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7: 谢凤翼,男,1942年11月30日出生,山东省烟台市人,住武汉市江汉区世彩里8号14楼5号。被江汉区汉新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迫害,后又劫持到看守所被非法枉判8年,非法关押于湖北省琴断口监狱、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17/武汉法轮功学员二十年遭迫害情况综述(2)-396838.html
2011-05-02: 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黑社会手段
2011年4月20早上,武汉市11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从家中或单位绑架并抄家,一个共同特征是事发突然,无旁人在场。事隔多日,他们的家属仍未获得任何书面或口头通知告知其亲人下落,更不知绑架的原因。
家属分别找到社区、派出所等负责法轮功案件的相关单位,他们相互推诿,先是说24小时后会有正式通知,让家人回去等消息,第二天又推搪说3天后给答复,家人在不安中度日如年。唯一得知的是这次的突袭行动是经过市公安局国保处(一处)蓄意策划的结果,且和中共头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四月初到汉有关。
法轮功学员在转述这一消息时说:“又是‘一处’干的。”这个“一处”可不象它的名字那么简单。在政法系统中,它从1996年就开始参与对法轮功出版物的暗中调查、收缴、罚款,之后是监听、跟踪,派特务混入炼功群众中刺探“情报”,为中共镇压寻找借口。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后,它成了绑架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打手,武汉市被非法重判的法轮功学员及跨区域案件,全是由“一处”绑架并罗织罪名;它还是行事最诡秘的机构之一,不穿制服、不出示证件、突然袭击、秘密行事,凡是经他们绑架的学员,家属都长时间得不到音讯。
这次被绑架的学员中,家住武昌的冯震已是第六次被“一处”绑架,曾遭冤狱7年。青山区的夏阳于2009年被“一处”绑架过一次,当时洪山区法院正开庭审理陈曼等多名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当天“一处”绑架了27位前去观看的学员。
特务机构?黑帮?
武汉市公安一处原名“政治保卫处”,下设9个中队。随中国加入WTO也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简称“国保大队”),因为他们着便衣,不穿制服,俗称“特务”。
它原址在江岸区青岛路1号,后搬迁至发展大道118号。这个特务机构大门口没有挂牌子,如果不是大门口有警车,根本就看不出来。
作为中共在60年专政统治下系统培养起来的产物,在历史上“一处”还有一个名字,叫“反革命处”,因为当局要打倒谁,就给他扣上个“反革命”的帽子,进行镇压。
“政治保卫处”在公安系统被排为第一处,就是因为它采用专业手段,在中共的各次运动中充当前锋。据知情人说,如果不是镇压法轮功,“一处”可能已经被取消了。为了通过迫害捞取政治资本,“一处”在对付法轮功时也特别卖力。讨得当局欢心后,“一处”一改这些年在注重经济发展中被冷落的处境,开始活跃起来,“招兵买马”添置先进设备,系统地对全市法轮功学员进行跟踪、电话监听、绑架、抄家、刑讯逼供和为劳教、判刑收集编撰证据。还参与中央电视台对法轮功及其创始人造谣电视片的拍摄和其它媒体的各种诬陷、诽谤和造谣。成了活脱脱的黑社会组织。
跟踪、绑架、逼供
2004年1月11日,法轮功学员吴克燕在家中遭“一处”警察绑架,“一处”动用了10几辆警车,警察翻箱倒柜的抄家、拍照,从晚上9点一直到11点。警察说:“我们跟了你3个月。”
闵长春是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毕业生,瘦弱斯文,是众多法轮功修炼者中普通的一员。2002年7月17日,闵长春在某小区院门,被迎面走来的两个人按倒在水泥地上,随即又过来了5、6个人,对他拳打脚踢,将他的头踩在地上,使他手、肘、膝,脚、脸等处在水泥地上严重擦伤,几个月未痊愈,几年后还留有伤痕。全身多处被打的青紫淤血,手臂严重扭伤。后来得知,殴打闵长春的人是“一处”一科的黄海喆、张宁、刘华、康宝等人。
这群暴徒将闵长春铐上手铐塞进一“的士”车里,劫持到附近一派出所,其头目邱汉华(队长)来看了一下,蒙住闵长春的头,又将其劫持到江汉区姑嫂树的“武汉市公安局大案要案审讯室”,用两副手铐把闵长春铐在专设的钢管上,只让穿一条短裤坐在水泥墩上,几天日夜不让睡觉,轮番审讯。其间,以队长戴忠维为首的警察,用铁管包上报纸、书殴打闵长春,黄海喆用开水烫闵长春的腿。这次闵长春被判刑4年,在监狱被群殴致生命垂危。
恶梦没有完结。2007年8月22日,骑着助动车的闵长春被一辆突驶过来的白色轿车撞倒在地,从轿车下来几个人将闵长春打伤,然后绑架到市公安局。这帮歹徒抢走了闵长春的随身背包、物品(有手机、银行卡、电子书、工作用的激光测距仪等),并将闵长春所骑助动车遗弃路边,致使丢失。
来者事先没有表明身份、出示证件。在市公安局,闵长春才被告知绑架他的又是“一处”的警察。
闵长春第一次被绑架的隔天,市检察院有两个人来见闵长春时说:“我们接到群众举报,说警察打人,前来调查。”原来是小区内的善良民众看到暴徒殴打闵长春,确实太狠毒了,打了举报电话。
谁敛财?
在国内群体事件和上访的人群中,处处有一处忙于所谓“维稳”的身影。一处在用维稳经费装扮自己的同时,从来没有停止过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掠夺。他们在这场迫害中双重受益。
2006 年10月26日,“一处”伙同硚口分局、汉中街派出所共计8名便衣闯进汉正街小江的家,强行绑架了小江的家属胡国平,并抄走家里价值2万多元的财产和价值 16万元的小车,没有出具任何证明,完全不顾小江的家里有70多岁的老母瘫痪在轮椅上和家里的2个小孩需要抚养。
武汉卷烟厂的职工彭卫东因为修炼法轮功,身份证一直被公安扣压,彭就借用工友华某的身份证在银行存入2.3万元的工资积蓄。2001年3月彭从存折中取出1万元后,仍交给华某保管。几天之后,彭被“一处”绑架。当日深夜,警察在没有搜查证和第三方见证人的情况下,闯入了彭的住所,抄走了1万元现金和其它财物。这还不算,因为“一处”一直在暗中监视跟踪彭,所以他们又到工厂找到华某,以开除公职为要挟,逼迫华某交出了存折和密码。而按照法律,只有法院才能下法律文书判决封存或划取银行账号的现金。
2003年之后,彭卫东和家人多次向“一处”索要自己的工资存款,但他们一直不予理会。2005年6月,彭向市公安局信访办反映“一处”违法行为。“一处”为了应付信访办的督办,就编造了一份长达40页的虚假材料,重新伪造了搜查证、物品扣压单,并虚构了搜查见证人。但这份材料只让彭看了3页,而且是隔着一张桌子、上下遮着看了几眼,更不让复印。
2005年7月全国公安系统搞“公安局长大接访”活动,彭向市公安局的一名副局长反映此事。副局长当时批示市公安局纪委调查,局纪委也郑重表示一定认真核实。但不久,又将此事转给了“一处”。彭无奈地说:“由被告来裁决,结果可想而知。”
法轮功学员在被绑架抄家中被劫走现金、存折、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首饰、车辆等贵重物品,已是家常便饭。据法轮功学员介绍,几乎每人都被勒索5000至几万元不等的金额“一处”才肯放人。“一处”赚的脑满肠肥,二大队长徐生铨却在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等喉舌媒体诽谤、污蔑法轮功创始人敛财。
据网上披露的消息,徐生铨当时是法轮功书籍调查的主要负责人,他嗅到这是一次能够名利双收的机会,安排自己亲信把持调查,从中渔利。因为当初的出版合同在中国广电出版社手上,他们知道这本书销量好,不愿放弃,一直在私下里印刷这本书。徐生铨非常清楚这些出版物的来龙去脉,资金流向,但他一直不提中国广电出版社这个事,却将这些资金算在法轮功创始人身上。
伪造证据
已在国际上披露并获得多方证实的消息,在最早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决中,收集的“证据”也是由“一处”伪造后给检察院、法院,并在媒体上造谣播放的。这种伪造一直延续到现在。
2008年元月初五,武昌陈曼因给法轮功学员的子女开办英语补习班被“一处”绑架,生活自理困难的母亲说:“女儿失踪3个月,音讯全无,死活不知。2008年5月我们才收到逮捕书。”为了配合江岸区“610”重判陈曼(这次被判8年),“一处”编造了陈曼于2007年被非法劳教1年的证据。被律师戳穿后,“一处”又重新编撰新的证据,更改起诉内容,致使作为检控方的洪山区检察院的两次起诉文件竟使用同一个批号。
有时“一处”甚至连证据都懒得编造,就直接投入劳教所。
第二次被绑架时,“一处”的警察给闵长春宣读了劳教一年半的通知,说闵长春“破坏法律实施”,却无任何事实依据。闵长春问他们:“我一直在正常上班、工作,你们为什么无故打人、抓人、判刑?”他们只说:“你心里清楚”,没有给任何法律文书。
27岁的武汉市蔬菜科学研究所职工高云辉,2000年12月去天安门打横幅并拍了照。“一处”于2001年3月29日将他抓捕,非法劳教一年半,劳教书上写的是“因进京打横幅及拍照。”
判重刑
早在1999年4月25日之后,“一处”就在上级的指使下,秘密展开有关出版法轮功书籍的武汉“5.14”案和“6.14”案等的调查、收缴、抓捕和审讯活动。
徐祥兰是法轮功辅导站武汉总站站长。1999年7月22日,“一处”处长杜望中亲自带队将徐祥兰夫妇绑架。2000年1月6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以“莫须有”罪名分别判处徐祥兰夫妇8年和6年监禁,没收了王汉生私有企业的所有财产。这是继北京李昌、王治文等原法轮大法学会成员被非法判刑之后全国第二起,也是湖北省和武汉市第一起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案件。
继此之后,“一处”就开始疯狂的抓人、判刑之旅。
法轮功学员徐建君、谢凤翼、刘水生、余钢海,于2003年3月被武汉市“六一零”和“一处”绑架。徐建君被判13年,65岁的谢凤翼被判8年,56岁的刘水生被判8年,60岁的余钢海被判9年。当事人全然不顾及这几位老人年岁已高。
由于“一处”行事诡秘,在明慧上收集到的仅有四、五十个学员被迫害的案例,而且绝大多数只有“一处”“参与绑架”等寥寥数语。但据法轮功学员透露,“一处”实际参与绑架的案例数以百计,而且参与程度、迫害手段远比曝光出来的严重的多。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1/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黑社会手段-239957.html
2010-12-12: 武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部份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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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徐建君、谢凤翼、刘水生、余钢海非法判刑
武汉法轮功学员徐建君、谢凤翼、刘水生、余钢海于二零零三年三月十日被武汉市六一零办公室、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国保大队绑架。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被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非法判刑,徐建君枉判十三年,谢凤翼枉判八年,刘水生枉判八年,余钢海枉判九年。谢凤翼已回家,其他三人仍被非法关押在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徐建君,男,1965年3月9日出生,湖北省沙市市人,暂住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40号。
谢凤翼,男,1942年11月30日出生,山东省烟台市人,住武汉市江汉区世彩里8号14楼5号。
刘水生,男,1950年3月18日出生,武汉市人,住武汉市江汉区菱角责任区天门墩路9-3号4楼2号。
余钢海,男,1946年6月17日出生,武汉市人,湖北省化工机械厂工人,住武汉市武昌区大堤口责任区中山路26号2搂2号。
以上四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三年三月十日,同时遭到市公安局一处国保大队的绑架,非法关押拘留所,同年4月14、15日被非法逮捕关押于市公安局东西湖区看守所。
2003年11月3日,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徐彩华以武东检刑诉(2003)66号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徐建君、谢凤翼、刘水生、余钢海。
在非法庭审时法庭上没有辩护律师,法官也不允许他们本人辩护。
2003年12月5日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以(2003)东刑初字第94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判徐建君十三年,谢凤翼八年,刘水生八年,余钢海九年徒刑。分别非法关押于湖北省汉阳琴断口监狱、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目前谢凤翼已回家,余钢海、徐建君、刘水生仍被非法关押在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参与迫害他们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武汉市六一零办公室邓斌,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处长徐中荃、国保大队队长,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徐彩华,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审判长童新贤、审判员黄玲艳、代理审判员张柏莲、书记员周颖军,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看守所,湖北省汉阳琴断口监狱政委邓开亮,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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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12/武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部份案例-233548.html
2010-12-05: 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的迫害纪实(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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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谢凤翼:冤狱八年,一九四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出生,山东省烟台市人,住武汉市江汉区。于二零零三年三月十日被武汉市“六一零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国保大队绑架。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被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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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5/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的迫害纪实(三)-233239.html
2010-07-12: 对武汉市“六一零”不法人员的调查
部份迫害事实
1. 原法轮功辅导站武汉总站站长徐祥兰被非法判刑八年
徐祥兰,女,现年58岁,原法轮功辅导站武汉总站站长。1999年7月22日,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绑架,参与绑架的有一处处长杜望中、徐生铨、李萍(女)等。2000年1月6日,武汉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以“莫须有”罪名,非法判徐祥兰八年刑。同时非法判徐祥兰丈夫王汉生六年刑,还非法没收了王汉生私有企业的所有财产。这是继北京李昌、王治文等原法轮大法学会成员被非法判刑之后全国第二起,也是湖北省和武汉市第一起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案件。
1999年4月25日之后,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就在上级的指使下,秘密展开有关出版法轮功书籍的武汉“5.14”案和“6.14”案等的非法调查、收缴、抓捕和审讯活动。并凭空捏造罪证,以所谓“敛财”为名,通过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等喉舌媒体大肆诬蔑、诽谤法轮功创始人。
1999年7月20日凌晨起,在中央、省、市“六一零”的指挥下,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就相继绑架了原武汉法轮功辅导站王晓鸣、李军峡、许钰征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对其进行非法拘禁,审讯,监视居住,后部份学员被非法判刑。
1999年7月21日,在省、市“六一零”指挥下,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又组织非法抓捕到省政府门前和平请愿的全省法轮功学员。并先后派人到天安门广场和国家信访办非法抓捕武汉进京上访法轮功学员。此外,还派人参与李昌、王治文和于在新等原法轮大法学会重大案件的调查、取证、审讯等非法活动3原武汉市法轮功辅导站学员李军峡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后含冤离世
19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李军峡就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非法关押在武汉市公安局疗养院内(武汉市第二看守所旁)“监视居住”,直到2000年1月17日才解除。2000年9月18日,武汉市公安局一处二大队大队长徐生铨出于个人的私愤(因李军峡当时揭露其贪污受贿的恶迹),将李军峡非法劳教一年半,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八大队,后在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被“六一零”头目李英杰迫害致精神失常,2008年11月7日含冤离世。。4.彭敏和李莹秀母子相继被武汉市“六一零”迫害致死
彭敏,男,在武汉市武昌区青菱看守所被逼致残,于2001年4月 6日在武汉市第七医院被迫害致死。李莹秀,女,彭敏的母亲,在武汉市武昌区杨园洗脑班被迫害致突发脑溢血,于2001年5月也在武汉市第七医院被迫害致死。其一家5口人均修炼法轮功,父亲彭维圣和长子彭亮先后被反复非法劳教和洗脑,女儿彭燕被非法判刑,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和武汉女子监狱惨遭各种酷刑及强制洗脑迫害。省市“六一零”还在中央电视台上颠倒黑白,借机大肆抹黑法轮功。
5.法轮功学员夏刚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绑架并被迫害致死
夏刚,男,32岁。在参与做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警察绑架。在辗转关押期间,夏刚身体被迫害致极度衰弱,于2001年10月16日被迫害致死。
6.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绑架石磊、刘红夫妇,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2002年10月30日,武汉市公安局一处警察强行闯入法轮功学员石磊家中,将石磊、刘红夫妇非法抓走,并抄家,连他们开的商店也被抄。抢走了电脑、刻录机、大法资料等。2003年8月19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石磊非法判处十一年重刑。
7.徐建君、谢凤翼、刘水生、余钢海被武汉市“六一零”和国保处绑架,枉判重刑
法轮功学员徐建君、谢凤翼、刘水生、余钢海于2003年3月10日被武汉市“六一零办公室”和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绑架。2003年12月5日被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非法判刑。徐建君被枉判十三年,谢凤翼被枉判八年,刘水生被枉判八年,余钢海枉被判九年。
8.2004年4月16日,法轮功学员黄曌在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被非法羁押期间被刑讯逼供迫害致死。
9.陈曼、胡慧芳、周肖军被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绑架,并被枉判重刑
2008年2月11日下午,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十多名便衣在副处长陆新华的带领下,闯进武昌柴林宾馆906号房间,绑架法轮功学员陈曼、胡慧芳、周肖军等,并分别被非法判刑七年、四年和六年。当时国保处特务刘华在抓周肖军时扬言:你不是有钱吗,我要让你倾家荡产。国保处参与这一起绑架案件的有:蔡恒、刘华、薛涛。蔡恒因此还立功受奖。
10.武汉市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现已知被迫害致死学员名单(根据“明慧网资料馆”提供):54人
2815、 郭继堂 1051、 徐东群 3209、 李军峡 917、 黄曌 64、 蔡铭陶 91、 田宝珍 165、 彭敏 185、 李莹秀 403、 彭顺安 437、 付晓云 528、 刘群英 650、 夏刚 886、 陈荣耀 890、 姚遥远 949、 田礼福 982、 李智 1025、 杨清华 1066、 秦金秀 1089、 彭世民 1109、 李玉珍 1127、 戚忠全 1163、 罗家芝 1211、 李星连 1281、 刘小莲 1356、 童慧兰 1397、 代建明 1402、 邹玉昆 1424、 闵润香 1474、 闸染清 1571、 刘义琳 1605、 张英 1606、 陈银芳 1630、 张惠芳 1762、 李少华 1763、 石传威 1780、 杨发奎 1875、 胡蜀英 1877、 姚引弟 1906、 褚训生 1940、 陈惠源 1942、 韩全管 2023、 刘利华 2124、 王远君 2155、 范后生 2158、 张绍尊 2219、 黄莉萍 2222、 许光临 2348、 陈奇 2549、王爱华2836、 沈金玉 2792、 朱大凤 2798、 高爱华 2800、 周慧蓉 3268、 吴山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12/226723.html
2010-02-15: 武汉市江汉区 “六一零”迫害法轮功事实
(明慧通讯员武汉报道)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邪党“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公开迫害法轮功以来,利用江汉区的公、检、法、司等邪党专职机构,特别是利用公安分局一科、派出所警察,采取私闯民宅、非法入室抄家、强行绑架、任意打骂、不让睡觉、体罚、威逼利诱等非人道手段,肆意侵犯人权、剥夺公民信仰、人身自由。
十年来,以原江汉区政法委书记、“六一零”办主任辜建桥,江汉区政法委书记、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分局局长朱正兴、原江汉区政法委副书记、江汉区“610”办公室头子肖国雄、江汉区政法委副书记、江汉区“610”办公室头子李斌为首恶,江汉区“六一零”办公室成员屈坤、江汉分局一科科长胡家祥、江汉分局一科主任科员郑容、江汉区法院副院长肖国雄、江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国涛及各派出所所长为打手,不遗余力对全区法轮功学员实行地毯式的绑架、洗脑、打压迫害。先后在江汉区民意医院、市第一医院、江汉区福利院、二道棚等地多次办强制洗脑班。据不完全统计 2000-2002年间有36名法轮功学员在洗脑班非法关押一年多,特别是二道棚洗脑班成立至今,从未间断过对法轮功的迫害,它不仅非法关押本地法轮功学员,还非法关押外地区学员如黄陂的李翠华、硚口的刘清水,已成为湖北省迫害法轮功的主要黑窝之一。许多法轮功学员被关在那里,遭洗脑迫害。例如2007年 10月12日,湖北省十堰市大法弟子蔡子东被枉判7年后又被劫持到二道棚洗脑班。他拒绝向邪恶妥协。两个多月恶徒不准蔡子东睡觉,并且每天不停的殴打、谩骂他。蔡子东被折磨的不成人形,骨瘦如柴,惨不忍睹。
在洗脑班,法轮功学员遭到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恶徒用“车轮战”二十几人迫害一名法轮功学员,不停的洗脑再加上拳打脚踢,不准坐下只准面墙而站等等。
特别是“六一零”头子屈坤、胡家祥、郑容,自从2002年初就在江汉区洗脑班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几年来,被胡家祥残害的江汉区大法弟子不计其数。胡家祥以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突出晋级为科长,后又被区“六一零”看中。在胡家祥指挥下,洗脑班的恶徒长期残酷的折磨大法弟子。有的大法弟子上午刚被拘留所放出来,就立刻被劫持到洗脑班,下午再被胡家祥“送”进拘留所或劳教所。许多法轮功学员还被非法罚款、拘留、劳教、判刑,还有被迫害致残、致疯、甚至致死。
据不完全统计:十年间,全区被迫害致死十七人,致疯二人,被非法判刑十七人,被非法劳教三十八人。被非法拘留、绑架到洗脑班不计其数。其祸之烈,可见一斑。希望国际追查组织追究武汉市江汉区参与迫害的责任人。一、被非法关押迫害的部份法轮功学员情况
谢凤翼,男,1942年11月30日出生,山东省烟台市人,住武汉市江汉区世彩里8号14楼5号。被江汉区汉新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迫害,后又劫持到看守所被非法枉判8年,非法关押于湖北省琴断口监狱、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15/218251.html
2009-12-22: 武汉徐建君、刘水生、余钢海已陷牢狱六年
武汉法轮功学员徐建君、谢凤翼、刘水生、余钢海于二零零三年三月十日被武汉市“六一零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国保大队绑架。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被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非法判刑。徐建君被枉判十三年,谢凤翼被枉判八年,刘水生被枉判八年,余钢海枉被判九年。谢凤翼已回家,其他三人仍被非法关押在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徐建君,男,1965年3月9日出生,湖北省沙市市人,暂住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40号。
谢凤翼,男,1942年11月30日出生,山东省烟台市人,住武汉市江汉区世彩里8号14楼5号。
刘水生,男,1950年3月18日出生,武汉市人,住武汉市江汉区菱角责任区天门墩路9-3号4楼2号。
余钢海,男,1946年6月17日出生,武汉市人,湖北省化工机械厂工人,住武汉市武昌区大堤口责任区中山路26号2搂2号。
以上四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三年三月十日,同时遭到市公安局一处国保大队的绑架,被非法关押拘留所,同年4月14、15日被非法逮捕关押于市公安局东西湖区看守所。
2003年11月3日,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徐彩华以武东检刑诉(2003)66号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徐建君、谢凤翼、刘水生、余钢海。
在非法庭审时法庭上没有辩护律师,法官也不允许他们本人辩护。
2003年12月5日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以(2003)东刑初字第94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判徐建君十三年,谢凤翼八年,刘水生八年,余钢海九年徒刑。他们分别被非法关押于湖北省汉阳琴断口监狱、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目前谢凤翼已经回家,余钢海、徐建君、刘水生仍被非法关押在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参与迫害他们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武汉市“六一零办公室”邓斌,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处长徐中荃、国保大队队长,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徐彩华,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审判长童新贤、审判员黄玲艳、代理审判员张柏莲、书记员周颖军,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看守所,湖北省汉阳琴断口监狱政委邓开亮,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22/214823.html
2008-07-19: 武汉大法弟子谢凤翼等仍在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家属接见权被剥夺
武汉大法弟子谢凤翼、余刚海、刘水生、徐建军四人因做救度世人的真相资料于2003年3月10日被恶警恶人非法抓捕,后被送到东西湖看守所关押达九个月之久,在非法审讯期间被逼供所谓的证据,遭酷刑折磨,身体遭受极大的摧残。看到他们时都是瘦骨嶙峋、遍体伤痕。于2003年12月中旬在没有家属参与的情况下被秘密非法判重刑。徐建军(50岁左右)被判13年,余刚海(现在63岁)被判9年,谢凤翼(现近70岁)被判8年,刘水生(现50多岁)被判8年。直到现在还被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监狱不让家属接见,要接见必须要当地派出所出示家属不炼法轮功的证明,每次给生活费从不开发票和收据,给他们寄的东西好一点的都被私吞。希望善良的人们给予关注。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8/7/19/182302.html
2006-10-23: 刘水生等遭绑架、迫害经过
武汉大法弟子徐建君,谢凤翼,刘水生,余钢海,于二零零三年三月被武汉市“六一零”,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绑架。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被武汉市东西湖法院非法判刑。四位大法弟子在法庭上讲真相揭露邪恶。徐建君被非法判刑十三年,谢凤翼(六十五岁)被非法判刑八年,刘水生(五十六岁)被非法判刑八年(被关押在武汉市琴断口监狱),余钢海(六十岁)被非法判刑九年(被关押在湖北沙洋农场范家台监狱)。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3/140814.html
2004-01-02: 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非法秘密判大法弟子谢风翼8年.
2003-12-20: 武汉市有4位大法弟子被东西湖区法院非法秘密判刑,这4位大法弟子没有在判决书上签字。他们分别是:徐建军, 13年、余钢海, 9年、谢凤翼, 8年、刘水生, 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