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3: 淄博法轮功学员王清芳的上诉案近期被移交到淄博市中级法院
山东省淄博市法轮功学员陈某、王清芳的上诉案近期将移交到淄博市中级法院。陈的家属已为她聘请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
以下是相关人员电话,请海外法轮功学员帮忙打电话讲真相,要求开庭重新审理此案,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无罪。(注:山东桓台县伪法院于2010年4月14日对陈非法判刑七年,王清芳三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3/224202.html