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0: 天津市武清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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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轮功学员甄景峰,男,五十多岁,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乡甄马庄村人。一九八三年参加税务工作(协管人员),直到二零零六年三月份,中共邪党以其向单位及其他人讲法轮功真相为由,将甄景峰开除,并且不给任何补偿。甄景峰从年轻时起就在税务所工作,工龄达二十七年以上。按中共定的劳动法规定,临时工工作二十一年以上的,辞退时按工龄年限每年补助一个月的工资(一千多元),应该补助款三万元以上。况且其他人是都给的,为什么不给甄景峰呢?甄景峰多次找到有关人员询问,讲真相。得到的暗示回答是因为你炼了法轮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10/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3月10日发表)-2373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