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17: 吉林省白山市公安局迫害浑江发电公司职工李金刚
2008 年8月9日,吉林省白山市东兴公安分局刑警队长高泽毅伙同光明社区王希敏等人窜至浑江发电公司,借口“奥运”逼迫法轮功学员李金刚签字,声称不签字就抓起来“收拾”,关到“奥运”之后再说。李金刚签字后,心理受到极大刺激,无法正常参加工作。在此之前,法轮功学员李金刚一直是浑江发电公司的好员工,是大家称赞的技术骨干,一直努力工作钻研业务,是其专业的带头人。现在他受此迫害刺激后已经无法专心工作,而此时浑江发电公司正是忙季。李金刚因迫害不能正常工作已经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17/184225.html
2003-12-08: 1999年12月左右的一天,电厂大法弟子李金刚在白山市劳教所教育队坚持炼功,被邪恶管教用几只电棍同时电击。据刑事犯人讲他被电得大便失禁,便在了裤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