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6: 我和陈彦如一起被洪泽湖监狱迫害的经历
我把曾经和陈彦如共同经历的洪泽湖监狱的迫害揭露出来。
当时,我和靖江陈彦如一起被非法关押在洪泽湖监狱十监区所谓的“教育中队”,陈彦如对同修们非常的关心,虽然他身体也不好,但是常常帮助身体被迫害严重的同修们洗衣服,经常帮助同修做一些针线活。同修们都很感谢他。
陈彦如淳朴善良、吃苦耐劳、坚强不屈、乐于助人。在生活中无论多么苦、多么累,从来没有一句怨言。在他心中别人永远比自己重要,心中始终想着别人,因此大家对陈彦如的人品都很钦佩。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他心中常惦念着家乡的人民是否明白法轮功的真相。
那时,陈彦如经常和我们讲,他的命是大法给的,是师父给的。所以再三的去北京上访讲真相。他还告诉我们,被恶警察绑架时,他心里不停的想让恶警察睡觉,结果他们真的睡觉了,陈彦如戴着手铐跑了,后来躲在南京夫子庙的一家卖乐器的商家,因为一直以来的工作是音乐教师,会做乐器和会调试乐器。当时公安部都派人来追查和通缉。
当看到:“刚入监,我被安置在十大队,那叫入监队,都是新犯人,连续吃了几个月霉米,那些米,连猪都不能吃的,却给我们吃。有的犯人只好自己泡方便面吃,而我,监狱不许我接见家人,账上又没有钱,只好天天吃霉米,我的胃很难受,已难以承受。
非法关押期间,监狱用强迫手段搞“转化”(强迫法轮功学员违心表态放弃信仰),我的身心所受到的摧残与刺激,不堪回首,我已无力再去记述。”
让我回忆起和陈彦如一起被非法关押的日子,确实是洪泽湖监狱十大队(十监区)连续吃了几个月的霉米,后来陈彦如转到教育中队,也就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队,当时陈彦如还对我讲:“刚刚从前面入监队吃了几个月的霉米,现在好了,这里没有霉米吃了!”
谁知道没有过几天,我们几十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也开始吃霉米饭,那个饭黄色的,一股说不出来的怪味。
沭阳县粮食系统一名职工邰正绪同修告诉我们:“这种粮食叫做陈化粮,我在粮食系统工作二十多年,这种粮食是变质的粮食,在储存中会产生黄曲霉毒素。黄曲霉毒素作为霉菌产生的次生代谢产物,被证明对人和动物的肝脏、肾脏等组织和器官具有很大的危害,黄曲霉毒素是世界上最快的能够导致人得癌症的物质,最快能够让人半个月就得肝癌!食用这些发霉、变质大米,几天时间就会造成食用人恶心、呕吐。按照国家规定,陈化粮必须销毁,连动物都不能吃,也就是陈化粮都不能用来做饲料的。”
几十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得知情况之后,都非常震惊,在扬州同修周永年和盐城同修祝群群以及徐州同修沙冠军的带头之下,大家一起抗议,经过几天的集体抗议,恢复了正常的粮食。
看了《江苏法轮功学员陈彦如的血泪遗书》之后,才知道靖江陈彦如已经离开人世了,才知道那时间陈彦如连续吃了几个月霉米的后果是如此的严重。才知道洪泽湖监狱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灭绝人性的迫害。
那段时间,洪泽湖监狱十监区教育中队的中队长王飞为了个人的利益,突然拼命的压生产任务给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们,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后,就开始劳动,一直到晚上十一点多钟才结束。
几天后,同修们经过悄悄的协商后,决定一起罢工,结果教育中队的警察们当天就宣布:“法轮功学员没有劳动任务,半天的劳动半天的学习。”所谓的“学习”其实是洗脑迫害。
在迫害法轮功学员强制性转化时,恶警还利用犹大做帮手,加剧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坚持不“转化”,他们就将其关在一间黑屋子里(窗用纸糊上,撤掉床铺)指使十多名服刑人员(四人一组)24小时轮番看守,制造恐怖气氛,从精神上折磨法轮功学员。徐州法轮功学员孙经福就曾经被这样对待的。再不达目的,他们就将法轮功学员送到最恶劣的劳动场所,从肉体上再折磨。尤其是把法轮功学员分配到机械厂等工厂去劳动,那里的环境非常的差。暴力、谎言、伪善等等卑劣手段被洪泽湖监狱的恶警使尽。
但是毕竟也有良知未泯的警察。在这里也向当时的真正关心和同情法轮功学员的警察们表示感谢!这里不方便写你们的名字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16/我和陈彦如一起被洪泽湖监狱迫害的经历-249344.html
2010-07-12: 他们在为自己作证
我们举几个警察或犯人在对法轮功学员施暴过程中有着相似言行的例子看看,或许能够找出一些恶人肆无忌惮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原因,以及恶警所依仗的歪理的虚无缥缈。
在山西太原女子劳教所,山西长治市法轮功学员高素英曾遭到非人的折磨。她曾写了一封要求对其非法劳教进行复议的行政复议书,可是却由此又招来了一顿毒打,她自述道:
“几分钟后,十多名吸毒人员和包夹跑进教室把我围住,刘亚楠、高志华先抢我的纸笔,瞬间,她们又用笔扎我的脸,被扎破,身上衣服被扎破,多处受伤。她们对我拳打脚踢,我倒在地上,她们乘机狂踩我的全身、胸部,我痛得不能呼吸。
“然而,我却听到警察队长纪香芝说:‘一人打这么多人,高素英真厉害。’我疼痛不堪,从地上爬起来。纪香芝走了,陈春香(二队队长)走来,打人者又开始肆无忌惮地疯狂打我。崔然扭住我的胳臂,猛击我胸部多拳,陈却看笑话似的说:“谁看见打人了?”崔然边打边说:“打的就是你。”她们上来轮番的打我,打累了就休息,换人打。一会儿,把我拖到晾衣楼顶,一会儿又把我拖回房间,反复折磨,直到夜间十二点……”
还有一次毒打,高素英是这样说的:“包夹林润涛、崔彩霞立刻抓住我的头发,抡拳猛打脸部。我退到床根,吸毒人员张苗、廉林俊、白巧玲把我摁到床上乱打,狂抓我的胸部。我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门被组内的人关紧,又是一阵毒打。陈慧茹(二队大队长)吩咐吸毒者看好门,上前用脚后跟踹我,踹一下,丧心病狂的骂一句:‘谁打你了?’ 最后竟恶狠狠地无赖地指挥打人者:‘你们都给我做证明,她打你们了!’”
我们再看看河北省女子劳教所的罪恶:
石家庄法轮功学员刘丽在河北省女子劳教所遭受了一年半的残忍迫害,曾被折磨的听力丧失、眼睛流泪不能看东西、头痛;脸部、手、脚等部位高度肿胀;身体左侧从头到脚经常发冷、发胀;手经常抽筋,神经憋胀难忍,心脏憋得上不来气。她曾经被吊铐九天九夜、被女恶警刘子维疯狂撕掉上衣,专门电击她的乳头,还曾被刘子维用电棍打头以致血流如注;到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九日放出时,生命垂危,被毒打的脸上留下了永久性的凹坑疤痕。
她在控诉书中有这样的一段述说:
“她(刘子维)强迫我脱下脚上的板鞋,拿起鞋用鞋底猛力抽打我的头和脸。然后又强迫我面对墙把头和上半身低下去,两臂从后面翻上来贴墙,让我的背部也顶在墙上。刘子维等三个人用力将我以这种姿势贴在墙上,她到我后面去猛力踢、踹我的臀部。
“后来她们又把我以同样姿势在墙角按住,用绳子把我的双手反绑起来,拉到储藏室里。在储藏室里,她们把我四肢抻开,试图把我吊铐在两个窗户的中间。看我抻开两臂不够长,就改为把一只手铐在一个窗户上,另一只手铐在暖气管子上。
“当时我试着劝说刘子维,说你们墙上贴着规定,不准体罚,打骂,侮辱劳教学员。刘子维竟然一边对我实施打骂侮辱和迫害,一边大睁着眼睛抵赖说:“谁打你了?谁看见了?我还说你袭警呢!”她还说,就这样吊着你,二十四小时不让你下来,不许去厕所,不许睡觉,先吊你三天……”
最近明慧网上刊登了一份遗书,是江苏靖江市法轮功学员陈彦如含冤离世前,于二零零八年四月硬支撑着身子写的一份血泪控诉。由于环境险恶,几经辗转,至今才传到海外。
陈彦如曾被恶警张益新一耳光把他的左耳膜打破。警察为了折磨他,把他的两只胳膊铐在铁窗上,脚尖连着地一点。又怕他受不了撞头,在他头上戴上摩托车帽子,并用重物猛击帽子以达到折磨他的目的。一个警察用两根腰带分别扣在他的膝盖弯里,然后用脚往下踩。痛昏过去后,被用冷水浇醒,如是者多次,直到皮带被踩断才停止施暴。
陈彦如在遗书中有这样一段记述:“我正告他们:‘你们无视法律,用流氓手段虐待我,将来我要上告你们。’他们哈哈大笑:‘谁帮你做证人?你人证物证都没有,又没有录音录像,凭什么告得上我们?’”
后来陈彦如又被非法判刑,在监狱受到更为狠毒的迫害,直到被迫害得生命垂危时才将他放回。他在临终之际写下了这封遗书,用以揭露恶警的罪恶。
通过上述三位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经历,我们看到了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恶人在迫害大法弟子时,他们大耍无赖的借口就是那么一句:“谁看见了”或者是“谁帮你做证人”?好象是没有其他人看到对法轮功学员的毒打,对法轮功学员就没有施用过暴行一样。还不但如此,那个太原女子劳教所的恶警陈慧茹在施暴后更是反咬一口:“你们都给我做证明,她打你们了!”
在这些恶人的潜在意识里,我打你你也告不赢,因为你没有证人,也没有可以凭借的物证。就象迫害陈彦如的恶警说的那样:“谁帮你做证人?你人证物证都没有,又没有录音录像,凭什么告得上我们?”这句话很有代表性。恶警们敢如此不计后果的施用酷刑,恐怕也就与他们这种言论所表达的内容紧密相关。作为法轮功学员来讲,他们被施暴时,通常就是一个个体,而施暴恶人又大都是一群利益相关的警察或犯人。在秘密的地方进行迫害,到哪去找证人?这些恶人会给自己的罪恶作证吗?证物?你有自由吗?你有权力到中共的派出所、劳教所和监狱去搜集物证?单凭受害人的个人陈述,这份口供无论如何也构不成一个指控恶人犯罪的证据链啊。
我们并不否认,在今天的中国大陆,单靠个人的陈述基本是不能给恶人定罪的。你说他打你了,怎么怎么打的,他就说没有打你,甚至会说还照顾了你呢,你却恩将仇报。时间久了,那些伤疤可能也早已复原了。即使有伤疤,又怎么能证明这些伤疤就是恶人的暴行造成的呢?说不定,他还会反过来诬告你呢?
然而事实毕竟是事实,无赖的谎言永远掩盖不了血写的事实。当人们看到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材料时,有谁会怀疑呢?十一年来的迫害,该有多少惨绝人寰的罪恶啊,甚至有些罪恶可能要永远的被掩盖下去,因为被害者已经死去,他们有的就是死在中共的监牢里,或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手术台上。那些杀人的刽子手,他们会主动交待自己的罪行吗?
还是那句话,事实毕竟是事实,只要在这个地球上发生过,它就不可能被永远的埋没,历史最终会给人一个明确的答案。就拿法轮功学员揭露迫害的文章来讲,看过文章的人,大都相信他们所说的事实,因为那是他们的亲身经历。就象以上的这三个人,我们选择的都是他们自己的自述;有的是以控告信的形式写的,有的是以遗书的形式写的。他们写出这些,目的就是要给世人一个真实的见证。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当事人的陈述就是一个很重要的证据。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法轮功学员是修炼的人,他们是修炼真、善、忍的,他们绝不可能去无中生有的诬告他人什么,因为这与他们修炼的原则相抵触,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了解法轮功的人越来越多,当世人真的都相信法轮功是什么的时候,他们会相信恶人的抵赖和狡辩吗?那时的法律,在对待关于虐待法轮功学员的案子上,看重的可能就不一定是其它的证据了,他们很可能就要以法轮功学员的记述为准。物证可能有假,人证也可能被人作假,而修炼法轮功的人,他们是真、善、忍的践行者,当他们被世人真正接受的时候,他们所记述的本身就是无需证明的事实!
其实,这些也无须多说。象文章中所提到的恶人,当他们看到这些揭露的文章时,一定会十分恐惧的。即使不在法庭上与法轮功学员对簿公堂,这明慧网上的文章就足以使他们寝食难安了。
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上层来讲,他们非常害怕法轮功学员开办的明慧网,因为那上面的揭露文章字字都是血的见证,句句都是对邪恶之徒的控诉。他们太害怕这些东西被中国人知道了,当然也包括那些被中共利用得相当得手的恶人,中共也怕他们知道,他们一旦知道了自己的罪恶已经被昭告于天下了,他们还会那样不计后果的去给中共卖命吗?
曾经为法轮功问题直言上书中共最高当局的中国十佳律师高智晟,在被中共暴徒施以包括性迫害在内的酷刑之后,他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了一篇《黑夜、黑帮、黑头套》的文章,也是在事隔一年之后才发到海外去的。这一篇文章没有因为它的延迟面世而使人怀疑它的真,连中共当局都不敢就此表态,而是采取秘密的方式再次将高智晟律师绑架,在国际上已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中共绑架高律师的本身,就从另一个侧面等于间接承认法轮功学员所记述的一切都是事实的实质。所有真正了解法轮大法明慧网的人都非常明白,这个明慧网才是中共最害怕的核心网站!
总体来说,法轮大法弟子对邪恶的揭露能取得世人的信任,这与他们的修炼是密不可分的。他们无须向恶人证明什么,尽管恶人蛮横的说“谁看见了”或“谁帮你做证人”,可是看到过大法弟子揭露文章的人都相信,他们通过文章真切的“看见”了中共恶徒的残暴。而如今,中共高官,包括中共的前党魁也都被法轮功学员起诉到国外的诸多法庭上,有的已经被判有罪,就已经足以说明这一切了。迫害一旦停止,对恶人的审判那就是即时的。至于证据的来源,法轮大法弟子记述的这一切就是最好的证据,而且,权力机关完全可以凭借法轮功学员的记述去搜集其它的证据。所以从这个角度上看,大法弟子的揭露真相就是在给自己作证,大法弟子的修炼也是在给自己作证,虽然他们做这些只是为了揭露邪恶,从而制止迫害,可是他们所做的这一切确实也是在给自己作证。
他们在给自己作证的同时,也就是在遏制着邪恶,唤醒着世人。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9/226564.html
2010-07-03: 江苏法轮功学员陈彦如的血泪遗书
】(按:这是一份遗书,是江苏靖江市法轮功学员陈彦如含冤离世前,于二零零八年四月硬支撑着身子写的一份血泪控诉。由于环境险恶,几经辗转,至今才传到海外。陈彦如仅因修炼“真善忍”,即遭江苏警察非法通缉、绑架、判刑、酷刑折磨,直至被迫害濒临死亡才被放出监狱。)
我叫陈彦如,一九四七年出生,江苏靖江市人。
一九九六年下半年,我在靖江公园有缘遇上了法轮功,修炼两个多月,浑身的疾病全没了,尤其是靠救心丸支撑的严重的心脏病,竟然也神奇的好了。从此,我告别药物,成了一个健康、快乐的人。修炼后,我除了认真学法炼功,还制作了大横幅,向世人宣传法轮功的神奇和对社会的好处。一九九七年至一九九八年期间,我半夜两点多起床背法、炼功,四、五点钟骑自行车去乡下弘法,直骑到离城四五十里的地方一点都不感到吃力,身体仿佛回到了年轻时代。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邪党集团利用手中的权力迫害法轮功后,为证实大法,给师父讨个公道,我于一九九九年十月和十二月两次进京上访,向世人与政府部门讲清真相,遭到了警察的绑架、罚站,不让睡觉、拘役、罚款等迫害,最后又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中午,靖江城北派出所张跃萍等四五人,闯到我儿媳妇的娘家,那天我和妻子正好去看望刚刚生下十四天的孙女,他们强行将我绑架到靖城新亚宾馆302室。路上我向他们要局长签署的传呼证,他们拿不出来,我问他们凭什么抓我,他们置之不理。
中午十二点他们吃过午饭后,我趁他们迷糊打困时正念出走,他们发现后慌了手脚。当时政法委书记陈汉高在全体警察会上讲:“杀人放火的案也要丢开,全副精力抓捕陈彦如。”他们将我的照片冲洗了成百上千张,所有警察一人一张,据说花掉的经费有四十三万元。
他们为什么这样兴师动众的一定要抓我呢?后来办我案子的张益新讲:国家公安部派了两人坐镇靖江抓我。原因是有修炼人逃到了国外,有的在美国媒体上揭露迫害真相,他们也惧怕我逃到国外,所以非要抓住我才甘心。
我在外面逃亡了一百多天,“六一零”(中共类似纳粹盖世太保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与警察见抓不到我,就在我的亲人和亲戚身上下功夫,去间接迫害他们,好逼我出来。我想我一人做事一人当,决定回家看看。到了靖江,我向家中打了个电话,约妻子儿子到附近街心花园。谁知,家中电话早已被监控,我一离开街心花园就被抓住,当时是夜里十点四十五分左右。
他们将我绑架到城北派出所,副所长张益新上来就给我一句重重的耳光,一下把我左耳膜打破。时隔多年,我的左耳还是嗡嗡的听不清讲话声。被绑架到派出所几分钟后,他们将我铐上了汽车,开到越江派出所,用两副手铐分别铐住我两只手,然后把我的手从背后拉上去,铐到铁栅栏上,脚被腾空,就象跳芭蕾舞一样,只留一点脚尖碰地。
我的手剜心地痛,忍不住呼喊。他们说:“这里建在荒郊野外,你就是喊破嗓子,也没有人来理睬你。”他们怕我熬不住酷刑,会把后脑往铁栅栏上撞,找来一顶摩托车帽子给我戴上,然后轮番打我。
当时“审讯”我的有三个人,一个是政工组副科长周苏平,另一个叫孙文,还有一个叫顾文洲。周苏平说:“你们法轮功不是说我们公安会打人吗?今天我就打给你看看。”他拿出从我包里抄出来的《转法轮》书问我从哪里来的,我不肯说,他就用书在我头上脸上连续抽打了上百下,打累了就让另外两人接着打。摩托车的帽子打坏了,周苏平说:“不要紧,他账上有四百多元,从他账上扣钱,让他买新的赔给人家。”
他们见打我后我还不肯“交代问题”,就将我的裤带解了下来,另找了一根皮带,分别扣在我的膝盖弯里,然后用脚往下踩,我全身痛得汗如雨下,身上都脱水了。他们知道我口渴,假装给我喂水,当我正要喝时,一下把水全泼到了我的脸上。我痛昏过去了好几次,他们就用冷水把我浇醒,直到最后皮带被踩断才停手。由于裤带没了,我的裤子掉了下来。
大约深夜两点,他们将抓住我的“好消息”打电话告诉了泰州“六一零”的人,那些人风风火火地从泰州赶了过来,看望所谓的“胜利成果”,其中有两人刚走进来,见我光着下身被吊在那里,连忙退出,心虚的喊着:“我们什么也没看见,我们什么也没看见。”
这种所谓“开飞机”酷刑,按照他们内部规定,每次最多开两小时,就得放下来息息再吊,可我被连续吊了四个小时。
他们还使着花招拿我的痛苦来取乐,顾文洲先用一支香烟点燃后塞在我的右鼻孔里,说是先让我尝尝香味,我呛的咳嗽不停,同时被熏的眼泪直流,忍不住直叫起来。顾说:“你叫,我再点一支塞在你另一个鼻孔里。”孙文将自己穿的鞋袜脱下来,放在自己鼻子边闻了闻说:“可惜今天没有打篮球,不算臭,要是打了篮球,嘿嘿,可够你受的了。”说着,用臭袜子抽打我的嘴巴,一边打一边问:“这一香一臭的味道怎么样?”
我正告他们:“你们无视法律,用流氓手段虐待我,将来我要上告你们。”他们哈哈大笑:“谁帮你做证人?你人证物证都没有,又没有录音录像,凭什么告得上我们?”
第二天早晨,我听到有女人讲着话往我这边走来,我哀求他们帮我将裤子拉上,顾文洲说:“象你这个老头子的霉吊子,谁喜欢看啊。”
直至中午,他们吃完了饭,才将我放下来。下午,天将黑时,他们将我送到了看守所。摩托车帽子让我付钱,又怕我在车内乱撞,又将帽子戴在我头上,这帽子后来直带到江苏洪泽湖监狱,一直放在警察宿舍床底下。
我在看守所被关了近一年,一年中,他们从来不让我和家属接见一次,被非法判了刑,还是不让接见,判决书也没有送到我家。我发配洪泽湖监狱好几天后,我家属去看守所申请接见,他们说:“人都送走了,已经不在靖江了。”我妻子责问他们:“你们怎么能这样做,这样不讲理啊?”
刚入监,我被安置在十大队,那叫入监队,都是新犯人,连续吃了几个月霉米,那些米,连猪都不能吃的,却给我们吃。有的犯人只好自己泡方便面吃,而我,监狱不许我接见家人,账上又没有钱,只好天天吃霉米,我的胃很难受,已难以承受。
非法关押期间,监狱用强迫手段搞“转化”,我的身心所受到的摧残与刺激,不堪回首,我已无力再去记述。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我期满回家时,被靖江“六一零”的人劫持,在车上,我不停的呕吐,从吐食物到吐粘液,后来吐的都是血,直吐了五六个小时,真是生不如死。回家三天我就胃出血,吐血便血,送到医院,连忙给我输血,五天内用了六千多元。那时我刚放回家,又无任何收入,要求出院。医院诊断为胃癌晚期,癌细胞已扩散到肝脏和脾脏。
在我生命垂危,即将含冤离开人世之际,我硬支撑着身子,一定要将我被迫害的经过写下来,控告邪恶的中共,告示世人,记住这场迫害的残酷。
江苏靖江法轮大法弟子 陈彦如
二零零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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