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0: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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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轮功学员王守可,男,七十七岁,宁河县芦台镇人。二零零三年五月四日,当地公安恶警刘彦章(刘政委)偕同警察、片警等十几人以被人诬告为由非法闯入他家抄家,当时王守可没在家,恶警们就把他妻子马广云(法轮功学员)强行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审讯,晚上又把马广云秘密劫持到曹庄子非法关押十五天。当天,王守可被蹲坑的刘彦章和片警绑架到芦台派出所,晚上又被劫持到芦台镇政府迫害,不让睡觉轮番审讯(恶警分成三个组,每组三个人)。镇政府副书记暗示王守可交一万元钱就可以回家,王守可没交。在恶警陈贺权(死亡)的指使下,恶警们把王守可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审讯。老人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出现了高血压280、疝气等症状。就是这样,在二零零四年二月十日王守可竟被宁河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回家后,宁河恶警曾多次上门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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