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 牡丹江 绥芬河市 >> 刘明福

男, 48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绥芬河市花园小区1栋6单元303室
拘留时间: 2005年9月23日
有关恶人: 绥芬河市国保大队王青山
迫害情况: 被非法判刑七年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10-07-10
案例分类: 灌食/灌物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剥夺睡眠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20-01-09:1月8日晚上7—8点左右,绥芬河法轮功学员刘明福已经安全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9/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98710.html#2018231957-1

2020-01-09: 1月8日晚上7—8点左右,绥芬河法轮功学员刘明福已经安全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9/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98710.html#2018231957-1

2020-01-09: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刘明福被恶警绑架 据悉,2020年1月8日早上8点左右,绥芬河法轮功学员刘明福被恶警绑架,现具体情况不详,妻子暂时联系不上。 现提交绥芬河搜集到本地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的警察电话,请同修打电话配合讲真相。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林明健:13766590999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局长 王乐刚:13904532927、0453-3933555 牡丹江市绥芬河

2020-01-09: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刘明福被恶警绑架
据悉,2020年1月8日早上8点左右,绥芬河法轮功学员刘明福被恶警绑架,现具体情况不详,妻子暂时联系不上。

现提交绥芬河搜集到本地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的警察电话,请同修打电话配合讲真相。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林明健:13766590999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局长 王乐刚:13904532927、0453-3933555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和:15946358888、0453-3933555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 冯立波:13019056226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城镇派出所所长 李晓野:13115533111、0453-3922207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城镇派出所副所长 赵泽勋:18645759157

请本地区同修看到此消息,转告同修们发正念,清除背后的一切邪恶干扰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9/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98710.html#2018231957-1

2010-07-08:黑龙江省法轮功学员刘明福被迫害经过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法轮功学员刘明福(男,48岁)被绥芬河市国保大队王青山带人抓走,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绥芬河刑侦组长王和对刘明福進行长达二天二夜的刑讯逼供,不让睡觉、吃饭,用二副手铐将其铐在铁椅子上進行殴打,又在身上浇上矿泉水,不让穿衣服,在地下室冻了七小时之久。后经绥芬河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刘明福现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莲江口监狱教育监区二分监区。 二零零

2010-07-08: 黑龙江省法轮功学员刘明福被迫害经过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法轮功学员刘明福(男,48岁)被绥芬河市国保大队王青山带人抓走,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绥芬河刑侦组长王和对刘明福進行长达二天二夜的刑讯逼供,不让睡觉、吃饭,用二副手铐将其铐在铁椅子上進行殴打,又在身上浇上矿泉水,不让穿衣服,在地下室冻了七小时之久。后经绥芬河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刘明福现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莲江口监狱教育监区二分监区。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刘明福在大厅炼功被犯人黄大雷举报,监狱狱政干事张××对刘明福谩骂、恐吓后强行关禁闭。刘明福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绝食五天,被多次灌食,被送医院五天,接回后直接送禁闭室,又绝食四天,十五天后回监区。

二零零七年大队干事补检兵,让刘明福当著许多犯人脱光衣服搜查,拿走法轮功书四本。二零一零年朴检兵(音)任出监中队长期间,不让刘明福和同修接触,不让出监室,五月十日晚八点三十分打了刘明福两个耳光。现任出监大队副教的许崇文仍非法限制法轮功学员,不让购物、放风、接见、写信、打电话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8/226667.html

牡丹江 绥芬河市联系资料(区号: 453)

2024-02-28:相关责任人信息:
绥芬河市公安局局长:岳强 电话:15504533309
绥芬河市公安局副局长:魏德 电话:15174695777
绥芬河市国保大队长:张晓文 电话:15504530707
家庭住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铁路浴池一区十单元501室 邮编:157300
绥芬河市国保警察:肖健文 电话:13351837897
绥芬河市国保警察:刘金龙

2024-01-21:
相关信息如下(以前所搜集到的信息,现今不详):
绥芬河市公安局局长:魏德 电话:15174695777
绥芬河市国保大队队长:张晓义 电话:15504537070
绥芬河公安局副局长电话:王和 电话:15946358888
绥芬河市国保大队教导员:冯立波 电话:13019056226
绥芬河市国保大队:林明健 电话:13766590999/18945314333
绥芬河市城镇派出所所长:刘俭 电话:15245310006
绥芬河市建设派出所教导员:王言 电话:15945722238
绥芬河市公安局办事员电话:15145386999

2023-04-05:绥芬河市公安局局长:魏德 电话:15174695777
绥芬河市国保大队队长:张晓义 电话:15504537070(迫害同修主要负责人)
绥芬河公安局副局长电话:王和 电话:15946358888
绥芬河市国保大队教导员:冯立波 电话:13019056226
绥芬河市国保大队:林明健 电话:13766590999/18945314333
绥芬河市城镇派出所所长:刘俭 电话:15245310006
绥芬河市建设派出所教导员:王言 电话:15945722238
绥芬河市公安局办事员电话:15145386999
海林市检察院:黑龙江省海林市海烟路456号,邮编:157199
检察长:杨猛0453-7103901
副检察长:
刘淑静04537103902045372329661384533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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