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7: 陕西咸阳市恶警刘作劳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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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五月刘作劳、夏小平等人将法轮功学员折永平(又名吴桂珍,女,六十七岁,陕西省米脂县沙家店镇农民)和王学琴(女,七十一岁),送往渭城区塔尔坡看守所,非法劳教一年,有好长时间不让家人接见。二零一零年五月六日,她们在陕西民族学院家属区发法轮功的真相资料和神韵晚会光碟,被该学院保卫科科长构陷,文汇路派出所将她们非法绑架到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
在这期间,刘作劳、夏小平给米脂公安局打电话骚扰折永平的老伴和女儿,没有给本人或家属劳教书,而且劳教书上也没有本人或家属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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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17/陕西咸阳市恶警刘作劳犯罪事实-2391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