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3: 四川省新津县胡方平遭受的迫害
四川省新津县法轮功学员胡方平多次被非法关押、抄家。
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一年,胡方平到北京讲法轮功真相被新津拘留所非法关押四十五天后,被新津兴乐派出所(现合并到花源派出所)非法关押二次,每次至少十五天,后被关押在该县看守所十五天。在兴乐派出所关押期间,警察张志红把胡方平吊铐在该派出所库房的大铁门上至少五个小时,不准大小便。警察张志红、干警张水源用竹筒野蛮灌食、灌浓盐水、浓盐稀饭。后将胡方平送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八个月。
在胡方平被非法关押期间,新津公安进行抄家,抢走胡方平家的小四轮车一辆,价值八千元、电视机一台,价值七百元、电风扇一台,价值一百二十元。至今没退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23/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2月23日发表)-236684.html#112222334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