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4: 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对宋新春的迫害
宋新春是二零一一年三月末在烟台高新区被绑架的十余名法轮功学员之一,他在山东省第二(男子)劳教所八大队被迫害至二零一二年初、除夕前几天,下面是了解到的情况。
刚入所时,宋新春被逼写“三书”,是在一个所谓“帮教”欺骗下写的,此后劳教所并未罢手,又叫他写“揭批”。宋新春思考后,写成了对师父、对大法的正面认识。劳教警开始对他重点“做工作”,把他调到没有同修的普教班,白天苦役不少干,晚上劳教警、“帮教”轮番看着熬夜,每天只准睡四小时左右。有的“帮教”于心不忍,让他坐着打盹、或者索性两人一起打盹“走过场”,还有普教“夜班班长”看着,叫他们别打盹。
这样一段时间后,宋新春并不妥协,就快到一次“出封闭考核”时间了。“出封闭考核”是该所管理科对所有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都做的考核,意思是过了三个月“封闭期”,通过“考核”,在劳教所看来“基本转化”了,就是“半开放学员”了,可以通过他们认可的“奖分规则”获得奖分,而奖分对应着提前获释的天数;没通过“考核”的,就怎样都得不到奖分、“罚分”却照算,结果很可能是加期关押。其实普教也有“出封闭”之说,只是他们除表现“很差”的外,一般到三个月就“出封闭”,没有什么考核;而普教中还有“开放式学员”,受的限制更少,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则没有“开放式”的。这个“封闭、半开放、开放管理”好象是山东省劳教局定的“制度”。
八大队当时的“教导员”李公明顾忌宋新春“通不过考核”,影响劳教所对八大队的考评印象,就对宋新春一反其平日的狠样、用“同情”的语气说:你先把这个关过了,出去以后该干什么干什么。管理科的人知道很多学员并不愿“转化”,会绕着圈子说话(又不愿说坏话、又顾忌说硬话被迫害),早准备了很多邪恶的问题准备下套,而他们也知道很多回答问题都“过关”的学员也并不会“转化”到哪里去,仍然“认认真真走过场”,以便给“六一零”交代。
二零一一年九月九日下午,该所管理科进行“出封闭考核”,宋新春只说了一两句话,就是法轮大法好。宋新春这样简短的话使他们的准备都没用了,一个管理科人员对旁边的八大队劳教警笑着说:那还问什么呀!随后,八大队劳教警将宋新春铐在警察厕所里。当日“通过考核”的人和其他被劳教人员去吃中秋的“改善伙食”了,宋新春没被允许去食堂。一直过了夜(不清楚过了一天还是几天),宋新春被抬去医院,然后又送回来了。
以后,宋新春还是被逼着白天做苦役、晚上熬夜。后来出现高血压症状,二零一二年初、除夕前几天离开八大队,下落不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24/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77147.html
2011-05-29: 山东烟台市高新区十九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的后续情况
3月31日上午10点左右,在烟台市高新区解家庄镇曲家洼村共有19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据查已陆续回家11人,有6名法轮功学员已被非法送王村劳教所;
另,2位女性法轮功学员耿喜美、宋静(19岁)情况不详,请同修多加关注、发正念并提供信息。
六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非法劳教情况:
任晓明、辛美珍夫妇—3年
牟平的于树亮—2年
宋新春(男)—2年
吕麦昌(男)—2年
史大恒(男)—1.5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29/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41604.html#11528231035-60
2009-05-18: 山东威海市宋新春一家遭到的迫害
宋新春一家四口,妻子姚秋红、女儿宋玉仙,还有一个小儿子。在这被迫害的十年中,宋新春一家没有过一个团圆的八月十五,只有两年过了个团圆年。其他时间,他们不得不分居各地,经常被绑架、勒索。
宋新春,男,54岁,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宋村镇周格村农民,妻子姚秋红52岁。如果没有这场迫害,宋家是一个美满幸福的四口之家。在迫害开始之前,他们有着稳定而丰厚的收入。可是,他们现在不但妻离子散,连温饱都成问题。这场长达十年的迫害,对他们造成的经济损失少说也有二十万元人民币之多。这对一个中国农村的农民来说是一笔相当可观的财富。
2008年8月,文登市公安局以奥运会将近为借口,疯狂抓捕修炼法轮大法的大法弟子。文登市宋村镇周格村妇女主任于兰明带领恶警到烟台以欺骗的方式,打听到宋新春全家的地址。8月5日傍晚,以文登市公安局项洪平、国保大队长徐某、王玲、于建光、李英林为首的三十多名公安及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解家庄镇的两名片警蜂拥至宋新春家,非法闯入。他们没有表明身份,没穿警服(解家庄片警穿的警服),也不出示证件,在没有出具逮捕证、搜查证的情况下对宋进行非法绑架,并对其家进行非法搜查抄家,把宋新春及他的妻子姚秋红,女儿宋玉仙一起绑架至文登市拘留所。他儿子因当时外出未归,而幸免未被带走。
当时是夏天,宋新春打着赤膊被人拖了出去,鞋都被拖掉了,脚也被拖破了,流了很多血。因为他不配合绑架,被恶警戴上手铐拖上了车。他强烈要求穿上衣服及鞋,但恶警不理睬他的合理要求,他就只穿了一件短裤被带走了。
1999 年7月20日法轮功遭受迫害以后,姚秋红为说一句公道话,讲句良心话只身一人到北京上访。上访期间,被恶警绑架送入地下监狱。之后,被文登市宋村镇政治指导员项洪平和宋村镇周格村妇女主任于兰明转押至宋村派出所。不久,项洪平和于兰明把姚秋红押送到镇上一个旧火柴厂作义工,失去人身自由。以后,让家属拿 2000元钱把人赎回,并承诺如一年内,姚不去北京上访就会归还2000元钱,并开有收据。可这2000元钱至今未还。由于姚秋红被非法定为重点抓捕对象,她被迫流离失所。
2001年9月,姚秋红辗转找到在外地打工的丈夫,丈夫给她安置了住所。她有一个儿子当时才十二岁,由于共产党的株连迫害政策,孩子在学校受歧视,学校的老师不让他上课,上课时一个人在外面扫树叶,受尽了欺侮。姚秋红只好让女儿偷偷的把弟弟带了出来,跟她一起过上了流离失所的日子。这期间文登六一零不断的派人跟踪查找他们母子,他们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搬家。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母子俩生活异常艰难,他们挖过野菜,拾过烂白菜帮,捡过破烂。后来他们在一个小村庄落了脚,在那里过了几年稍微平静的隐居生活。
2008年8月,奥运会临近的几天里,文登公安局疯狂抓捕修炼法轮功的大法弟子,也四处抓姚秋红,周格村的妇女主任于兰明亲自带领恶警到烟台打听她,他们以欺骗的方式打听到了姚秋红母子的下落,于8月5日晚,以文登公安局项洪平、王永建为首的三十多名公安恶警在烟台疯狂绑架姚秋红全家。宋新春一家三口刚吃完晚饭,突然一大帮恶警蜂拥而入,闯进家门进行绑架、抄家,恶警们不表明身份,更不穿警服,不出具逮捕证、抄家证,宋新春和他的妻子姚秋红、女儿宋玉仙就这样被强行绑架到了文登拘留所,十五天后宋新春和女儿宋玉仙才被释放,而他的妻子姚秋红却被非法送到淄博劳教二年,而且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好端端的一个家庭一夜之间便四分五裂、妻离子散。
姚秋红在看守所绝食20多天后,被转押到山东女子第二劳教所四大队。她第一次被四大队的恶警杨金红、吴秀丽、刘青、范乃凤等按住专打胸部阴部等地方,拳打脚踢,阴部被皮鞋踢的流血。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九日,还是因为姚秋红不配合恶警,坚修大法,又被恶警范乃凤、吴秀丽、刘青、孙华等打的遍体鳞伤当场昏死过去。恶警一看不好,赶紧叫医生检查,医生告诉恶警她有肝炎病,不能再打,再打就出人命了。恶警们才停止不再打了,可是用了更恶毒的酷刑折磨她,白天晚上不让睡觉,叫犯人轮流看管,吃喝拉尿都在一间屋里,就这样整整43个昼夜没能睡觉。
姚秋红被非法关进劳教所体检时,就是小三阳,不能吃饭。三天后,吴秀丽等恶警强行把姚秋红带到医院去给她“看病”,到医院后姚不配合她们的检查,被六、七个男女恶警踹肚子又被强行灌食,灌完后管子不给拔出来,被拉回劳教所四大队管教休息室安排人看着,晚上才把管子拔出来,用这种方式折磨法轮功学员。灌食一次就让姚秋红自己付款200多元。姚秋红拒绝“转化”,吴秀丽把她叫到管教休息室,把她双腿分开绑在椅子上,姚回来时两腿都不会走路了。到5月9 日她已经被非法关押240天,至今未回。
女儿宋玉仙,27岁,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从1999年7月20日开始迫害法轮功至今,她曾被三次非法绑架。第一次,在2001年1月底,她到北京上访,行至海阳市车站被恶警以未带身份证为由扣押至东村分局。在东村分局,恶警以搜身为名义在寒冬腊月把当时只有17周岁的她扒光衣服。其后又被文登市宋村派出所项洪平等几个恶警带回文登,非法关押在宋村镇火柴厂作了十多天的义工。因为快到春节,恶警们不想在火柴厂值班,又想捞油水,就说只要大法弟子每人交1500元人民币就可以回家过年。因为是非法关押,大法弟子没有一人想交1500元钱。后来,恶警又欺骗说只要保证一年之内不再去北京上访就原款返还,并可以开收据,一年以后凭收据来取。当时大法弟子信以为真,就交钱领了收据。可是一年后去要钱的时候,恶警却以开收据的人已不在政府工作为由拒不支付。这些钱到今天恶警也未归还。
第二次,2002年5月22日,宋玉仙再度在威海被绑架。这次以王永建,于建光,李英林为首的610恶警将她非法绑架至文登公安局。在610办公室,因为宋拒不配合恶警的非法要求,五六名恶警对只有18岁的宋拳打脚踢,实施暴力。天黑后非法关押至文登重犯监狱。在非法关押期间,每周一至周五都会有恶警对宋进行所谓的提审。他们问不出他们想要的所谓供词,就对宋刑讯逼供。期间,李英林对宋拳脚相加,还用一根一尺多长、两尺宽的木板用力抽打宋的大腿(当时是夏季,宋只穿了一条单裤),他还用拳头用力向上顶宋的下颌骨,几次下来,致使宋嘴都张不开,不能吃饭喝水,也不能说话。于建光、李英林还揪着宋的头发向墙上撞,把宋的头发都揪下来一地。有一次刑讯逼供过程中,李英林拿一个木板暴打宋时,有一个身影从门缝一闪而过,王永建给李英林使了个眼色,李才停止了对宋的暴打。由于多次逼供无效,恶警找来宋的亲戚。在宋的亲戚给了王永建500元人民币的好处费后恶警释放了宋玉仙。宋玉仙被释放后寄住在亲戚家,恶警多次到她亲戚家骚扰,宋玉仙无奈之下只好从亲戚家搬出,从那以后流离失所。王永建在2002年是610办公室的头目,现已被调走。
2008年8月5日傍晚,在宋玉仙几经周折找到她家人不久,她连同她的父亲宋新春,母亲姚秋红一起被绑架至文登拘留所,并被非法关押十五天。之后,在未开庭的情况下,她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同母亲一起被送往淄博王村女子监狱。由于体检时发现肝炎发作被送回文登拘留所。因拘留所不敢收现已回家。
宋新春一家四口在被迫害的十年中没有过一个团圆的八月十五,只有两年过了个团圆年。其他时间,他们不得不分居各地。如果没有这场迫害,他们会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四口之家。在迫害开始之前,他们有着稳定而丰厚的收入。而这场长达十年的迫害,对他们造成的经济损失少说也有二十万元人民币之多。这对一个中国农村的农民来说是一笔相当可观的财富。可是他们现在不但妻离子散,连温饱都成问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8/201134.html
2008-10-27: 文登市恶警奥运期间的暴行
中共利用奥运会给自己涂脂抹粉,可是又有谁知道奥运会背后多少无辜的中国百姓的辛酸与血泪呢?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晚,发生在村民宋新春家悲惨的一幕不知道当局是怎么和保奥运牵扯上的?
那天晚,他们一家三口刚吃完晚饭正在休息,突然一大帮恶警蜂拥而入,闯进家门对他们进行绑架、抄家,恶警们不说自己是什么人,干什么的,更不穿警服,不出具逮捕证、抄家证,宋新春和他的妻子姚秋红、女儿宋玉仙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强行绑架到了文登拘留所,十五天后宋新春和女儿宋玉仙才被释放,而他的妻子姚秋红却被非法劳教二年而且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好端端的一个家庭一夜之间便四分五裂、妻离子散。
姚秋红,文登市宋村镇周格村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一直在家务农,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只是为了祛病健身并使自己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姚秋红也难逃厄运,被当地政府定为抓捕对象,无奈之下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一年九月她辗转找到在外地打工的丈夫,丈夫给她安置了住所。她有一个儿子当时才12岁,由于共产党的株连政策,孩子在学校备受歧视,学校的老师不让他上课,上课时一个人在外面扫树叶,受尽了欺侮,没办法姚秋红只好让女儿偷偷的把弟弟带了出来,跟她一起过上了流离失所的日子。这期间文登610不断的派人跟踪查找他们母子,他们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搬家。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母子俩生活异常艰难,他们挖过野菜,拾过烂白菜帮,捡过破烂,这期间的辛酸也只有他们母子俩最清楚,这就是发生在21世纪中国所谓“人权最好时期”的真人真事。后来他们在一个小村庄落了脚,在那里过了几年稍微平静的隐居生活。
奥运会临近的几天里,文登公安局疯狂抓捕修炼法轮功的大法弟子,也四处抓她,周格村的妇女主任于兰明亲自带领恶警到烟台打听她,他们以欺骗的方式打听到了姚秋红母子的下落,于是便发生了在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晚以文登公安局项洪平、王永建为首的三十多名公安恶警在烟台疯狂绑架姚秋红全家的一幕。
一个目不识丁的农村妇女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只因为修炼法轮功想让自己成为一个符合真、善、忍标准的更好的人,竟被政府动用五辆警车、三十多名警力进行非法抓捕,而抓捕她的理由竟说是为了保奥运,且不说奥运到底是什么在她脑子里是否清楚,但奥运会本身开在北京,她本人却在远离北京的家中被抓,这又怎么能说是为了保奥运?
姚秋红走了,小村庄熟悉她的人还在四处打听她什么时候回去,那里的人们已经接纳了她的朴实、善良、与世无争,把她一家当作是自己村的人,她的亲人也在找她,他们不愿意她就这么离开他们,于是抓她的政府人员告诉人们说:没有事,奥运会一过就放她回来?可怜的人们从来没有把政府和谎言连在一起,那时她已经被送到淄博劳教两年。
朗朗乾坤,公理何在?道义何存?堂堂政府不顾百姓死活,却不知三尺头上有神灵,善恶到头终有报,神目如电,谁犯的罪上天看的清清楚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们的必将是上天的惩罚。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27/188590.html
2008-08-10: 文登女大法学员邵兰英被大队恶警向洪平等绑架
2008年8月4日上午10时许,文登国保大队恶警向洪平等伙同侯家派出所恶警绑架了女大法学员59岁的邵兰英。
2008年8月6日晚,文登国保大队恶警向洪平等伙同烟台610恶警在周格村恶人于兰明的引领下在烟台绑架了大法学员宋新春、妻子姚秋红、女儿宋英喜一家。绑架到文登看守所迫害。文登国保大队邪恶头子向洪平等失去理智的不断作案,等待他们的必然是天惩。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10/1838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