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6: 我所了解的北京副市长吉林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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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仅列举2000年12月-2001年3月四个月间抓捕的法轮功学员被判重刑情况:(不完全统计)
1. 密云县巨各庄乡4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判3-4年;(明慧有报道:“2001年1月16日大法弟子柴桂今、柴桂如、李敬春、焦淑贤被非法判刑3年以上,其中柴桂今被非法判刑4年,现被关押在天津茶淀。”)
2. 来密云悬挂横幅大约5名石景山区法轮功学员(其中有一名沈姓女学员)分别被判3-5年(未见报道);
3. 密云县鼓楼南区的一名年过六旬的何姓女学员被判7年(未见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16/我所了解的北京副市长吉林的犯罪事实-2337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