省红河州水利局干部。二零一零年七月四日,刘艳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中共警察绑架。黎明因同情法轮功,帮助刻录神韵光盘,被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8/二零一一年七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436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