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11: 天津蓟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闻洪军等非法判刑
天津蓟县法院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直接到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闻洪军、王素芝、孙淑珍进行非法宣判,对他们分别判刑十年、七年、四年。
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晚,蓟县法院女法官乘天黑无人之际,偷偷到蓟县看守所,对被非法关押了近一年的法轮功学员闻洪军、王素芝、孙淑珍非法宣判,并告诉当事人:给你们判这么重刑是因为你们家属把法院砸了。这是典型的利用权力打击报复。
闻洪军被绑架后,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和患有癫痫、腿脚手残疾的妻子因无法生存,于八月初走几百里地互相搀扶到蓟县法院要人,她们的哭诉不但没有得到同情和安慰,反而被蓟县法院法官、法警抬出扔到大门外,随后遭到推、搡、吐唾沫、学并嘲笑残疾人等人格侮辱,甚至动用电棍、手铐威胁。最后老人承受不住病倒他乡,娘俩无奈回家。这就是中共法官口里的砸法院。
天津蓟县看守所现在非法关押的女法轮功学员有:卢宝芹(54岁)、张丽芹(58岁)、孟庆芬(58岁)、孔玉翠(62岁)、孙淑珍(49岁)、王素芝(45岁)、高秀红(39岁),及两名男性法轮功学员:外地来的温某和东二营乡的苏建明。
另,八月二十七日,卢宝芹、孟庆芬、孔玉翠、张丽芹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其中孔玉翠因高血压,又被拉回看守所,三十一日晚被强行打针,一日早又被强行灌药后劫持到劳教所,六号又被送蓟县医院。详细情况请知情者提供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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