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0:河南光山县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事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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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娥,女,现年七十六岁,她因胃癌手术后复发,于二零零三年四月修炼法轮功,不久身体康复。老人感恩大法救命之恩,在二零零四年七月发真相资料救人时,被县法院杨静(注:此人是专管法轮功案件的审判员)电话告密,被县“610”绑架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十三天,勒索现金五千元,后冤判三年缓四年。二零一零年五月初,李芳娥又被县“610”绑架非法判三年缓判五年。现仍在恶警监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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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0/河南光山县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事实(一)-267980.html
2011-05-15: 河南光山县刘则芝女士被冤判陷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15/河南光山县刘则芝女士被冤判陷狱-240868.html
2010-11-07: 河南光山县刘则芝、李芳娥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导)河南光山县法轮功学员刘则芝、李芳娥二零一零年五月一日前后在讲真相、发真相资料时遭县六一零绑架。日前,光山县“六一零”操控县公、检、法对二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法轮功学员刘则芝,女,现年四十五岁。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上午,刘则芝到乡下赶物资交流会,在走到会场中心时,忽见老年法轮功学员李芳娥被一群人围攻,刘当即不顾个人安危,上前解围相助,并向周围的人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后在场的两女人熊本秀、吴正芝打电话到县“六一零”告密,警察遂将刘、李二人绑架到县公安局非法关审十小时之久。警察当时找不到刘则芝发资料的证据,于当晚六点左右放回了刘、李二人。
然而,在五月七日清晨六点多,光山县“六一零”警察张荣振、徐琳等人突然闯入刘则芝的出租屋,将她绑架到拘留所,同时把的出租房翻个底朝天,抢走“法轮大法好”的小条幅、法轮功书籍等,并以此为证据,于七月七日县六一零指使光山县检察院非法起诉刘、李二人,后又操控光山县法院于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对刘则芝非法判刑四年,对李芳娥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刘则芝仍被非法关押在光山县看守所;七十三岁李芳娥被非法监视居住。
法轮功学员刘则芝曾多次遭邪党迫害。二零零四年她从郑州十八里河劳教所出狱后,其丈夫不让她進家门,刘只得带着独生女儿到县城租房,打零工供女儿上学,她每天起早贪黑省吃俭用,从来不向政府要救济、吃低保。去年她的女儿考上大学。现刘则芝无辜遭非法判刑,其女儿悲愤不已。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7/232137.html
2010-11-06: 河南信阳市光山县法轮功学员刘则芝等被加重迫害详情
二零一零年五月一日前后,河南信阳市光山县法轮功学员刘则芝、李芳娥因讲真相、发真相资料救人遭恶人构陷,被光山县六一零绑架。刘则芝被非法超期关押在县看守所迫害;李芳娥被非法监视居住。日前光山县六一零操控县公、检、法对二位法轮功学员非法重判。
法轮功学员刘则芝,女,现年45岁,因不放弃在大法中修炼,遭邪党多次迫害。2004年从郑州十八里河(非法劳教一年)回后,丈夫不让進家门,刘则芝只得独身带着女儿到县城租房,靠打零工供女儿上学。每天起早贪黑省吃俭用,从来不向政府要救济、吃低保。去年女儿顺利的考上大学。
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上午刘则芝到乡下赶物资交流会,当走到会场中心忽见法轮功学员李芳娥被一群不明真相的人围攻,刘则芝当即不顾个人安危上前解围相助,向世人讲法轮功遭迫害真相,后被不明真相的人:熊本秀(女)和吴正芝(女)举报。电话打到县六一零,恶警将刘则芝、李芳娥二人强行绑架到县公安局关审十小时之久,后恶警找不到刘则芝发资料的证据,于当晚六点左右放回了刘则芝、李芳娥二人。五月七日清晨六点多刘则芝又被县六一零恶警张荣振、徐琳等人强行从出租屋绑架到拘留所,同时把一间出租房翻个底朝天。把掳出的“法轮大法好”的小条幅、刘则芝学法炼功的大法书籍、mp3和几张真相币都列为刘则芝的“犯罪”证据,于本年7月7日县六一零指使县检察院将刘、李学员起诉到县法院,后又操控县法院于2010年10月26日对法轮功学员刘则芝非法判刑4年,对73岁的女法轮功学员李芳娥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6/232073.html
2010-11-04: 河南光山县法院非法开庭 迫害两名女法轮功学员
2010年4月30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刘则芝、李芳娥二人,在光山县文殊乡杜槐村匡湾组石窝凼物资交流会上向众人讲真相、发真相资料时,被恶警绑架非法拘留十五日。
2010年5月17日转至光山县看守所继续迫害。
2010年10月26日,光山县法院秘密开庭,冤判刘则芝(45岁)四年,现迫害于光山县看守所;李芳娥(73岁)三年,缓五年。
光山县检察院:检察员:刘明勇、董帆出庭诬告
光山县法院:审判长:何骁 审判员:张志勇 夏惠凤 书记员:饶懿
另:刘则芝因不愿放弃修炼法轮大法,2003年6月7日被光山县公安局非法拘留6天;2004年2月26日被光山县公安局绑架到信阳市劳教所迫害一年。李芳娥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2004年被光山县法院非法判三年,缓四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4/231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