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轮功学员李俊英 |
2011-01-07:黑龙江九法轮功学员被诬判重刑
二零一一年一月四日,汤原县法院蓄意冤判法轮功学员李秀芹八年,姜红八年,宋丹八年,李艳荣七年六个月,李孝梅七年六个月,张秀英七年,李淑云七年,李俊英七年,裴志福三年缓刑四年。除裴志福外,另外八名法轮功学员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并表示要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7/234616.html
2010-12-12: 北京两律师为汤原法轮功学员正义辩护(图)
(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上午九点半,黑龙江省汤原县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被关押五个月之久的李秀芹、李艳荣、姜红、李孝梅、宋丹、张秀英、李淑云、李俊英、裴志福等九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开庭。其中八位法轮功学员坚决抵制迫害,自始至终都是零口供、零签字。来自北京的两位正义律师为李艳荣和李秀芹做了无罪辩护。
李艳荣的辩护律师有理有据的指出公诉人对李艳荣的指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公诉人张弘和审判长卢林哑口无言。旁听的家人更是震惊,他们以前有对亲人修炼法轮功有误解的,现在明白了真相:原来修炼法轮功根本就不犯法,中国法律从来也没有一条禁止学法轮功。
传真相遭无理绑架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李秀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到汤原县吉祥乡首望村发真相资料,不明真相的村民给汤原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打黑报告。在县公安局的指使下,吉祥乡派出所所长郭刚伙同振兴乡派出所所长马长春等人,在吉祥乡的路上把十名法轮功学员乘坐的面包车劫下,把十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吉祥乡派出所。
在吉祥乡派出所,法轮功学员李艳荣和姜红因为向警察讲真相,分别遭到恶警于开勇和郭刚的野蛮殴打,随后又被公安局副政委周金泽带队再度绑架到汤原看守所进行迫害。其中法轮功学员宋慧兰被迫害的生命垂危才被允许家属接走。裴志福被迫害的双腿不能行走才给办了保外就医。
另外八名法轮功学员一直在汤原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五个多月,在看守所,恶警逼迫法轮功学员穿号服,做奴工,野蛮强迫灌食,公安局邪党纪检书记亲自到看守所,命令看守所的警察对法轮功人员要狠。副政委周金泽在公安局大声辱骂询问案情的家属,并企图把一名和他论理的家属绑架,并阻止家人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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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12/北京两律师为汤原法轮功学员正义辩护-图--2335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