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 南京 秦淮区 >> 于惠玉(于慧玉)

女, 80
个人情况: 南京某军工国营企业的技术骨干、生产组长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江苏南京秦淮区红花缜
个人近况: 2019年10月 迫害致死 (2023-09-04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10-05-27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迫害致死案例编号 5014(常有变动,请以明慧为准)
案例分类: 洗脑班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抄家/非法搜查  多次/长期迫害  身心因迫害难恢复后去世  受迫害程度:高
  1. 被非法拘留/绑架: 2010-5-18 在 江苏 > 南京 秦淮区 >
  2. 被非法拘留/绑架: 2017-3-8 在 江苏 > 南京 秦淮区 >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23-09-04:南京军工企业八旬老太于惠玉遭迫害离世已四年 江苏省南京市法轮功学员于惠玉女士,在中共二十年的疯狂迫害中,多次遭绑架,被非法拘留、关洗脑班,并被非法起诉到检察院和法院,她身心遭受巨大伤害,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在迫害中离世,终年八十岁。 于惠玉生前是南京某军工国营企业的技术骨干、生产组长,她一直在机床边勤勤恳恳的辛劳工作到退休。由于长期的站立、弯腰劳累,她逐年患上多种疾病:腰肌劳损、高血压、心动过缓、

2023-09-04: 南京军工企业八旬老太于惠玉遭迫害离世已四年
江苏省南京市法轮功学员于惠玉女士,在中共二十年的疯狂迫害中,多次遭绑架,被非法拘留、关洗脑班,并被非法起诉到检察院和法院,她身心遭受巨大伤害,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在迫害中离世,终年八十岁。

于惠玉生前是南京某军工国营企业的技术骨干、生产组长,她一直在机床边勤勤恳恳的辛劳工作到退休。由于长期的站立、弯腰劳累,她逐年患上多种疾病:腰肌劳损、高血压、心动过缓、血小板减少、浅表性胃炎、慢性胆囊炎、鼻炎、咽喉炎、眼底动脉硬化、颈椎病、常年头昏等等。

一九九五年底,于惠玉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心性得到了提高,境界得到了升华,心胸比以前开阔了许多,各种疾病随之消失,二十多年来为社会节约了大量医疗资源。

中共对法轮功疯狂迫害后,于惠玉多次遭受迫害。以下是她遭迫害部分事实:

二零零零年九月,于惠玉到北京为法轮大法鸣冤,在天安门被北京警察绑架、关押,后被南京秦淮区红花缜及社区片警王济刚等押至南京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从看守所出来后,她又被警察王济刚等劫持到秦淮区洗脑班,遭洗脑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于惠玉被双桥新村社区主任陈文美等绑架到南京市秦淮区法制中心(区洗脑班),遭强迫洗脑折磨。秦淮区检察院赵治华是当时洗脑班的负责人。

二零零五年六月九日,于惠玉陪护老伴在厂医院治疗室输液,被社区警察王济刚及二女一男警察绑架到红花派出所,后又被劫持到设在伯乐宾馆的南京市洗脑班迫害。当时洗脑班负责人是高鹏飞、毛鹏、郑某某等。之后秦淮区法制中心(区洗脑班)人员史某某到于惠玉家非法抄家,抄走所有的大法书、资料、电话号码本,并一直没归还,使于惠玉一段时间无法与亲友联系。

二零一零年五月,于惠玉到菜场买菜,被白下区光华路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丁瑞明抢走她家的钥匙,领一帮人闯到她家,在无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抢走三大包大法书和资料及电子书等,没有给任何手续及清单。

由于于惠玉一次次被绑架、关押,给她的家人也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创伤,从而使她老伴的病情不断加重,于二零一零年七月离世。

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于惠玉被南京秦淮区止马营派出所、秦淮区国保等七、八个警察绑架、抄家,在止马营派出所遭警察非法审讯。因市看守所拒收,警察给于惠玉办所谓取保候审。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秦淮区公安局将她构陷到秦淮区检察院,检察院在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将她非法起诉到秦淮区法院。这期间,于惠玉老人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发现检警人员非法控告她的文件有十多处问题涉及栽赃陷害,并指出止马营派出所是在三月八日到于家抄家后才立案起诉她,这违反《刑事诉讼法》107、108条及“先立案后侦查”的规定。于惠玉老人遂提交了控告办案警察范睿的起诉状。

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止马营派出所警察范睿出面骗开于惠玉的家门,接着秦淮区国保队长等一干警察强行将于惠玉老人绑架到秦淮区检察院非法审讯。于惠玉提出这种绑架是违法的。警察在非法审讯完毕后才将“传唤证”给于惠玉

在这期间,于惠玉把所涉及到的施害者都苦口婆心的劝说一遍。她日夜不眠地写信,还结合自己家人亲身经历到的因果报应,告知有关诉讼人员:为了你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千万别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她把这些信件用快递方式寄送到警察、检察官、法官那里。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于惠玉被警察劫持到秦淮区法院开庭。秦淮区法院徐姓法官给了于惠玉一份秦淮区检察院的所谓“起诉书”,起诉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于惠玉在秦淮区法院遭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凌晨,中华门派出所警察将于惠玉绑架到派出所,强迫检查身体,企图将她关入看守所,因老人血压高症状严重,市看守所拒绝收,老人于九月二十一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七年九月底,秦淮区法院又一次非法庭审于惠玉。法官当场没有宣布结果,但后来告知亲友,虽然她在重病中(二零一九年五月开始),法院还是给判刑了(非法刑期待查),由于她身体有病,所以在家中执行。

于惠玉老人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在家中离世,终年八十岁。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9/4/南京军工企业八旬老太于惠玉遭迫害离世已四年-464876.html

2017-09-27:江苏省南京马振宇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 已知南京9月19日被绑架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马振宇、吴以林、陆世茗、于惠玉、姜雅芬、张秀华、顾新芳等人。其中张秀华、于惠玉、姜雅芬已取保回家。其他具体情况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27/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54248.html#17926225730-50

2017-09-27: 江苏省南京马振宇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
已知南京9月19日被绑架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马振宇、吴以林、陆世茗、于惠玉、姜雅芬、张秀华、顾新芳等人。其中张秀华、于惠玉、姜雅芬已取保回家。其他具体情况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27/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54248.html#17926225730-50

2017-09-23:南京市八旬于惠玉被非法庭审 南京市年近80岁的善良老太太于惠玉,2017年9月8日在秦淮区法院被非法庭审。面对律师关于证人证言的质问,公诉人哑口无言,审判长刘娟宣布:“休庭,以后再审。” 9月8日刘娟宣布庭审开始后,问:“于惠玉你还有要回避的话要说吗?”于惠玉老人镇定自若的说:“有!凡是中共党员的都要回避。”刘娟疑惑不解地问:“为什么?” 于惠玉老人说:“我是修炼法轮功的,是信神信佛的有神论

2017-09-23: 南京市八旬于惠玉被非法庭审
南京市年近80岁的善良老太太于惠玉,2017年9月8日在秦淮区法院被非法庭审。面对律师关于证人证言的质问,公诉人哑口无言,审判长刘娟宣布:“休庭,以后再审。”

9月8日刘娟宣布庭审开始后,问:“于惠玉你还有要回避的话要说吗?”于惠玉老人镇定自若的说:“有!凡是中共党员的都要回避。”刘娟疑惑不解地问:“为什么?”

于惠玉老人说:“我是修炼法轮功的,是信神信佛的有神论者。中共党员是无神论者。两者是对立的。无神论者审判有神论者肯定会有偏见,这不公平,也不公正。不符合公平,公正的法律原则。必须有第三方来主持公道。”

话音一落,整个大厅鸦雀无声。法官们随后就你看看她,她瞧瞧你。最后,还是刘娟先缓过神来,说:“这个问题我做不了主,要报院长审批。”之后,她又继续说:“这个问题我们搁下来暂时不说,现在按程序继续走下去。”

接下来,公诉人念起诉书,当念到证人证言时,律师质问公诉人道:“证人呢?”公诉人说:“证人不在场。”“证言是谁写的?”这时的公诉人已言不由衷了,说:“这有他的亲笔签字。”律师说:“这么说证言是你们写的了?名字是不是他的亲笔签字不是由你说的,要有公证处的公证书作证明。”

面对律师言词犀利的质问,公诉人哑口无言。假的就是假的,哪经得起这样追问?审判席上有些混乱,观众也有骚动。

按程序走肯定很难走不下去了,刘娟无可奈何的宣布:“休庭,以后再审。”

当天旁听席上稀稀落落的坐了十几个男人女人,两个人是于惠玉老人认识的,那是她原工厂保卫科的人,以前也曾到过她家里了解过情况,比如,问还炼不炼法轮功啦?还到哪里去啊?干些什么事呀等诸如此类的话。逢到此时,于惠玉老人就跟她们讲法轮功真相。她们也不拒绝,但有没有听进去就不得而知了。据说,她们是被邀请来旁听的。

南京法轮功学员于惠玉,现年近八十岁, 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南京宏光空降装备公司(原南京513 厂)退休职工,于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被秦淮区止马营派出所七、八个警察绑架,随即被非法抄家。警察非法抄到法轮功的期刊、传单、书签和过期的神韵封面盒(因爱惜不舍得丢弃)等。后因于惠玉老人身体不合格,没能送入看守所迫害,当夜十二点多钟回到家。三月十日她又被劫持到秦淮区设在秦虹小区的洗脑班(黑监狱)强制洗脑,三月十三日回家。

五月十六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区分局向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移送了对于惠玉构陷的所谓“起诉书”,起诉的理由十分荒唐:只因于惠玉送人一个存有法轮功内容的U盘和法轮功的期刊、传单、书签和神韵封面盒等。即使按邪党的现行法律规定:只有枪支、毒品、国家机密文件才算非法收藏。于惠玉的收藏只不过是合法公民个人喜好的正当收藏品。而且警察严重违反司法程序:先定罪,后收集、编造所谓“证据”,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中。

六月二十三日一早,于惠玉家被两警察监控。之后范警察又用警车将于惠玉劫持到秦淮区法院,由秦淮区法院徐姓法官非法审讯后,给了于惠玉一份秦淮区检察院的所谓“起诉书”,起诉日期为2017年6月20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23/南京市八旬于惠玉被非法庭审-354060.html

2017-06-28:南京法轮功学员于惠玉被构陷到检察院 江苏省南京法轮功学员于惠玉已经被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区公安分局和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构陷起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28/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50320.html#1762723369-58

2017-06-28: 南京法轮功学员于惠玉被构陷到检察院
江苏省南京法轮功学员于惠玉已经被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区公安分局和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构陷起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28/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50320.html#1762723369-58

2017-03-11:江苏南京晨光厂老人于惠玉遭绑架 2017年3月8日上午11点多,家住晨光厂宿舍的老年法轮功学员于惠玉被七、八个秦淮区止马营派出所的警察守在家门口绑架,随即被抄走电脑等家中物品。因于女士体检三次都血压高,未能送进市看守所,晚上十二点才放回家。因孩子不肯签取保候审,恶人就说要对于惠玉办走读洗脑班。请知情者补充相关恶人信息。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

2017-03-11:江苏南京晨光厂老人于惠玉遭绑架
2017年3月8日上午11点多,家住晨光厂宿舍的老年法轮功学员于惠玉被七、八个秦淮区止马营派出所的警察守在家门口绑架,随即被抄走电脑等家中物品。因于女士体检三次都血压高,未能送进市看守所,晚上十二点才放回家。因孩子不肯签取保候审,恶人就说要对于惠玉办走读洗脑班。请知情者补充相关恶人信息。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11/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4111.html

2010-05-23:南京法轮功学员于慧玉失踪 南京秦淮区法轮功学员于慧玉,在5月18日和白下区某法轮功学员接触后便失踪,因何及是否遭恶人跟踪构陷绑架需待了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3/224202.html

2010-05-23:南京法轮功学员于慧玉失踪
南京秦淮区法轮功学员于慧玉,在5月18日和白下区某法轮功学员接触后便失踪,因何及是否遭恶人跟踪构陷绑架需待了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3/224202.html

南京 秦淮区联系资料(区号: 25)

2023-05-02: 南京市政法委书记:徐锦辉

南京市公安局地址:洪公祠1号,邮编:210005
南京市公安局局长传真 025-84420050
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常和平
南京市公安局反邪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处长:张凡 电话:84421839
原处长:沈晓华电话:13851991471
南京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高洪华 电话:025-86015780、025-84420854
南京市“六一零”头目:王筱敏
原南京市“六一零”头目:肖宁健 18913865780 13951647329(退二线)
南京市秦淮区政法委书记:车明军

南京市秦淮区公安分局地址:南京大明路129-1号
秦淮区公安局局长:陈军
秦淮区公安分局政委:唐长宝
秦淮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梁卫国、陆俊斌、张蔚
秦淮区公安分局维稳办副主任:吴歧、吕祥

秦淮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地址:秦淮区太平路太平巷18号,邮编:210002
电话:025-83355888-17212、025-86016041
秦淮区国保大队大队长:钱曙雷 电话:18913868768
秦淮区国保大队警察:程国富 电话 18913839695

秦淮区法院地址:光华路41号,邮编210007(原白下区法院地址)
秦淮法院电话:025-8523117
咨询电话:025-83523292
投诉电话:025-84582715
秦淮法院院长:吴焱
副院长:金丹捷 、陈春 、王金海、侯庆丰、刘斌 、采飞 、沈小军
秦淮区法院主审法官:朱世珍

秦淮区检察院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105-7号,邮编:210022
电话:025-86622000、025-84402832
秦淮区检察院检察长:陆宁平
秦淮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翟云峰
秦淮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汪睿

南京市秦淮区“610”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秦虹路1号,邮编:210022
电话:025-84556610
秦淮区“610”头目:雷主任 电话:13611510033
秦淮区“610”副头目:车卫东电话:1385170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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